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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常委会公报第4号(总第171号)

来源: 日期:2015-11-17 10:11:00 人气: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2015年5月27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建文、副主任张友根分别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吴震,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周文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建科、刘仙娥、刘一江、杨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市长余勋伟,市人民法院院长戴智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喻湘川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政府办主任、市人大各委办副主任。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市长余勋伟所作关于提请审议吴敏、熊清溪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建文所作关于提请补选王坤球同志为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说明,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浏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日程安排

日  期 会  议  议  程 列 席 人 员 主持人















8:30—9:30
人事任免。
余勋伟  吴  震 
吴  敏 
周文舜
戴智明  喻湘川

王星辉  刘赋辉
邓  君 
罗建中
蔡晨波  邱元雄

朱保朝  王承水 
张友根
         
 
















关于提请审议吴敏、熊清溪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中共浏阳市委关于提名吴敏熊清溪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浏发干〔2015〕38号),现提请:
吴敏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熊清溪同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市  长  余勋伟
2015年5月21日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补选王坤球同志为长沙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罗博士已于2014年11月辞去代表职务,其代表资格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经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同意,推荐王坤球同志为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提请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补选。
请予审议。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九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30人,按姓氏笔画排列)
邓  翔 邓立波   龙花明(女) 刘一江   刘仙娥(女)
刘良成 刘雨文 刘学文 孙立武 孙建科
杨  智 李  安 李学荣 李建军 连志明
肖凤伟   肖赛男(女) 张友根   张雪云(女)     陈小玲(女)
易怀泉 徐飞跃 唐林军 黄才胜 黄蔚德
焦爱国 鲁建文 鲁忠良 赖才腾   廖春华(女)
 

请假:张  竞(女) 孙  龙  黎善其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2015年6月30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建文,副主任孙建科、刘仙娥、张友根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敏、郑杰,市人民法院院长戴智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喻湘川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各委办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农工委、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文体广电局、安监局、花炮局、工商局、质监局、文化产业园、花炮检测中心等单位负责人,溪江、官渡、杨花、枨冲、官桥等5个乡镇的人大主席和部分市人大代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大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唐林军所作的《2013年市政府花炮安全线人大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文化产业园管委会主任高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浏阳市文化产业园发展情况工作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教工委主任徐飞跃所作的《关于文化产业园建设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民政局局长周学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浏阳市城乡居民依法自治工作情况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肖凤伟所作的《关于浏阳市城乡居民自治工作的调查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建文所作的关于提请接受陈勤俭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说明,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浏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日程安排

日  期 会  议  议  程 列 席 人 员 主持人














8:30—10:20
听取和审议2013年市政府花炮安全线人大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吴  敏  戴智明  喻湘川
刘赋辉  邓  君  罗建中
蔡晨波  邱元雄  朱保朝
王承水  陈大友  邓科建
李长祺  屈湘水  汤显华
彭扩军  何建平  戴  宁
黄茶香  任飞跃  夏代旭
黄  武  凌珉生  李爱萍
刘景思  吴敬芳  张  斌
张  松
孙建科
10:20—12:00
听取市政府关于文化产业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吴  敏  戴智明  喻湘川
刘赋辉  邓  君  罗建中
蔡晨波  邱元雄  朱保朝
王承水  朱  蕾  王坤球
陈  清  缪传良  余海波
高  志  任飞跃  夏代旭
黄  武  凌珉生  李爱萍
刘景思  吴敬芳  张良波
张  斌  张  松
刘仙娥





2:30—4:30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乡居民自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郑  杰  戴智明  喻湘川
刘赋辉  邓  君  罗建中
蔡晨波  邱元雄  朱保朝
王承水  杨厚波  周孟德
唐小红  王坤球  陈  清
周学文  苏柏松  任飞跃
夏代旭  黄  武  凌珉生
李爱萍  刘景思  吴敬芳
张  斌  张  松
孙建科
4:30—5:00                     
人事任免。
戴智明  喻湘川  刘赋辉
邓  君  罗建中  蔡晨波
邱元雄  朱保朝  王承水
任飞跃  夏代旭  黄  武
凌珉生  李爱萍  刘景思
吴敬芳  张  斌  张  松
张友根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2015630日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浏阳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非常感谢市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2013年4月2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对我市花炮产业整合提升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2013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就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对全市花炮产业整合提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一)把握舆论导向,塑造浏阳花炮的安全环保优质形象。一是加强宣传平台建设。在市花炮局专门设立了宣传科(品牌科),负责花炮产业宣传推介和舆情应对。建立了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创办了《浏阳花炮》、《花炮周刊》,加强对浏阳花炮的宣传。二是主动对接各级媒体做好宣传工作。两年来,借助春节舆论高峰期以及重大节会活动等契机,争取了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30多家主流媒体采写浏阳花炮,向媒体充分展示浏阳花炮转型升级的新成果,进一步提高了媒体对浏阳花炮的认同感。三是积极打造花炮文化宣传阵地。通过举办长沙橘子洲、浏阳河周末焰火大赛和承担南京青奥会、北京APEC会议等大型活动的焰火燃放,展示浏阳烟花文化创意和安全环保新理念,提升浏阳花炮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开拓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一是加大花炮出口扶持力度。合理调整奖励扶持政策,加大对出口企业扶持力度,近两年共计兑现出口贡献奖530万元。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际展会活动,拓展国际经贸交流与合作,扩大了浏阳烟花出口的规模与效益。积极创建出口烟花爆竹质量安全示范区,去年成功获批了省级出口烟花爆竹质量安全示范区,今年将力争成功创建国家级出口烟花爆竹质量安全示范区。二是积极开拓内销市场。每年组织500多家企业赴山东、辽宁等10多个省份参加烟花爆竹供货备案会议,为我市生产企业和省外经营商搭建良好的购销平台,进一步稳定和拓展了内销市场。指导帮助大型企业举办专场订货会,支持企业在省外设立烟花爆竹销售中心,为浏阳花炮企业拓展国内市场开辟新的渠道。探索连锁经营模式,支持庆泰、明义等10家知名优质企业联合组建了浏阳花炮连锁经营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实行“浏阳花炮”品牌直销,有效缩减了中间环节,打造了浏阳花炮精品形象。
(三)坚持材料、工艺、设备三大革命,提升花炮产业竞争的根本因素。一是加强原材料质量监管。2014年初,成立了烟花爆竹行业秩序监管办公室,重点对生产企业使用和市场流通的原材料以及企业超标准生产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形成了打击粗制滥造、掺杂渗假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确保了原材料和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加快安全环保新工艺、新产品研发。设立了花炮产业“五新”成果奖,出台了《浏阳市烟花爆竹新材料研发应用管理暂行办法》,鼓励企业进行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2013年以来,成功研发新型微烟无硫发射药、无引线连接组合烟花、模压环保组合烟花、新型安全环保节能型鞭炮等一大批新材料、新产品。设立了1000万元技术攻关专项资金开展烟花爆竹重大技术难题攻关,积极破解制约产业发展的科技瓶颈。筹建了浏阳花炮重点实验室,打造浏阳花炮原材料检测和技术研发公共平台,大力推进浏阳花炮标准化、科技化进程。三是积极推进花炮机械化。积极筹建花炮机械研发中心,加大危险工序自动化机械的研发应用,成功研发了组合烟花全自动生产线、模压组合烟花装置、全自动内筒装药机等安全机械,大大提升了花炮生产安全系数和效率。加大花炮机械的推广应用,通过定期举办花炮机械展、开展花炮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等,加快花炮生产机械化进程,提升整个行业的现代化生产水平和安全生产系数。
(四)调整营销战略,推动花炮燃放向农村、家庭、景区、企业进军。一是实施“农村包围城市”市场战略。引导企业根据农村市场特点开发适应农村市场需求的产品,重点从产品包装设计和燃放效果设计上进行创新,以顺应农村婚丧嫁娶等不同场合燃放需要。以收购、入股县市公司为抓手,积极拓展县级和乡镇市场。如浏阳花炮连锁公司已与湖南、河南80余家县级经销商签订加盟协议,目前正在筹备80余家县级旗舰店及900余家乡镇专卖店的开业,为拓展农村市场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开发家庭套餐产品和微型焰火。根据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开发了儿童套餐、生日套餐等适合家庭燃放的小型产品,有效贴近了消费群体,增强了市场认同度。积极开拓微焰火市场,以长沙橘子洲和浏阳河周末音乐焰火为载体,举办了以婚庆、寿诞等不同喜庆主题的微型焰火,大大提升焰火文化附加值,为花炮转型寻找了新的抓手,为焰火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三是加强花炮与旅游的结合。加大花炮文化与旅游文化的嫁接力度,先后促成了珠海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上海迪斯尼乐园、深圳世界之窗等知名旅游景点的烟花汇演,加强了烟花文化与旅游文化的合作。四是推动企业庆典焰火发展。借助长沙橘子洲和浏阳河周末音乐焰火平台,先后与一朵日化、永通汽车等知名企业合作举办专场庆典焰火,将焰火文化与企业文化相融合,实现了焰火形象和企业形象的双提升。
二、关于《关于切实采取措施遏制花炮安全生产事故势头的调查报告》精神落实情况
(一)强化安全责任,狠抓落实执行
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排名公示、公开曝光、集中约谈制度,每月由乡镇(街道)将本辖区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市安委办将划为较差等次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各乡镇(街道)排名末两位的企业进行约谈和重点整顿,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二是强化部门监管、乡镇属地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明晰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要求各部门、乡镇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又要服从安委会的统一调度,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落实领导干部责任。建立市级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机制,向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放《党政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记录本》,对检查范围、内容、频次、要求作了详细规范;举办全市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促进各级领导干部齐抓共管安全生产。
(二)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
一是全面开展刚性执法。2013年10月出台了《烟花爆竹行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刚性执法处罚标准》,2014年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对凡是涉及刚性执法内容的生产企业,一律进行立案查处,严格实施经济处罚、停产整顿、限期整改、违法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等严厉措施。二是创新实施记分管理。为了防止企业被查处后改、改了又犯,着眼于长效监管,参照《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出台《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记分办法》,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同情形和危害程度设置相应分值,在刚性执法查处的同时严格予以记分,并将企业的记分管理情况在报纸和网站上及时公布。三是严格推行“重点突围”。从上年度内发生事故的、排名末位的、被各级立案查处和安全管理比较差的企业中,每季度选定100家作为重点监管企业,由监管部门制定统一的标准,实施安全监管“重点突围”。对达不到“突围”标准的企业,从严顶格处罚,并继续纳入下季度重点监管,直至“突围”成功。四是扎实抓好隐患公示。实行企业安全隐患公示、警示、通报制度,要求企业在醒目位置设置隐患公示牌,每周至少公示一次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接受全体职工和社会的监督,对未按要求落实的从严查处。推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改系统”建设,确保企业内部隐患排查治理真正落实到位。五是推进科技兴安。全面启动烟花爆竹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已完成2个乡镇视频分控平台试点建设。计划今年建成市级总控平台、乡镇(街道)分控平台,所有烟花爆竹企业全面建成视频监控系统,全面促进安全监管由“人防”向“技防”转变,有效提高监管效能。
(三)深化打非治违,规范行业秩序
一是强化“打非”责任落实。明确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打非”职能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街道统一安排部署网格化排查,对重点对象、重点场所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推行“打非”驻点督导机制,明确37家市直有关单位为督导单位,一对一驻点联系1个乡镇(街道),常态化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督导。二是构建“打非治违”常态。扎实开展烟花爆竹“春季复工、夏季高温、秋冬生产旺季”安全生产三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组建多部门参加的“打非”联合执法队伍,常态化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湘赣边烟花爆竹“打非”联动机制,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和联合执法行动。三是实施重奖举报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实行“打非治违”举报与110接警平台并网运行,并在浏阳日报长期公布举报电话;编印《浏阳宣传》“打非治违”专刊4万份,发放各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村组农户张贴,鼓励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举报属实的,给予5000—10000元/次的奖励。
(四)夯实基层基础,提升保障能力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专业化、资格化、职业化的安监队伍,支持和鼓励安监人员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每年对全市各乡镇(街道)的安监执法人员进行全员执法培训,提高安监队伍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二是抓好基层创建。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目前全市已有6个乡镇创建省级示范乡镇,19个乡镇创建长沙市级示范乡镇。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标准化创建成果,现全市所有烟花爆竹企业均完成三级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12家企业创建为二级标准化企业。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在《浏阳日报》开设“平安365”专栏,每周四定期刊出。开通浏阳安全生产信息网和“浏阳安监”,普及依法治安、安全发展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狠抓从业人员教育培训,重点加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和培训合格上岗制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
(五)突出整合升级,促进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政策引领推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花炮产业转型升级的决定》,大力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关闭、产品升级、产业转型工作,合理压减生产企业数量。2013年以来,完成了200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合提升和淘汰退出任务。二是利用许可倒逼。发挥政策引导和许可倒逼双重作用,严格贯彻落实三个“一律”(一律不再新建生产企业,一律不再搬迁重建生产企业,对无力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依法关闭)。严把行政许可关,通过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组织专家对换证企业进行全面的核查评估,为企业提供严格按国家标准整改的清单,对不可整改提升的企业,采取降低安全生产资质等级、鼓励其走专业化发展之路的办法,逐步淘汰散小乱差企业。三是实施整合提升工程。大力推进花炮产业走“集约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和“安全型、环保型”的“四化两型”发展之路,坚持扶优扶强、限小汰劣,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素质。近年来,通过强强联手、兼并收购、整合重组等方式,新组建了4家大型烟花集团,现全市烟花集团公司达13家,其中上市公司2家,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安全发展上迈出了坚实一步。


关于2013年花炮安全线人大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调  查  报  告

——2015630日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3年4月2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对花炮产业整合提升的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形成会议纪要。2013年7月,根市委主要领导指示,市人大常委会就花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采取切实措施遏制花炮安全生产事故势头的调查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花炮产业整合提升与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别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要求。
2015年6月,市人大办公室对市政府花炮安全线落实人大审议意见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市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将人大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在花炮产业的整合提升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近年来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势头得到遏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2014年被评为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并成功获批省级出口烟花爆竹质量安全示范区。
1、多措并举加强了企业安全监管。一是成立秩序监管办。2014年成立烟花爆竹行业秩序监管办公室,整合质监、花炮、工商等部门职能,对原材料质量安全和按标生产情况进行常态化管理。截止今年6月,监管办已开展原材料市场专项整治行动6次,检查原材料生产经营企业96家,检查产品248个批次,查处不合格产品104个批次。通过查处整顿、通报公示、打假治劣,全市原材料质量合格率较去年上升近20个百分点。二是实施记分管理制。借鉴交警部门的驾照管理模式,出台《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记分办法》。根据这一办法,2014年对200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花炮企业实施了记分,有一家企业因为记分达13分被依法申请吊销了相关证照。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014年组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检查企业14562家次,开展烟花爆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检查企业1786家次,立案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310起。三是设立公开曝光台。在《浏阳日报》设立了四大曝光台,分别对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乡镇街道烟花爆竹“打非”情况、花炮原材料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末位排名情况进行公开曝光,达到了惩前毖后的监管效果。如花炮原材料抽查情况通报将不合格企业名称、不合格项目全部公开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台则将企业违法违规事实、处罚情况予以公开曝光,起到了查处一个,教育一批的作用。四是推进厂房标准化。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全面实施花炮企业工厂化改造,已扩建改建工房15000多栋,花炮企业的安全硬件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全市所有烟花爆竹企业均已完成三级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创建为二级标准化的企业达12家。全面启动烟花爆竹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已完成2个乡镇视频分控平台试点建设。
2、科研创新助推了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安全环保产品研发呈井喷式增长。出台《浏阳市烟花爆竹新材料研发应用管理暂行办法》,设立花炮产业“五新”成果奖,花炮行业科技创新氛围进一步浓厚。自2013年以来,已研发出微烟发射药、微烟引线、环保型鞭炮、模压组合烟花等新材料20多种,新产品500多个。二是重大技术难题攻关获实质性进展。在筹建浏阳花炮重点试验室,打造浏阳花炮原材料检测和技术研发公共平台的同时,设立了1000万元技术攻关专项资金用于科研。重点围绕微烟环保烟火药和智能自动化机械设备等项目,集中开展技术攻关。目前已有七大关键共性难题项目全面完成招投标工作,进入实质研发阶段。三是花炮机械应用程度有大幅度提升。对机械化和科技创新方面成效突出的企业予以奖励扶持,2014年对68家企业发放奖励资金449万元。2013年至今,已组织举办花炮机械展4次,建设花炮机械示范基地5个,为生产企业和机械企业搭建了合作平台,加快了花炮行业的机械化进程,全市花炮行业机械化率达66.7%,提升了整个行业的现代化生产水平和安全生产系数。
3、宣传推介塑造了浏阳花炮形象。一是扩大产品正面宣传。采取电视发声、报纸发文、网络发贴等多种方式,构建立体宣传格局。不仅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主流媒体上加强了对浏阳花炮的正面宣传,而且还争取在国际国内重大活动中燃放焰火,向世人充分展示了浏阳花炮安全环保的良好形象。二是开展市场营销宣传。支持浏阳花炮企业在外地80多个县900多个乡镇开设花炮连锁经营店,组织外省客商来浏参加烟花爆竹商品展销订货会,既拓展了市场,又推广了品牌,赢得了口碑。三是推进安全法规宣传。在《浏阳日报》开设专栏,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加大安全文明燃放宣传,印发安全文明燃放知识光碟7000余张,画册10000余份,增强了消费者安全文明燃放的意识和能力。使浏阳花炮品牌形象在消费者的安全燃放中得到进一步认同与强化。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在安全监管与整合提升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人大主任会议和人大常委会调查报告提出的建议与意见大多得到了较好地落实,但在调研座谈中企业反映的如下问题,值得引起政府及职能部门的重视。
1、安全监管应更加科学。一是关于高温放假的问题。2014年高温放假两个月,很多企业不适应。一刀切的停产不符合行业实际情况,导致高温假前后一窝蜂加班加点超负荷生产,反而更容易出安全事故。如2013年太平桥工艺花炮厂为了抢在高温假前出货,车间赶货造成死亡2人的安全事故。二是关于企业换证的问题。不少企业反映安全生产换证很苦,到省市安监局普遍要跑10多趟才能办下来。由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短,标准变化快,企业被迫将有限的资金用于三年一次的整改,发展生产更是举步维艰。三是关于安全设施的问题。政府对安全设施的配套投入不够,如余废药物处理场所、企业应急救援演练场所等严重缺乏。四是关于队伍建设的问题。全市有鞭炮烟花企业900多家,而基层安监员只有140人左右,主产区一个安监员要联系20多家厂子,监管工作量极大,再加上经费保障不够,严重影响安全监管工作质量。
2、整合提升应更加务实。一是产业发展缺少长远规划。对整个产业的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发展布局、发展保障等没有顶层设计,没有中长期发展规划,影响了整个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企业整合大多流于形式。为了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任务只是进行了数字上的整合。虽然表面上看证照数量变少了,但实际上企业并没减少,人为造成一证多厂。如军工硝厂由原来的50多本证减少为10本,引火线企业由60多本证减少为20多本,都只是减少了证的数量,实际上厂子并没有减少。三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由于政府职能部门打击不力,一直以来在产品创新和机械研发等方面侵权现象频发。一些厂家照搬抄袭市场畅销产品,改头换面之后又以比原创产品更低的价格投放市场。这些侵权行为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创新积极性。四是退出补偿机制没有建立。我市花炮行业散小企业多,有的经营惨淡、债务缠身、纠纷不断。继续经营可能亏得更惨,完全退出又会血本无归。处于“进亦忧、退亦忧”的两难困境。如何建立退出补偿机制,引导其有序退出,既是一个摆在眼前的现实问题,更是一个需要慎重对待的民生问题和社会问题。五是用地问题制约产业发展。我市花炮行业的土地租用期大多为30—50年,目前即将到期,由于政府未出台土地续签相关政策,大多数企业将处于“非法用地”的尴尬处境。再加上村民对于土地收益的期望值越来越高,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也将会因此增高,如金刚坪上鞭炮厂内村民200多个平方的土地,今年厂方付给租金达10多万元。
3、法人素质应更加优化。一是安全意识仍然不浓。一些企业法人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没有按照职工人数5%的比例配备管理人员,没有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有的企业法人信的是菩萨,讲的是运气,默许纵容甚至冒险指挥员工违章作业。有的企业为了完成订单,往往是安全让路于生产。二是自律意识仍然不强。有些企业只注重眼前利益、忽略长远利益,只顾自身发展、不顾整体发展,使用劣质掺假原材料、生产超规格超范围产品,采取挖客户、拼价格、透支信用等恶意竞争手段,严重挤占了正规企业的发展空间,不仅造成公众安全隐患,也损害了浏阳花炮品牌形象。三是经营理念仍然不新。经营模式陈旧,经营理念上存在“五重五轻”的现象:重产品销售,轻市场营销;重企业规模,轻模式创新;重市场份额,轻客户价值提升;重品种开发,轻精品打造;重包装设计,轻品牌价值培育。
三、建议和意见。
1、加强产业引导,推进转型发展。应制定我市花炮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从宏观战略角度指引企业未来的主要发展方向。要采取向上争取和本级财政配套的方式,建立花炮产业发展基金或产业扶持资金,通过政策调控,引导烟花爆竹生产向规模企业和主产地集中,朝安全环保方面转型。应顺应互联网发展大势,充分利用电商平台,发展电子商务。支持加快组建花炮专业经营公司,掌握市场主动权,降低市场营销成本,推动企业走向专业化生产。
2、提升监管质量,推进科学发展。要依法科学规划高温限产。通过与省市安监部门早做工作早协调,争取按照生产工序的危险等级进行区别对待,实行分级、分时段管理。对于非涉药工序可允许企业高温生产,涉药工序则实行分时段停产。要改进安全换证机制。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延长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周期,保持安全标准的稳定性,减少企业在安全整改上的重复投入。恢复第三轮换证时由“两队”专人负责帮助企业办手续的办法,提高换证速度。要下大力气提企业法人代表素质,建立法人代表强制培训机制,实施法人代表带班下厂制度,不断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要提高基层安监员队伍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畅通安监员队伍进出渠道,为监管工作夯实人才基础。
3、加快科技研发,推进创新发展。要建立财政对科技创新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逐年提高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明确安全环保为财政资金扶持的重点方面。加快花炮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开发和引进先进技术,形成技术优势,引领行业发展。开展安全环保优秀科研项目评选,对获奖项目予以重点扶持并在全行业推广运用。要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侵权处罚力度,为保护企业科技创新的热情提供有力保障。
4、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内涵发展。花炮产业整合提升要从追求数量向追求质量转变,应区分不同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花炮产业整合提升规划。对那些经营状况不好、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下、散小乱差和无能力整改的企业要制定退出补偿机制,促进其退出花炮产业。对那些按现有标准换证不到的小而全的企业,如果只生产1—2个产品又符合条件,则应支持其走专业化生产的道路。要转变管理思维,下大力气鼓励企业推行职业经理制,以改变经营模式、培育品牌文化、打造核心竞争力,使传统花炮产业迈向现代企业,不断做大做强。



浏阳市文化产业园发展情况工作汇报

——2015630日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浏阳市文化产业园管委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浏阳文化产业园是2012年成立的新兴园区,也是突破传统“画地为园”概念、以产业为集聚线索的开放园区。三年来,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下,得益于各级领导的精心指导、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我们和广大文化企业一起,研判发展形势,整合可用资源,推进产业集聚,打造文化品牌,在“边做边看边探索”的实践中取得了点滴成绩,积累了些许感悟。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工作总结与回顾
(一)理念突破,专业平台谋划新思路
一是明确总体思路。突破“画地为园”的“围墙”概念,积极践行“平台建园、品牌立园、产业活园”,按照“园区驱动、产业融合、品牌跨界、区域呼应”的原则,着力推进“文化产业化”和“产业文化化”的双向对接,确定了“一个核心区域、两大文化品牌、三类平台体系、四个重点基地、五大主导产业”的总体发展思路。二是打造核心园区。以浏阳河城区“一河两岸”八公里为核心区域,以“浏阳河”、“浏阳烟花”为重点品牌,构建以“欢乐浏阳河”、“智慧浏阳河”、“浪漫浏阳河”为内容的“浏阳河”文化价值新体系。通过建设“智慧浏阳河”文化创意孵化基地、欧阳予倩文化产业基地、米仓创意产业园和国际烟花创意梦工场,推进烟花文化、文旅体验、工艺美术、新兴创意、移动互联网应用等五大主导产业优质发展。三是加快产业聚集。强化文化产业的关联度与渗透力,提质一批本土企业,引进一批新兴项目,建设几条特色街区,打磨几个文化品牌,通过串珠成链放大规模效应,把浏阳河两岸做成“水上、岸上、天上”立体呼应的文化产业聚集区,逐步塑造“红绿相间、山灵水动、名歌婉转、焰火闪亮”的浏阳河文化品牌新形象。
(二)园区驱动,机制创新激发新活力
一是强化政策支撑。2014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配套了文化产业专项引导资金,建立了文化产业人才引进和培训机制,进一步激发了文化产业的活力。二是突出项目运营。依托大通时代广场的物业资源,创新建设“智慧浏阳河”文化创意孵化基地,现有各类文化企业120多家,天马路美食文化街、水岸风情文化街、创意孵化中心、文化商贸中心等四个功能区初步成型,打造了大众喜欢、氛围浓厚的文化消费新地标。创新“创意格子铺”、“创意集市”等孵化培育平台,促进了思想和智慧的转化效益。三是提升文化实力。通过园区驱动,加快文化产业的要素集聚,促进文化产业与商贸旅游、烟花创意、移动互联网等产业的一体化联动发展。2014年,全市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180亿元,继续保持全省领先的优势。“沿浏阳河文化创意产业带”被纳入长沙市文化产业“两区两带两主线”的发展格局;浏阳河文化产业园被评为长沙市首批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智慧浏阳河”文化创意孵化基地被评为长沙市创业示范商圈,并作为典型予以推介。
(三)品牌塑造,产业体系构建新价值
提炼“浏阳河”、“浏阳花炮”两大品牌的核心魅力,开启了以“心中那首歌,最美浏阳河”为主题的城市文化塑造新路径。一是产业体系传播品牌价值。在上海、深圳分别举办了“美丽浏阳”文化产业招商恳谈会,重点推介“浏阳河”文化品牌,发布了以“乐”在浏阳休闲产业链、“智”在浏阳创意产业链和“梦”在浏阳旅游产业链为内容的20个招商项目,引进招商项目6个。二是特色活动丰富品牌张力。策划和组织各类特色活动,“欢乐浏阳河”启动以来,完成群众文艺演出和各类文化活动120多场,有效培育了潜在的文化消费动力。举办“智慧浏阳河”高峰论坛、产业沙龙和研讨会等,形成了“智汇浏阳”的新优势,直接转化论坛和沙龙成果130多条,助推了创意产业的项目落地和文化增值。三是节会经济提升品牌魅力。成功举办两届浏阳河音乐节,探索了“群众点菜单,企业当主厨,全民享盛宴”的“民星”节会新模式,塑造了浏阳河的音乐情感魅力和城市文化品牌,构建了立体互惠、资源共享的产业运营新格局。四是城市品牌彰显文化实力。第十一届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上, “浏阳河文化产业园”与快乐大本营、快乐购一起,进入全国31个上榜文化品牌,中国文化品牌研究中心将“浏阳河”作为首个城市文化品牌来培育,进一步放大了“浏阳河”的城市文化力和价值影响力。
(四)跨界创意,行业融合开创新模式
一是聚焦“浏阳花炮”的文化吸引。不断强化“浏阳花炮”的文化身份和文化价值,助推浏阳花炮获评“全国重点文化出口产品”。大力拓展烟花产业的文化衍生,引资开发的“浏阳烟花绣”获评长沙市“十大文化创意”,推动烟花、湘绣、瓷器、菊花石等四大“最美湘工艺”借力发展;全面推进烟花产业实现文化增值,扶持开发了创意烟花大数据库、快速智能销售系统、“烟花汇”等新兴项目。二是开拓数字创意的新兴领域。突出“创新创意加创业”的“三创”主题,加快移动互联网工具和思维在各个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引进各类移动互联网企业20多家,通过“创意格子铺”集聚了一批优秀数字创意团队,打造了省内首个县市级移动互联网创业中心。借助腾讯的大数据资源平台,举办了“智慧旅游城市名片发布会”,通过移动互联网终端实现市民生活、文化消费、智慧旅游和资讯宣传的全流程在线解决方案。三是丰富文化旅游的创意内涵。注重与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把优势文化资源转化为项目竞争力和文化生产力。策划以“焰遇浏阳河”为文化符号的烟花在地体验品牌,收获了较强的传播力和感染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缺乏物业空间。目前文化产业园没有可支配的土地和物业空间,存在产业运营主体缺失、项目落地困难等现实瓶颈。2013年引进的“米仓”项目,拟将原浏阳市大米厂老厂区改造成文化创意园区,因为粮食局部分改制员工占用国有资产,市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腾房工作至今未完成,导致项目无法落地。
二是缺失市场主体。园区管委会没有平台公司,在产业资源整合和项目对接过程中缺乏法人意义的市场主体,“市场之手”的空缺,必然错失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某些机遇。
三是人员和经费不足。园区管委会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2名,仅有编制5名,工作人员严重不足,迫切需要增加人员编制3名,同时增加对园区工作经费和项目经费的投入。
四是产业政策力度不够。文化产业大发展的背景下,各地都在争抢人才资源和优质项目资源。我市在每年配套300万元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的基础上,还需要加大专项资金补助力度,同时配套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税收奖励、文创企业租金补贴、高端人才综合激励等政策。
三、工作思路与设想
文化产业发展无定势、渗透无边界,作为一个没有“围墙”的非实体园区,要取得突破,关键在于实现自己的“四化两型”(化无为有、化散为聚、化虚为实、化旧为新,资源聚合型、业态增植型),最终让我们的城市既有“文化体量”,又有“文化味道”。基于文化产业园区特殊的产业性质和业态,请求各位给予我们大力支持和指导,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项目驱动,整合要素,做精浏阳河特色产业核心区。加大“浏阳河”文化品牌的塑造和延伸开发,围绕“一河两岸”核心区,加强产业基地、特色街区、主题商圈和文化标志物的建设,进一步强化企业集聚度和产业关联度。重点推进“米仓”创意产业园项目落地、“智慧浏阳河”文化创意孵化基地提质升级;加快国际烟花创意梦工场项目的设施建设、资源整合、人才集聚和内容生产,力争达到“产业有带、风尚有标、基地互动、品牌升级”,全力创建省级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
(二)创意增值,深耕市场,新创本土特色品牌增长点。
紧紧把握“情怀经济”、“乡愁经济”、“圈层经济”的用户需求,充分挖掘我市鞭炮烟花、浏阳蒸菜、高坪夏布、张坊油纸伞、永和菊花石等特色产业的文化内涵,延伸创意空间,拓展平台构架,大胆引入“文化+旅游+移动互联网”的思路,促进传统产业向文化产业转型增效。
(三)服务输出,对接资源,拓展湘赣边文化产业外环线。
作为文化产业的专业服务机构,着眼全市产业发展的大局,主动下移重心,贴近基层,对接资源,输出服务,帮助乡镇的项目资源实现“文化增值”和“业态增量”。在全市的宏观统筹下,主动服务、加强配合,协助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大瑶花炮产业集聚区做好“文化+”文章,提升园区与产业的文化软实力。深入实践“湘赣边文化产业外环线”的战略构想,推进“湘赣无边界这里是秋收”文化旅游合作开发、“四大最美湘工艺”跨界创意等项目快速成型,构建“核心吸引、外环拉动、区域互补”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四)政策引导,平台培育,涵养文化产业人才圈。文化产业是智慧产业,最核心的竞争力就是人才和团队。在交通条件和区位优势向好的情况下,要继续提升政策杠杆的撬动力、专业服务的凝聚力、平台体系的支撑力和软性环境的吸引力,进一步为优秀人才、优秀团队来浏创业提供高含金量的政策支持和高效率的全面服务。创新和完善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平台、智慧共享平台、创意成果转化平台和政务服务代理平台,为入园企业提供高效、宽仁、灵动的成长空间。



关于文化产业园建设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5630日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最近,我委在刘仙娥副主任的带领下,对市文化产业园建设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文化产业园建设发展概况
市文化产业园自2012年成立以来,立足浏阳文化沃土,以产业为集聚线索,大力挖掘特色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提升文化品牌价值,培养文化消费时尚,推进“文化产业化”与“产业文化化”双向对接。通过几年来的不断探索与积极实践,文化产业园逐步成长起来了,工作取得明显成绩,有效活跃和繁荣了全市文化产业市场。一是致力平台搭建,完善服务体系。建设了“智慧浏阳河”文化创意孵化基地、欧阳予倩文化产业基地,搭建了“文化产业股权融资交易平台”,配套了文化产业专项引导资金和银企对接绿色通道。二是致力思路创新,激发创业活力。创新了“创意格子铺”、“创意集市”等孵化培育平台,吸引了尚浏文化、智联科技、焰遇浏阳河、奇创文化传播等企业入驻“智慧浏阳河”,引进移动互联网创业项目20个,打造了我省首个县级移动互联网创业中心。三是致力品牌塑造,提升产业效应。依托“浏阳河”、“浏阳烟花”两大品牌,策划和组织了系列特色活动,构建了“欢乐浏阳河”、“智慧浏阳河”、“浪漫浏阳河”文化价值新体系,助推了浏阳花炮、旅游体验、工艺美术、新兴创意、移动互联网等产业文化增值和优质发展。2014年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180亿元,占湖南省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的11.3﹪。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支柱产业,内在支撑不足
文化产业园运营范围广,花炮、夏布、饮食、商贸、旅游、工艺美术、群众文艺、沙龙研讨,各行各业,方方面面,均有涉及。目前园区虽然门类较多,但生产经营分散,缺乏具有自身特色的支柱产业,文化产业园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个“包装工”,为活动搞搞策划,替企业出出主意,给产品做做“包装”。园区企业自身独立性不强,内在支撑不足,产品大多必须依附于其他产业才能进入市场。
2、园区经费偏紧,工作人员偏少
目前的文化产业园虽然是一个没有“围墙”的园区,但其战线较长,工作量大,自然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和财力。园区每年的项目经费90万元,单是用于租赁办公场地和“智慧浏阳河”孵化基地,就花费了40万元,实际运行经费为50万元。文化产业园管委会原有工作人员6人,2015年4月、6月因组织安排先后调出2人,目前仅有4人,力量非常薄弱。
3、合作渠道不畅,市场开拓困难
由于没有配套相应载体,自身缺乏与企业直接合作的途径,文化产业园相当于一个中介角色,以致一些项目难以运作。另外,受传统的业务传播和口碑推介的局限,文化与产业融合的推进也不很顺畅。如:“智慧浏阳河”文化创意孵化基地推出的移动互联网等新兴项目,不少企业不清楚、不了解,甚至不认同,认为产品生产出来就可以直接进入销售环节,完全没有必要再花钱去加上这些“文化包装”。
4、招商环境不优,项目进展不顺
为保留城市记忆、打造文化符号、提升城市品位,2014年,市文化产业园与上海梅迪维视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洽谈签约,计划将富有浓重历史痕迹的原浏阳大米厂进行艺术化改造,打造成为一个集文化体验、创意策划、艺术展演、非物质文化展示于一体的文化创意集聚区。但由于原大米厂改制时存在遗留问题,有20多户原大米厂改制职工占据厂房不肯搬迁,多次交涉无果,以致这一招商项目迟迟不能真正落到实地。
三、建议和意见
1、依托自身特色,瞄准园区发展方向
文化产业园区的发展,要么依托城市某些核心的功能区来兴建,要么依靠某一细分的行业、产业的支撑,要么是具有特别的资源优势,这是成功办好文化产业园的必备条件。市文化产业园要壮大发展,必须充分依托“浏阳河”、“浏阳花炮”两大品牌,有效利用我市独有的文化要素和文化环境,准确定位,明确主题,确定发展重点,突出产业特色,逐步由“概念性”园区向“实体性”园区转变。如:美国百老汇戏剧产业园区、上海浦东世博园、云南丽江古城文化园、河南开封清明上河园、江苏徐州动漫文化产业园,都是依托并利用自身地域文化特色、优势文化资源而形成的。
2、完善服务体系,加大产业扶持力度
市政府要进一步重视服务平台建设,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坚实的财力支撑。一是建立投融资服务平台,引入金融服务组织,为园区企业提供担保贷款、政府基金申请等投融资方式。二是加大政府对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支持力度,对园区内企业自主创新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在项目资助上要给予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创意产业发展资金。三是搭建文化产业交流展示平台,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通过举办系列富有浏阳产业特色的主题文化活动,扩大宣传推介,增强文化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四是要充分发挥好文化产业园孵化器的作用,在加强与各方交流合作,引入科研、金融、中介等机构支持与帮助的同时,要注重产业链的完整性以及产业链之间的互动和互生,从创意产品的设计,到产品生产,再到产品销售,形成一条供应链,切实做好企业孵化、产品孵化、产业孵化的文章,促进产业升级。
3、加快项目建设,拓展文化创意空间
要按照“提升城市文化魅力,打造产业文化品牌”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文化创意项目建设。一是加快国际烟花创意梦工场项目建设,促成“米仓”创意产业园项目落地,推进“智慧浏阳河”文化创意孵化基地提质。二是在城市改造过程中,合理调整土地用途,利用空余或闲置的老厂房、旧仓库和历史建筑,发展文化创意项目。三是进一步加大项目引进力度,以优惠政策、优势品牌和良好环境,吸引知名创意企业高端项目落户,促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
4、健全培育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方面,要加强园区管理队伍建设。当前园区管委会人手确实有些紧张,各项工作也比较压头,随着园区今后发展的进一步推进,加强园区管理队伍建设势在必行。另一方面,要加强文化创意人才队伍建设。要设立文化产业人才奖励基金,建立鼓励文化产业健康成长的良好机制。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在选派企业人员参加进修、考察和外出交流学习等活动时,要给予文化产业园一定指标,优先安排园区企业优秀人员参加学习,提升企业文化创意素质和水平。



浏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文化产业园
建设发展的审议意见

2015年6月30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文化产业园管委会主任高志所作的《浏阳市文化产业园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市文化产业园成立以来,通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和实践,在搭建平台,完善服务体系;创新思路,激发创业活力;塑造品牌,提升产业效应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也存在缺乏支柱产业,内在支撑不足;合作渠道不畅,市场开拓困难;招商环境不优,项目进展不顺等问题。为此,会议特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依托自身特色,瞄准园区发展方向,让概念创新实起来
首先要让文化概念创新落地生根。市文化产业园要充分依托“浏阳河”、“浏阳花炮”两大品牌,有效利用我市独有的文化要素和文化环境,准确定位,明确主题,突出产业特色,确定发展重点,逐步由“概念性”园区向“实体性”园区转变,让文化创新概念与实业经济嫁接起来。二是要使文化概念创新开花结果,要让文化产业产生更多的附加值和更多的税收,形成更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文化效益。
二、完善服务体系,加大产业扶持力度,让支柱产业立起来
一是加大产业融资扶持力度,为文化产业企业提供担保贷款、政府基金申请等投融资方式,加快形成文化产业群。二是加大政府对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支持力度,对文化产业企业自主创新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在项目资助上要给予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促进形成支柱产业。三是搭建文化产业交流展示平台,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通过举办系列富有浏阳产业特色的主题文化活动,增强文化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引导形成有本土特色的支柱产业。四是要充分发挥好文化产业园孵化器的作用,注重产业链建设,促进产业升级,保障文化支柱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加快项目建设,拓展文化创意空间,让中介服务顺起来
文化产业园目前更多的是一种中介服务,关键是要让这种中介服务在各部门的配合支持下顺畅起来。一是加快国际烟花创意梦工场项目建设,促成“米仓”创意产业园项目落地,推进“智慧浏阳河”文化创意孵化基地提质。二是在城市改造过程中,合理调整土地用途,利用空余或闲置的老厂房、旧仓库和历史建筑,发展文化创意项目。三是完善程序、理顺机制。以优惠政策和良好环境,吸引知名创意企业高端项目落户,促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四是优化园区服务,提高工作实效,以扎实的工作态度,廉洁的工作作风,热忱的工作热情,踏踏实实将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认真提高为文化产业服务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效。



浏阳市城乡居民依法自治工作情况汇报

——2015630日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浏阳市民政局局长  周学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非常感谢市人大常委会一直重视和支持城乡居民依法自治工作。下面,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城乡居民依法自治工作情况。
一、近年来推进城乡居民依法自治工作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4个街道、27个镇、6个乡,辖19个城市社区居委会、382个村民委员会(含66个农村社区,下同),现有“支村”两委干部2211人,其中村(居)民委员会干部1380人(妇女干部506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组法》)颁布以来,我市市委、人大、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围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个方面积极推进城乡居民依法自治,城乡居民自治组织体系更加健全,自治制度进一步完善,村(居)委会的主体组织作用有效发挥,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2009年被评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市”;2011年被评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2011年—2014年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市”和“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市”。
(一)基层自治工作依法推进。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居组法》和新修订的《村组法》,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方案》、《关于大力推进我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浏阳市农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有效推进了我市城乡居民自治工作。特别是去年,将城乡居民依法自治达标率纳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考核体系,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保障措施五个方面进行了细化设置,并分年度明确了考核目标值,进一步深化了基层民主自治。
(二)基层自治组织体系健全。建立健全了村(居)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村(居)委会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组织健全,并建立了村(居)服务平台,延伸了自治网络。同时,通过新建、改扩建、购买、置换等途径改善村(居)办公和服务用房。全市401个村(居)中除少数几个村(居)外都有了办公用房。全市19个城市社区普遍建立了社区公共服务中心,382个村民委员会中已有126个也建立了村公共服务中心。构建村(居)基层自治网络并根据村(居)民居住状况,依托楼栋、门栋或村(居)民小组,逐步把村(居)民小组和楼栋、门栋群众性自治发展为城乡居民自治的最基础环节。
(三)基层自治功能显著增强。在民主选举方面,截止2014年,我市已成功进行了九次村民委员会和八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广大村(居)民通过民主实践,民主参与程度不断提高,民主意识得到加强。通过换届,基层自治组织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仅上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参选率达到了96.7%,一大批有能力、有本事的人被选进村(居)领导班子。目前,全市2211名“两委”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3.8岁;女性482名, 占26.8%;大专以上文化的437名,占24.3%。在民主决策方面,广泛采用村(居)民代表会、议事协商会、民主听证会、恳谈会等形式,推进了村级重大事项议事协商制度的建设。特别是在村级重大事务决策上推行“四议两公开”,使决策更加科学化和民主化,推动了村级民主决策的制度化、程序化。在民主管理方面,各村(居)委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了以村务公开、村规民约、自治章程为核心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并经过司法部门合法性审查,确保了村(居)自治与依法管理的有机统一。推行村(居)民事务代办,试点错时工作制,村(居)民办事程序更加规范便捷。在民主监督方面,建立了规范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1233人,进一步拓展了村(居)级事业监督范围,推动了对村(居)级事务全程监督。市政府与乡镇、街道签订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专项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市委、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每年进行两次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督查,并要求乡镇、街道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村(居)干部每年至少接受一次村(居)民代表的民主评议。同时,在每次换届选举前,对村(居)干部进行了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较好地保障了对村(居)务的监督。
(四)工作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从队伍建设、经费投入、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乡居民依法自治工作格局。一是村级运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2014年城市居委会和村委会均达到15万元,今年将达到18万元。二是开展城乡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在城市社区积极开展了创建精品社区、和谐示范社区、“两型”示范社区、“服务品牌”、“错时工作制”试点等工作,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如淮川街道联城社区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关口街道长兴社区为湖南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淮川街道北园社区、集里街道龚家桥社区为长沙市精品社区、淮川街道城西、城东等四个社区创建了长沙市社区服务品牌、淮川街道新北社区为长沙市两型示范社区。在农村,开展农村社区示范和试点建设,至2014年全市382个村有93个村开展了试点示范工作。今年又将建设示范村8个,试点村19个。通过政策扶持、强化服务,树立典型,发挥样板带动作用,我市城乡居民依法自治工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二、城乡居民依法自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市城乡居民依法自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形势要求,与创新社会管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亟待加以研究和解决。
(一)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衔接机制有待健全。
行政管理与城乡居民依法自治的职责界定不够明晰,有的部门向村(居)委会下派工作比较随意,对下派的工作未真正按照“费随事转”落实经费保障。村(居)运行经费仍以行政给付方式拨付为主,委托办理的行政事务尚未向政府购买服务转轨。
(二)城乡居民自治组织的功能作用有待增强。村(居)民会议难以召集,村(居)民代表大会代行了部分村(居)民会议的职权。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的作用发挥有限,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功能有待更好发挥。
(三)城乡居民民主参与程度依然不够。民主选举选民登记率仍有待提高,选举过程中委托投票现象较多,村(居)民会议未能很好发挥作用、村(居)务公开以及村(居)民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城乡社区专业服务能力有待提高。社区工作中,传统的工作方法和手段仍占主导,尚未形成专业社工+志愿者的工作格局;现有人员的专业水平有待提升,队伍的待遇保障政策有待完善。
三、深化城乡居民依法自治工作下阶段打算
下阶段,我市将继续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依法自治,不断提高城乡居民依法自治的水平。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升城乡居民依法自治水平。
大力宣传《村组法》和《居组法》,增强城乡居民的民主意识,自觉参与基层组织的民主政治建设,维护自我合法权益,坚持依法自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切实为基层自治组织减负。对基层自治组织现有的工作任务进行全面梳理,仔细分类,依法厘定基层自治组织的工作职责,制定村(居)服务目录清单,明确村(居)法定职责和协助职责,理顺政府行政管理与城乡居民自治的关系。建立村(居)公共服务事项准入机制,凡委托给村(居)办理的服务事项,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逐步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三)提升城乡居民自治水平。规范村(居)委会选举、罢免、职务终止等程序,提高选民的参选率。推行民主协商制度,完善议事协商会议规则,采取村(居)民代表提交建议、评议会等形式,协商解决自治问题。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建立民情收集和办理机制,将基层收集的社情民意及时交由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推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民主监督作用。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增强自我服务功能,不断满足城乡居民自治服务的需要。
(四)推进基层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逐步推行基层自治组织队伍建设选聘结合,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专业社工等社会优秀人才到村(居)就业,鼓励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知名人士参与村(居)委会工作。加强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培训,鼓励村(居)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提升基层自治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加强村(居)志愿者队伍建设,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村(居)建设和自治活动。





关于浏阳市城乡居民自治工作的调查报告

——2015630日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浏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全面了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两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内司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一江的带领下,于2014年11月和2015年3月,深入部分乡镇、村(社区)和民政局、法院等有关单位进行调研,详细了解我市城乡居民自治工作的开展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乡居民自治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市民政局和各乡镇、街道加大了对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村(居)民委员会围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基层自治功能得到有效增强。一是建立了自治组织,全市所有的村(社区)都健全了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机构,基层自治组织体系比较健全。二是健全了自治制度,各个村(社区)都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制度,制定了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了村务公开、村干部离任审计等制度,为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规范了工作程序,大多数村(社区)都能依法办事,重大事项基本上都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村(居)民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得到了较好的规范,基层组织的自治能力和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二、存在问题
1、村民会议制度难以执行。并村后每个村的村民人数大幅增加,客观上给村民会议的召开带来了难度,由于受会议场地的制约,大部分村都是以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代替了村民会议。如澄潭江镇的荆坪村自并村后从未召开过村民会议。大部分村(社区)村民代表会议的组成人员与规定不符。按规定村民代表中妇女代表的比例应在三分之一以上。鉴于我市经过几次并村后,每个村人口大多在2000人以上,有的甚至上万人,目前我市要求2000人以上的村(社区)女代表不得少于20人。但此项规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难以达到要求。例如,太平桥镇太平桥社区人口4850人,村民代表60人,其中女代表只有19人。通过调研了解,该社区女代表所占比例在全市属于较高比例,但仍未达到规定要求。
2、村规民约作用难以发挥。村规民约普遍存在质量不高、刚性不足、制作不规范、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大多数地方的村规民约形式上不规范,内容上不完善,普遍缺乏违反村规民约的惩处措施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导致执行起来缺乏刚性。有的村民委员会在制定或者修改《村规民约》时不召开村民会议,只是村委会干部商量制定或者修改,有的村虽然召开村民会议,但通过的决议并没有符合法定人数。大多数的村规民约制定后未按规定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报备。如调研的蕉溪乡、澄潭江镇等地所辖村(社区)制定村规民约后均未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备。村规民约执行情况不理想,在调查的乡村中,凡是村班子团结,有凝聚力、向心力的,《村规民约》的执行情况往往比较好;反之,村班子不团结,凝聚力不强的,《村规民约》对村民的约束就变得软弱无力,甚至变成一纸空文。
3、村民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基层自治组织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不够强,村组干部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不依法办事,不按程序办事还较为普遍。有的该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村委会决定了;有的可由村委会决定的事,也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由于民主决策程序不到位,导致部分村民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例如集体土地征拆款的分配中,损害村民合法财产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经调查,法院民一庭自2010年至2014年底共审理判决与征地拆迁款分配有关的案件159起,其中村组败诉的案件127起,村组败诉率高达80%。
4、民主监督效能难以体现。大多数村委会对村务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不够规范,公开的时间不经常、不固定,存在随意性;公开的地点局限在村部,绝大多数是以宣传栏的形式进行公布;公开的内容不全面,多数地方只对财务进行公开,党务、政务等工作未进行公开,村民的知情权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大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运转不规范,多数成员相对固定,碍于村干部的情面监督不够有力。
三、建议和意见
1、进一步加大对“两法”的宣传贯彻力度。贯彻落实好“两法”,是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有效保障村(居)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要创新载体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要把“两法”的学习宣传工作纳入普法规划和基层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广大基层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两法”的精神实质和任务要求,利用讲习班、培训班、研讨会、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门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干部贯彻执行“两法”的自觉性。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墙(板)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宣传教育阵地,大力宣传“两法”和基层民主知识,使“两法”不断深入人心,使基层群众不仅明白自己的民主权利,而且学会如何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2、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指导力度。民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指导,选强配齐支村两委班子,加强班子建设,健全村民会议、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督促指导基层自治组织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要指导制定村规民约,采取村规民约草案事先审查,事后备案的方式,保证村规民约制定程序和内容的合法性;要完善村规民约的内容,增加违反村规民约责任的内容,明确批评教育、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惩处措施,增强村规民约的执行刚性,充分发挥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依法推进基层民主和行业自律。
3、进一步加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保障力度。要建立切合实际的村党总支议事规则、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村民自治章程等规章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凡涉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重要事项,尤其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都要依法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从制度上保证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保证村民自治组织的自治作用,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全面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积极推进民主评议干部制度,严格实施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和过失责任追究制度,使村干部切实受到教育和约束,切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浏阳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自治工作的审议意见

2015年6月30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市民政局局长周学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城乡居民自治工作的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自2010年10月28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加大了对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指导、支持力度,村(居)民委员会围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基层自治功能得到有效增强。但也存在村民会议制度难以执行,村规民约作用难以发挥,村民合法权益难以保障,民主监督效能难以体现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居民自治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统一认识。加强城乡居民自治工作,是新时代的新要求。一是依法治国的要求。“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我国就基层工作专门立法,说明这项工作非常重要。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落实好这部法律,是落实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二是民主政治的体现。要发挥民主作用,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村民自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载体,搞好村民自治就是落实人民当家做主这个精神的体现,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具体要求。三是现实情况的需要。在新的形势下,做好基层工作,“老办法不行,新办法不灵”,应从村民自治上找办法,用好群众自己管理自己这把钥匙,就能使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优化。
(二)扭住关键。开展城乡居民自治,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制度建设要解决三个关键问题:一是解决制度针对性问题。不同的村(社区),制度的要求与内容应不同,要按照问题导向的原则,建立切合实际的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村民自治章程等规章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要加强对村规民约制定的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要设立专(兼)职法制员,负责对村规民约草案的事先预审和事后报备审查,确保村规民约制定程序和内容的合法性。从制度上保证村民自治组织发挥自治作用,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二是解决制度约束性问题。只有规定性的内容,没有违反规定怎么处理的内容,制度就会成为一纸空文。因此要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的内容,增加违反村规民约责任的条款,明确批评教育、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惩处措施,加强村民自治相关规章制度的约束力,确保制度得到实实在在的遵守。三是解决制度执行性问题。制度要靠人去执行。在村民自治的各项规章制度中,要明确执行的主体是谁,并赋予一定的权利,使之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更好的发挥作用。从而切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典型引路。要按照以点带面的方法,注重典型塑造,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着重培育三类典型:一是培育村级典型。要着力在依法民主选举、健全和执行规章制度、完善民主决策程序、加强民主监督等方面培育一批先进村(社区),使其他村(社区)学有榜样,赶有先进。二是培育群众典型。要积极引导当地村(居)民,参与基层自治工作,带头行使民主权利,履行法定义务。并充分挖掘其中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大力进行表彰和宣传,增强广大村(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三是培育干部典型。加强村(社区)班子建设,打造一批在落实村民自治规章制度方面公道正派、敢抓敢管的镇村干部典型,从而努力提高全市城乡居民自治工作水平。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接受陈勤俭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陈勤俭同志本人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接受陈勤俭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请予审议。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勤俭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5630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陈勤俭同志本人的辞职请求,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勤俭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25人,按姓氏笔画排列)
邓  翔 邓立波   龙花明(女)   刘仙娥(女) 刘雨文
孙立武 孙建科 杨  智 李  安 李学荣
李建军 肖凤伟   肖赛男(女)     张  竞(女) 张友根
    陈小玲(女) 易怀泉 徐飞跃 唐林军 黄才胜
黄蔚德 焦爱国 鲁建文 鲁忠良 赖才腾
 

请假:刘一江  刘良成  孙  龙  廖春华(女)   张雪云(女)   刘学文
连志明  黎善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