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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人大系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宣讲暨工作部署会议在长召开

来源: 日期:2021-11-06 11:11:00 人气:
11月5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人大系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宣讲暨工作部署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作专题辅导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关春主持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曹炯芳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张庆伟在10月22日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和在省人大机关走访调研时的讲话精神。
 
  11月5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人大系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宣讲暨工作部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新时代全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作专题辅导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关春主持会议,副主任杨维刚、叶红专、周农、彭国甫,党组成员曹炯芳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张庆伟在10月22日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和在省人大机关走访调研时的讲话精神。
  刘莲玉在专题辅导中指出,党中央召开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都是第一次,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工作,深刻回答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丰富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内涵、理论内涵、实践内涵,是一篇充满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的纲领性文献,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刘莲玉要求,要深刻认识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的重大意义,从全面回顾党百年奋斗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历史进程中、从学习领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中、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历史使命中深刻认识会议的里程碑意义。
  刘莲玉指出,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集中体现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之中。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准确把握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的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上来,领会核心要义,把握精神实质,做到“八个深刻领悟”。即要深刻领悟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悟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这一重大判断,深刻领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一根本方向,深刻领悟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本质要求,深刻领悟聚焦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这一鲜明主题,深刻领悟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这一重要任务,深刻领悟人大代表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这一职责定位,深刻领悟“四个机关”这一新定位新目标新抓手。
  刘莲玉强调,要切实担负起新时代人大工作的使命任务。要坚定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政治站位和职能定位有机融合,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抓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任务圆满完成、选举结果人民满意。要创造性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聚焦“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切实提高立法质量;聚焦“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聚焦“国之大者、省之大计”,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水平;聚焦“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创造性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要全面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在学思践悟上体现“四个机关”建设的政治自觉,在服务中心大局上体现“四个机关”建设的特色特点,在工作铺排上体现“四个机关”建设的内在要求,在履职尽责上体现“四个机关”建设的丰富内容,在能力建设上体现“四个机关”建设的质量水平,在争先创优上体现“四个机关”建设的价值取向,在考核评价上体现“四个机关”建设的实绩实效。
  会议还就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刘莲玉勉励全省人大系统要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正确方向,在中共湖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切实抓好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的贯彻落实工作,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湖南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以视频的会议的形式召开,设主会场和分会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成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各工作机构副厅级以上干部;部分在长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现任主要负责人和提名人选,其他主任会议成员,秘书长和提名人选,各委室主任;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各委室主任;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等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