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2014年11月6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建科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友根、刘一江、杨智出席会议,市人民法院院长戴智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喻湘川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建文关于提请审议罗博士同志免职的议案说明和关于提请接受罗博士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请求的议案说明。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关于提请审议罗博士同志免职的议案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工作需要,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免去罗博士同志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兼)。
请予审议。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鲁 建 文
二○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接受罗博士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罗博士同志本人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接受罗博士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请予审议。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二○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罗博士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4年11月6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罗博士同志本人的辞职请求,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罗博士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接受罗博士同志辞去长沙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罗博士同志本人的辞职请求,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接受罗博士同志辞去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请予审议。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二O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罗博士辞去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4年11月6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罗博士本人的辞职请求,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罗博士辞去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实到29人,按姓氏笔画排列)
邓 翔 | 邓立波 | 龙花明(女) | 刘一江 | 刘良成 |
刘雨文 | 刘学文 | 孙 龙 | 孙立武 | 孙建科 |
杨 智 | 李 安 | 李学荣 | 肖凤伟 | 肖赛男(女) |
张 竞(女) | 张友根 | 张雪云(女) | 陈小玲(女) | 易怀泉 |
徐飞跃 | 唐林军 | 黄才胜 | 黄蔚德 | 焦爱国 |
鲁忠良 | 赖才腾 | 廖春华(女) | 黎善其 |
请假: 刘仙娥(女) 李建军 连志明 鲁建文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十五次会议
2014年12月26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建文和副主任孙建科、张友根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仙娥、刘一江、杨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作林,市人民法院院长戴智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喻湘川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各委办副主任,市编委办主任,市农办主任,市政府办副主任,市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国土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审计局、规划局、旅游局、畜牧局、国税局、地税局和人民银行等单位负责人,淮川、澄潭江、文家市、柏加、永安、社港等6个乡镇(街道)的人大(副)主席(主任)和部分市人大代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陈清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浏阳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财政预算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财工委副主任罗建中所作的《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初审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韩昶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迅速启动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议案办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唐林军所作的《关于迅速启动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议案办理的初审意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唐林军所作的关于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通过了《浏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审查通过了浏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工作要点,听取了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起草情况说明。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建文关于提请接受袁锋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说明。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浏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日程安排
日 期 | 会 议 议 程 | 列 席 人 员 | 主持人 | |
十 二 月 二 十 六 日 ︵ 星 期 五 ︶ |
上 午 |
8:30—10:30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浏阳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财政预算方案草案的报告。 |
张作林 戴智明 喻湘川 刘赋辉 邓 君 罗建中 蔡晨波 邱元雄 朱保朝 王承水 李在跃 王坤球 陈 清 邓映先 彭勇坚 周叙述 寻 真 屈传义 陈 建 何志刚 陆伟光 张海丰 袁思来 胡 蓉 王贤祝 黄海军 李国胜 郭盛杰 孙见辉 |
张友根 |
10:30—12:00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
张作林 戴智明 喻湘川 刘赋辉 邓 君 罗建中 蔡晨波 邱元雄 朱保朝 王承水 韩 昶 于逸平 唐小红 王坤球 邓科建 张益平 陈 清 王英定 李声义 邓 华 欧阳武 卢从发 肖成新 屈文毅 谭 力 李良如 屈传义 陈 建 何志刚 陆伟光 张海丰 袁思来 胡 蓉 王贤祝 黄海军 李国胜 郭盛杰 孙见辉 |
孙建科 | ||
下 午 |
2:30—4:00 审查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和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 |
张作林 戴智明 喻湘川 刘赋辉 邓 君 罗建中 蔡晨波 邱元雄 朱保朝 王承水 韩 昶 屈传义 陈 建 何志刚 陆伟光 张海丰 袁思来 胡 蓉 王贤祝 黄海军 李国胜 郭盛杰 孙见辉 |
孙建科 | |
4:00—4:30 人事任免。 |
戴智明 喻湘川 刘赋辉 邓 君 罗建中 蔡晨波 邱元雄 朱保朝 王承水 屈传义 陈 建 何志刚 陆伟光 张海丰 袁思来 胡 蓉 王贤祝 黄海军 李国胜 郭盛杰 孙见辉 |
张友根 |
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4年12月26日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陈 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会议报告浏阳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民团结奋斗、努力拼搏,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全面进步。同时,财政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全口径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预计完成浏阳口径总收入100730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加248317万元,增长32.7%。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长沙市考核口径总收入,下同)预计完成75730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15497万元,增长1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2650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加59305万元,同口径增长20%,由于城镇土地使用税上划30%、“营改增”改革减少地方税收、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政策性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6.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7517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加60656万元,增长14.6%。(详见附表1、2)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7245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5000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7245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5000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详见附表3)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92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2.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94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4.9%。(详见附表4)
4、社保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2548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 100%;社保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5932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详见附表5)
5、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预计新增217963万元(不含城建投发行的150000万元债券和经开区发行的130000万元债券,共计2800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5%,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预计增加439453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预计减少89442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预计减少13204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75730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 100%,同比增加115497万元,增长1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2650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加5930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完成701700万元,同比增加86071万元,增长14%。剔除上级专项追加和结转项目226524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75176万元,同比增长14.6%。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科目完成情况详见附表2。
2014年省下达我市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6000万元。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我市将该资金部分用于偿还前期转贷资金本息,其余部分重点用于安排教育、廉租房和农村公路建设等方面的民生支出。
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结算,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26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预计265000万元,上级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600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52991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5000万元,收方合计7654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完成701700万元,上解支出预计17000万元,付方合计7187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6791万元,剔除结转使用项目44823万元,净结余1968万元。全年实现收支平衡,并略有节余。
上述预算执行情况是预计数,因收支预算正在组织执行中,具体数据还会有所变化,且在决算编制汇总后还会有一些调整,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4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呈现以下特点:
(一)坚持“强征管、促协调、重考核”,多措并举抓收入,推动财税收入增速、进度、质量“三头并进”
一是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按照“抓大控中不放小”的原则,挖掘潜在税源,加大堵漏力度,严防税款流失;加强税收综合治理,强化源泉管控,确保应收尽收;严格执行本级非税收入缓减免审批程序,确保非税收入依法依规征收。二是加强组织调度,提升收入质量。协调财税库关系,充分发挥“乡镇-税务-财政”捆绑式的联合效应,强化联系乡镇促收力度,促进收入质量有效提升。三是加强考核管理,激发增收活力。强化收入绩效考核,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园区、征收部门培植财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推动收入快速增长。全市预计完成浏阳口径总收入 100.73 亿元,同比增长32.7%,长沙市考核口径收入75.73亿元,同比增长18%,实现逆势快速增长;税收占比达80.1%,比上年提升3.5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明显提高。
(二)坚持“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增强财政资金综合调控作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激发经济发展内在动力
一是把握“项目攻坚年”主题,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大力支持“十大”基础设施、“十大”产业、“十大”民生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交通融城”步伐,投入15亿元,推进金阳大道、南横线二期工程、西北环线、荷文公路等一批战略性交通项目建设和浏阳河六桥建设,抓好农村公路、桥梁新建改建工作,构建“对外大开放、对内大循环”的交通网络格局,提升区位优势,助力经济快速发展。兑现园区和乡镇体制分成7.4亿元,支持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产业基地等七大板块园区建设,构筑“板块驱动、多极支撑”经济格局。统筹3.76亿元,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重点支持永安、大瑶、镇头、沿溪和大围山镇5个小城市、中心镇和特色镇建设,紧扣产业发展主线,构建“一轴三带”城镇发展格局。
二是推进“产业兴城”战略,着力培养和发展战略性主导产业。安排花炮产业集群发展基金2000万元,积极引导花炮产业 “四化两型”改造,支持建立花炮产业集中区。安排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科技三项”经费1900万元,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八大产业集群升级发展;统筹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3亿元,重点支持大围山生态旅游示范区36个项目建设;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产业,支持引进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浏阳市恒丰小额贷款等机构,构建现代服务产业体系;加大本地品牌支持力度,重点推进浏阳蒸菜、菊花石等特色产业连锁经营;继续推进“营改增”改革,落实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政策,累计投入2920万元支持海关大楼建设,完善外贸公共服务体系;兑现金融机构目标管理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风险补贴1535万元,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和工业企业发展壮大。
三是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扩大消费需求。统筹安排2993万元,优化城乡商贸网络格局,打造汽车等特色商业街区,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健全肉类食品流通追溯体系和农村现代化物流配送体系,促进城乡流通主体规模化、连锁化和品牌化经营。
四是实施“人才活城”战略,激发科技创新动力。统筹安排6780万元,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5358”人才工程和“揽万名英才·助浏阳腾飞”计划实施,支持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业。
(三)坚持“夯基础、惠民生、促和谐”,着力优化支出结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牢固树立“民生最重、民生至上、民生为本”的执政理念,严控行政运行成本,财力向民生大幅倾斜。全年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八大”民生支出5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72%。
优先发展教育。统筹安排1.2亿元,支持义务教育阶段人均公用经费提标42%;积极落实“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部署,投资3.1亿元,支持经开区长郡实验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及其附属小学、李畋学校等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校舍安全工程,支持改造农村薄弱学校71所,新建乡村教师公租426套,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安排4.55亿元,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和新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标准,推进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服务业发展。投入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9293万元,建设保障性住房2554套;投入移民资金2912万元,保障库区移民生活水平稳步提升;投入创业就业扶持资金2810万元,支持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3.2万人就业。
推进公共卫生和医疗事业发展。安排6.9亿元,重点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提标;推进医药卫生体制和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支持新建基层卫生院3所,改造村卫生室32个;医保补偿率增长3%。发放大病救助1401万元,加大大病救治帮扶力度。
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传媒事业。统筹财政资金1.3亿元,推进胡耀邦故居、秋收起义纪念馆、烈士陵园等重点项目建设。投入1022万元,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农村文化体育基础设施,支持办好各类文体活动;加大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投入,重点打造“欢乐浏阳河”、“智慧浏阳河”等文化品牌。
优化人居环境,打造宜居宜业“生态美城”。安排 5.9亿元,加大环境治理、绿道建设投入,突出节能减排,深入开展“三年造绿大行动”,扎实推进城乡统筹环境同治和“两清一保二维护”项目,全力推动城乡社区建设和节能环保事业。继续保持对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和大围山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支持力度,打造宜居宜业生态城市,谱写“湖湘宝地、美丽浏阳”新篇章。
(四)坚持“重建设、促发展、增收入”,着力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1.31亿元,启动农田水利畅通工程。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村级一事一议和“以奖代投”资金2.57亿元,支持实施6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健全粮食储备体系,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1.7万亩,适度提高基层经费保障水平,全市村级运转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15万元/村。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统筹安排3.07亿元,巩固提质粮食、蔬菜、生猪等优势产业,重点支持花木、水果、油菜、油茶、黑山羊等特色产业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大围山万亩水果园、花卉苗木产业园等农业园区,提高农机装备水平,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促进农民增收。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发放涉农补贴36项3.8亿元。投入3651万元,支持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653家,创建长沙市级标准化农业生产示范基地18个,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资助农民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五)坚持“重改革、强规范、提效益”,紧扣群众路线教育主题,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健全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大预算保障力度,构建完整统一、规范透明、保障有力的现代预算管理机制。
深化预算公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紧扣反“四风”要求,按照市委“三个一律”要求,着力推行财政专项资金全领域、全过程、全方位公开公示,打造“阳光财政”。全年共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浏阳日报、电子显示屏、村务公开栏等媒体公开公示专项资金164项593批次20.3亿元。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盘活存量与厉行节约并举,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和整合力度,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扎实推进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改革,强化债务余额管理,不断规范举债程序,严控债务规模和债务资金使用范围,对全市29家融资平台公司实施“双控”管理,规范平台公司财务行为。
构建“六位一体”财政运行管理新机制。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快推动绩效评价、投资评审、资产管理、财政监督、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与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机结合,构建“六位一体”财政运行管理新机制,提高财政资金整体效益。
2014年,在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表现在可用财力的增长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预算执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仍需进一步提高等。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改革创新,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和新特点,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提高财政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2015年财政预算
2015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也是浏阳圆梦“三十强”的攻坚之年,财政工作将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真抓实干,赶超奋进,为我市打造长沙东部开放型经济走廊的核心增长极和湘赣边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要求和《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全市经济发展规划和财力情况,拟对2015年预算安排提出如下建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建议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建议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48200万元(长沙市考核口径),比上年增长12%,力争完成855800万元,增长1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77680万元,比上年增长12%,力争完成481900万元,增长13%。(详见附表6)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建议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25586万元,比上年增加50410万元,增长10.6%。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科目安排情况详见附表7。
3、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综合财政收支预算和体制情况,2015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7768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26753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61229万元),减去上解中央、省、市支出17000万元,本级可用财力为587433万元;全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6815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61229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5586万元(含园区体制兑现和乡镇体制分成预计支出),收支相抵,结余61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68150万元,同比减少4300万元,减少1.6%,其中国土收入250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68150万元,同比减少4300万元,减少1.6%;收支相抵,实现预算平衡。(详见附表8)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建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215万元,同比增长34.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215万元,同比增长34.9%;收支相抵,实现预算平衡。(详见附表9)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238818万元,同比增加13329万元,增长5.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97544万元,同比增加38219万元,增长24%。(详见附表10)
(五)政府性债务预算安排建议
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计划新增275060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61928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40373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72759万元。
省政府下达我市2015年度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数后,将对举债计划进行再分配,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2015年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大力培植财源,夯实经济稳定增长基础
一是优化产业结构,壮大主体财源。坚持园区引领,围绕“强园造城,配套融城”战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做优园区平台,加快推进“一线三城”产城融合,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壮大支柱产业,做大做强工业集群,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继续推动花炮“四化两型”改造,促进花炮科技创新,着力提升花炮产业附加值。按照上级部署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和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项目申报和跟踪管理,重点关注上级财政部门各项扶持政策,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产业发展。
二是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兴财源。坚持以商招商,充分发挥蓝思科技、介面光电、基伍通讯等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打造移动智能终端产业集群;以国家创新药物孵化基地为平台,依托尔康药业等医药龙头企业,加快引进新项目、新技术,着力培育一批医药行业领先企业。加大企业品牌培育力度,引导现代装备、汽车零配件、再制造等产业品牌发展。创新中小企业帮扶机制,科学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大力培育创新型、成长性好的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三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打造优质财源。鼓励银行等金融企业创新,支持符合资质的保险机构投资养老产业、参与健康服务业整合和开发多样化保险产品,积极发展现代保险业。围绕“旅游新方向,中国大围山”品牌,大力推动大围山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一园四镇”和浏东公路沿线生态旅游示范带建设。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壮大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业。支持办好城市商务节、房交会等节会,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发挥公共财政资金职能,推动经济转型和民生持续改善
一是优化政府投资结构。统筹各类政府性资金,继续加大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保障投入力度,深入落实“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水利三年行动计划”,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推进浏阳河沿线乡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促进农村持续稳定发展。切实加大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节能环保、生态环境等经济发展关键领域投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是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合理界定公共财政支持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间接方式为主的财政产业发展支持体系,引导和撬动企业资本、民间资本加大产业转型发展投入。启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试点,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在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养老等领域启动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工作。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财政体系
一是根据新修订的《预算法》要求及上级统一部署,积极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各项资金的统筹力度,建立社保资金稳定运行机制。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滚动平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健全部门综合预算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和管控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依法规范预算决策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严格预算执行,加快支出进度,盘活存量资金。坚持厉行节约,硬化预算约束,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严格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二是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控债务风险。加强政府性债务分类预算约束,规范融资行为,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探索“PPP”融资的有效模式,深化融资平台“双控”管理改革,力推乡镇和融资平台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建立债务预警控制机制,严控债务风险。
三是整合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清理、整合、归并切块资金和专项资金,统筹上级和本级财力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四是完善市乡财政关系,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在保持现有市与乡镇(街道)收入格局大体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市和乡镇(街道)收入划分,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促进权力与责任相统一,激励乡镇持续快速发展。
五是深化税制改革,继续推进“营改增”改革,清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营造企业公平竞争环境;把握中央、省、市消费税、资源税等税制改革方向,积极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努力实现改革利益最大化。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一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服务,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实现“挺进三十强、再创新辉煌”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附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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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征收部门 | 2013年完成数 | 2014年 | |||||||||
年初预算 | 调整预算 | 预计完成 | 占比调整预算 | 增长额 | 增长百分比 | ||||||
总 计 | 758,983 | 957,300 | 1,007,300 | 1,007,300 | 100.0% | 248,317 | 32.7% | ||||
其中:地方收入 | 367,195 | 440,700 | 426,500 | 426,500 | 100.0% | 59,305 | 16.2% | ||||
上划收入 | 274,608 | 316,600 | 330,800 | 330,800 | 100.0% | 56,192 | 20.5% | ||||
国土收入 | 117,180 | 200,000 | 250,000 | 250,000 | 100.0% | 132,820 | 113.3% | ||||
长沙市考核任务 | 641,803 | 757,300 | 757,300 | 757,300 | 100.0% | 115,497 | 18.0% | ||||
一、市国税局 | 289,182 | 344,100 | 349,600 | 349,600 | 100.0% | 60,418 | 20.9% | ||||
二、市地税局 | 210,882 | 262,500 | 268,000 | 268,000 | 100.0% | 57,118 | 27.1% | ||||
三、市财政局 | 258,919 | 350,700 | 389,700 | 389,700 | 100.0% | 130,781 | 50.5% | ||||
其中:非税收入 | 141,739 | 150,700 | 139,700 | 139,700 | 100.0% | -2,039 | -1.4% | ||||
国土收入 | 117,180 | 200,000 | 250,000 | 250,000 | 100.0% | 132,820 | 113.3% | ||||
附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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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代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2013年完成数 | 2014年 | |||||
年初预算 | 调整预算 | 预计 完成数 |
占调整预算 | 增减额 | 增减百分比 | |||
总计 | 414520 | 489376 | 475176 | 475176 | 100% | 60656 | 14.6%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9284 | 44969 | 47306 | 47306 | 100% | 8022 | 20.4%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4291 | 16566 | 17167 | 17167 | 100% | 2876 | 20.1% |
205 | 教育支出 | 93194 | 109287 | 115912 | 115912 | 100% | 22718 | 24.4% |
206 | 科学技术支出 | 4947 | 5825 | 5845 | 5845 | 100% | 898 | 18.2% |
207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133 | 3680 | 3895 | 3895 | 100% | 762 | 24.3%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6684 | 54550 | 55474 | 55474 | 100% | 8790 | 18.8%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1784 | 13959 | 14097 | 14097 | 100% | 2313 | 19.6%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4399 | 5473 | 5508 | 5508 | 100% | 1109 | 25.2%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87998 | 103781 | 77471 | 77471 | 100% | -10527 | -12.0% |
213 | 农林水支出 | 24955 | 29712 | 30352 | 30352 | 100% | 5397 | 21.6% |
214 | 交通运输支出 | 32209 | 37481 | 37799 | 37799 | 100% | 5590 | 17.4% |
215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21255 | 24454 | 24523 | 24523 | 100% | 3268 | 15.4% |
216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673 | 1014 | 1041 | 1041 | 100% | 367 | 54.5% |
220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3635 | 4409 | 4551 | 4551 | 100% | 916 | 25.2%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30 | 270 | 270 | 270 | 100% | 40 | 17.4% |
222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425 | 487 | 506 | 506 | 100% | 81 | 19.1% |
229 | 其他支出 | 25425 | 33460 | 33460 | 33460 | 100% | 8035 | 31.6% |
注:城乡社区支出减少12%,主要是国有资产经营一次性收入列支减少。 |
附表3: |
||||||||||||
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年初 预算 |
调整 预算 |
预计 完成 |
项 目 | 年初 预算 |
调整 预算 |
预计 完成 |
|||||
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 | 110 | 110 | 110 | 一、教育 | 5500 | 5500 | 5500 | |||||
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 450 | 950 | 950 | 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 | 5500 | 5500 | 5500 | |||||
三、地方教育附加收入 | 5500 | 5500 | 5500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 620 | 720 | 720 | |||||
四、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收入 | 240 | 240 | 240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 620 | 720 | 720 | |||||
五、育林基金收入 | 1360 | 1360 | 1360 | 三、城乡社区事务 | 204600 | 259000 | 259000 | |||||
六、森林植被恢复费 | 1100 | 1100 | 1100 | 政府住房基金支出 | 500 | 500 | 500 | |||||
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 | 3000 | 3000 | 3000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200000 | 250000 | 250000 | |||||
八、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 | 620 | 720 | 720 |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 | 1100 | 1100 | 1100 | |||||
九、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500 | 500 | 500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 3000 | 7400 | 7400 | |||||
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 | 1100 | 1100 | 1100 | 四、农林水事务 | 5700 | 5700 | 5700 | |||||
十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200000 | 250000 | 250000 |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支出 | 240 | 240 | 240 | |||||
十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 3000 | 7400 | 7400 | 育林基金支出 | 1360 | 1360 | 1360 | |||||
十三、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 300 | 470 | 470 | 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 | 1100 | 1100 | 1100 |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 | 3000 | 3000 | 3000 | |||||||||
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560 | 1060 | 1060 | |||||||||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 | 110 | 110 | 110 |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 450 | 950 | 950 | |||||||||
六、其他支出 | 300 | 470 | 470 | |||||||||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 300 | 470 | 470 | |||||||||
收入合计 | 217280 | 272450 | 272450 | 支出合计 | 217280 | 272450 | 272450 | |||||
附表4: |
|||||
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完成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完成数 |
一、利润收入 | 810 | 822 | 一、教育 | ||
二、股利、股息收入 | 90 | 102 | 二、科学技术 | ||
三、产权转让收入 |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 | ||||
四、清算收入 | 四、交通运输 | 810 | 822 | ||
五、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五、商业服务业 | 45 | 72 | ||
…… | |||||
十二、其他支出 | 45 | 51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 900 | 924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900 | 945 |
上年结转 | 73 | 结转下年 | 52 | ||
收入总计 | 900 | 997 | 支出总计 | 900 | 997 |
附表5: |
||||||
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2014年年初预算 | 2014年调整预算 | 2014年预计完成 | |||
收入 | 支出 | 收入 | 支出 | 收入 | 支出 | |
合 计 | 184,258 | 169,005 | 225,489 | 159,326 | 225,489 | 159,326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45,351 | 43,476 | 78,936 | 41,455 | 78,936 | 41,455 |
失业保险基金 | 6,777 | 4,020 | 5,729 | 3,370 | 5,729 | 3,370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23,792 | 20,093 | 26,800 | 15,500 | 26,800 | 15,500 |
工伤保险基金 | 9,563 | 9,533 | 11,306 | 8,165 | 11,306 | 8,165 |
生育保险基金 | 1,616 | 976 | 1,820 | 1,080 | 1,820 | 1,080 |
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 30,399 | 24,657 | 31,500 | 23,925 | 31,500 | 23,925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49,990 | 49,944 | 50,083 | 50,080 | 50,083 | 50,080 |
机关养老保险基金 | 16,769 | 16,305 | 19,315 | 15,751 | 19,315 | 15,751 |
附表6: |
|||||||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汇总表 | |||||||
单位:万元 | |||||||
征收部门 | 2013年完成 | 2014年 | 2015年 | ||||
年初 预算 |
调整 预算 |
预计完成数 | 增速 | 年初预算 | 增速 | ||
总 计 | 641,803 | 757,300 | 757,300 | 757,300 | 18.0% | 848,200 | 12.0% |
其中:地方收入 | 367,195 | 440,700 | 426,500 | 426,500 | 16.2% | 477,680 | 12.0% |
上划收入 | 274,608 | 316,600 | 330,800 | 330,800 | 20.5% | 370,520 | 12.0% |
一、市国税局 | 289,182 | 344,100 | 349,600 | 349,600 | 24.8% | ||
二、市地税局 | 210,882 | 262,500 | 268,000 | 268,000 | 27.1% | ||
三、市财政局 | 141,739 | 150,700 | 145,000 | 139,700 | -1.4% | ||
附表7: |
|||||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汇总表 |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代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2014年预计 完成 |
2015年 | ||
年初预算 | 增减金额 | 增减 百分比 |
|||
总 计 | 475176 | 525586 | 50410 | 10.6%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7306 | 51417 | 4111 | 8.7%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7167 | 19167 | 2000 | 11.6% |
205 | 教育支出 | 115912 | 129077 | 13164 | 11.4% |
206 | 科学技术支出 | 5845 | 6448 | 603 | 10.3% |
207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895 | 4672 | 777 | 20.0%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5474 | 63167 | 7693 | 13.9%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4097 | 23013 | 8916 | 63.2%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5508 | 6477 | 970 | 17.6%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77471 | 72557 | -4914 | -6.3% |
213 | 农林水支出 | 30352 | 36584 | 6232 | 20.5% |
214 | 交通运输支出 | 37799 | 44407 | 6608 | 17.5% |
215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24523 | 26541 | 2018 | 8.2% |
216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041 | 1107 | 66 | 6.3% |
217 | 金融支出 | 1120 | 1120 | ||
220 |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 | 4551 | 4654 | 103 | 2.3%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70 | 300 | 30 | 11.1% |
222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06 | 550 | 43 | 8.6% |
229 | 其他支出 | 33460 | 34330 | 870 | 2.6% |
注:医疗卫生支出增长63.2%,主要是按上级政策要求原列一般公共服务的计划生育支出改列医疗卫生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减少6.3%,主要是国有资产经营一次性收入列支预计减少。 |
附表8: |
|||||||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上年完成 | 本年预算 | 增减 | 项 目 | 上年完成 | 本年预算 | 增减 |
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 | 110 | 110 | 一、教育 | 5500 | 6000 | 500 | |
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 950 | 450 | -500 | 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 | 5500 | 6000 | 500 |
三、地方教育附加收入 | 5500 | 6000 | 500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 720 | 980 | 260 |
四、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收入 | 240 | 200 | -40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 720 | 980 | 260 |
五、育林基金收入 | 1360 | 1390 | 30 | 三、城乡社区事务 | 259000 | 254620 | -4380 |
六、森林植被恢复费 | 1100 | 1100 | 政府住房基金支出 | 500 | 520 | 20 | |
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 | 3000 | 3000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250000 | 250000 | ||
八、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 | 720 | 980 | 260 |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 | 1100 | 1100 | |
九、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500 | 520 | 20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 7400 | 3000 | -4400 |
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 | 1100 | 1100 | 四、农林水事务 | 5700 | 5690 | -10 | |
十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250000 | 250000 |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支出 | 240 | 200 | -40 | |
十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 7400 | 3000 | -4400 | 育林基金支出 | 1360 | 1390 | 30 |
十三、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 470 | 300 | -170 | 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 | 1100 | 1100 |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 | 3000 | 3000 | |||||
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1060 | 560 | -500 | ||||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 | 110 | 110 |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 950 | 450 | -500 | ||||
六、其他支出 | 470 | 300 | -170 | ||||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 470 | 300 | -170 | ||||
收入合计 | 272450 | 268150 | -4300 | 支出合计 | 272450 | 268150 | -4300 |
附表9: |
|||||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上年 完成 |
本年 预算数 |
项 目 | 上年完成 | 本年 预算数 |
一、利润收入 | 822 | 1191 | 一、教育 | ||
二、股利、股息收入 | 102 | 24 | 二、科学技术 | ||
三、产权转让收入 |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 | ||||
四、清算收入 | 四、交通运输 | 822 | 1191 | ||
五、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五、商业服务业 | 72 | 12 | ||
…… | |||||
十二、其他支出 | 51 | 12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 900 | 1215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900 | 1215 |
上年结转 | 结转下年 | ||||
收入总计 | 900 | 1215 | 支出总计 | 900 | 1215 |
附表10: |
||||||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汇总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2014年预计完成 | 2015年预算 | 增减情况 | |||
收入 | 支出 | 收入 | 支出 | 收入 | 支出 | |
合 计 | 225489 | 159326 | 238818 | 197544 | 13329 | 38219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78,936 | 41,455 | 66471 | 37175 | -12465 | -4280 |
失业保险基金 | 5,729 | 3,370 | 11860 | 17447 | 6131 | 14077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26,800 | 15,500 | 31079 | 21859 | 4279 | 6359 |
工伤保险基金 | 11,306 | 8,165 | 11019 | 10984 | -287 | 2819 |
生育保险基金 | 1,820 | 1,080 | 2168 | 1435 | 348 | 355 |
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 31,500 | 23,925 | 39829 | 32758 | 8329 | 8833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50,083 | 50,080 | 59023 | 58982 | 8940 | 8902 |
机关养老保险基金 | 19,315 | 15,751 | 17369 | 16905 | -1946 | 1154 |
浏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将《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十六届人大
四次会议审查和批准的决议
(2014年12月26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查通过)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局长陈清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决定同意将此报告提请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和批准。
浏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
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4年12月26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陈清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特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问题不容忽视。2014年是我市财税工作自加压力,负重奋进的一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执行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牢牢把握发展态势,主动应对复杂的宏观形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攻坚克难,挖潜增收,着力推动税源经济持续发展,围绕全年收支目标,加大收入组织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绩效管理,全力保障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较好地完成全年收支预算任务。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同时,我市经济运行和财税工作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结构调整阵痛显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部分经济风险突显,收支矛盾依然较大。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符合《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可行。审议认为,全市2015年的财政预算安排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市的实际情况,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经济工作部署,收入安排上既积极又稳健,突出了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收入目标具有较好基础,目标任务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提出的主要措施是积极可行的。支出安排坚持了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作为的原则,做到了保压有度,满足了改善民生的保障需求,财政管理突出规范精细,体现了财政资金的精细管理和高效使用。
三、本次会议同意将陈清局长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和批准。
关于《迅速启动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
建设议案》办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2014年12月26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下,市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人大议案办理工作要求,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学习实践活动要求,落实责任、真抓实干,认真办理袁锋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迅速启动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以镇头、柏加为核心区的浏阳河经济生态示范区建设取得较大的发展。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动议案办理
人大议案是人民群众呼声最高、要求最迫切、覆盖面最广的工作。今年以来,市政府将该议案办理作为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点工作予以落实。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接到议案办理要求后,市政府领导非常重视,余勋伟市长亲自领办。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进行,2013年9月8日,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将议案办理工作作为专项议题进行研究;今年4月16日,余市长召集政府办、发改、财政、国土、环保、交通、水务、农业、林业、规划、旅游、招商、公路以及西区的镇头、柏加、官桥、普迹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开会,吴震、作林、小佳、武明、鹤林等市领导参加,对议案办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并成立议案办理和示范区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谢鹤林副主席统筹,日常工作由市发改局负责;5月21日,余市长又与作林常务副市长、鹤林副主席一起,专门对示范区内智慧低碳产城融合示范区和金科“山水洲”两个重点项目进行调度;8月6日,政府常务会议再次对示范区项目有关协议进行研究。此外,作林、清溪、小佳、武明等副市长多次深入镇头、柏加指导调研工作,有力推动了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的建设和开发工作。
二是管理机制健全。为顺利推动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工作,市编委会批准设立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管委会(浏编委发〔2013〕7号),设在柏加镇,实行园镇合署办公,负责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的开发建设与管理。同时,市人民政府在镇头设立浏阳市环保科技示范园(浏政函〔2013〕180号);市编委会批准设立浏阳市环保科技示范园管委会(浏编委发〔2013〕9号),设在镇头镇,实行园镇合署办公,主要负责环保科技示范园的开发建设与管理。
三是办理规范有序。市政府成立了议案办理和示范区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及议案办理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成员单位及责任分工、时限要求等,并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工作经验丰富的市领导谢鹤林副主席统筹全面工作。市政府办、发改局工作人员多次深入示范区核心区乡镇了解情况,征询代表意见;采用请进来的方式,邀请代表座谈研究;市政府督查室于10月份对议案办理工作进行了重点督查。总的来看,议案办理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扎实、推动有力。
二、积极对接工作,科学编制发展规划
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引导是推动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一年来,发改、规划等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申报纳入省两型社会示范区。发改局(两型办)积极申请将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纳入湖南省两型社会示范区范畴,以争取省、市在财税、金融、土地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目前,省两型办已初步将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纳入《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修订版中新增对象。
二是积极对接纳入长沙市大东部发展构架。前几年,长沙市委主要领导重视,长沙市发改委曾牵头组织编制了《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总体规划(草案)》。规划(草案)明确示范区规划区面积约390平方公里,主要包括我市柏加镇、镇头镇、普迹镇、官桥镇和长沙县江背镇、黄兴镇、跳马乡。一直以来,浏阳发改局都在积极对接,争取将示范区列入长沙市“东提西拓”的发展战略。目前,长沙市已同意将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作为长沙市构建大东部经济圈的重要支点。
三是积极定位区域经济发展范围。在考察浏阳的发展布局和资源禀赋后,发改、规划部门积极作为,将示范区建设予以重新定位,建设范围以浏阳河为轴线,以柏加镇、镇头镇、普迹镇为核心,并与大围山镇构成东西两翼,浏阳河上游沿线的其他乡镇、街道为延伸扩展区,共涉及浏阳河沿线12个乡镇街道,总面积约2153.6平方公里,其中规划核心区面积385.6平方公里,总人口12万人。目前,规划编制工作前期工作已经展开。
四是积极推进核心区规划的编制。作为核心区,柏加镇委托湖南城市规划设计院完成了《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核心区概念性规划(草案)》编制。规划明确了核心区的功能定位和建设重点,并对浏阳河花卉苗木交易中心、浏阳河智慧低碳产城融合示范区项目、金科天湖新城等子项目用地、定位进行了明确,实现了示范区总体规划与项目建设发展需求同步提高。
三、完善基础设施,不断提升区位优势
加快南横线等交通,完善基础设施,是推动议案办理、促进示范区发展的关键。为此,市政府对西区公路、交通、城建、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十分重视,优先保障。
一是积极推动南横线规划建设。南横线柏加段已经建成通车,镇头段一期计划投资约8000万元,全长7.05公里,已初步完成工可评审。10月份,莫小佳副市长带队多次对南横线线型走向进行了踏勘,召开相关乡镇和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征求意见。目前,南横线浏阳境内的线型走向已经明确,该线起于浏阳文家市,经澄潭江、大瑶、杨花、枨冲、普迹、镇头、柏加,过长沙县跳马乡与黄兴大道南延线(G107替代线)相接,是对接长沙市主城区的一条城市快速干道,并已列入湖南省和长沙市“十三五”交通规划。长沙市政府正在统一对南、北横线进行工可的前期工作。南横线的规划确定,将有力推动西区快速融入长沙,并把我市西区和南区串连起来,推动西区、南区同步发展,全面提升西区区位优势。
二是优先建设浏跃公路改造工程。去年投资5000万元完成浏跃公路路面大修一期工程,今年市政府再次投资6200万元全面完成路面大修二期工程。该工程是通过市政府积极向上争取,并简化程序、重点保障、优先施工的一条道路。公路局以创全省示范性工程为目标,严格施工管理,对公路用料、厚度、强度进行全过程监控。目前,浏跃公路全线大修工程已经完成,全长24公里,路面宽12米的沥青大道大大提高了西区道路交通的通行能力,重新焕发出西区快速发展的信心。
三是不断提高农村公路、桥梁通行质量。全长1.31公里,投资7000万元的浏阳河镇头大桥及其连接线已于今年8月8日开工建设;枨冲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已经启动建设。此外,镇头镇今年硬化农村道路26.5公里,改造危桥5座,美化亮化S211镇区路段、北星至大基头、西满至跃龙、长松至高峰、浏跃至勒兴道路;柏加镇完成柏铃社区、双源村百步-单边四个组、仙湖村桥湾组、楠洲村双车-老洲组、渡头村新桥组共计约12公里道路硬化,添置节能路灯140盏。
四是大力提升核心区承载能力。镇头镇抢抓“长沙市中心镇”发展机遇,创新融资模式,投资8亿元开发镇头新城,完成振兴路、镇柏路、西满街、紫园路、万紫路、镇普路等6条主要街道提质改造。今年7月国家住建部、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批准,镇头镇获批为“全国重点镇”。柏加镇大力开展绿心区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镇容镇貌、乡村环境、交通秩序整治,污水处理厂建设已经完工并运行良好。今年,柏加镇获评环保部授予的“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四、加快项目建设,推动产业升级发展
致力于绿色型、环保型和智慧低碳型项目建设,示范区核心区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注重走“两型产业”发展道路。
一是推进了金科“山水洲”项目。该项目位于柏加镇仙人湖畔,总占地面积约为3000亩,总投资超100亿元,项目主要涉及生态、休闲、旅游产业,共分8期进行。目前,已完成了示范区商业广场、坝下广场、运动中心、儿童娱乐中心及跑马场等休闲娱乐场所建设。其中园林面积23万平方,上缴政府税收1500万。
二是推进了花卉苗木交易中心项目。该项目一期选址柏加集镇,二期位于渡头村,建设包括信息交易大楼、精品苗木展示园、花木博览中心、综合物流中心等。项目建成后,预计项目产值将达到10亿元/年,新增税收5000万/年,直接提供工作岗位800个。目前花卉苗木交易中心已完成了一期规划设计,其中花木交易网上服务平台已上线,实现了苗农电子化商务及农资配送,拉动花木销售总额同比增长过亿。
三是推进了浏阳河智慧低碳产城融合示范区项目。2013年10月市人民政府与中国安防技术有限公司(CSST)达成合作意向。项目总投资120亿元,总规划面积9.51平方公里,以柏加镇、镇头镇现有产业状况为发展基础,引入院士级(香港中文大学、浙江大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并以科技金融手段促进传统花木产业转型升级,致力于打造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产城融合之核、生态智慧之心”。目前,示范区项目展示馆规划已经通过规划评审,项目一期43.8亩国有土地手续报批工作已经完成,正在开展土地征拆工作。
四是推进了环保科技示范园项目。该园区位于镇头镇,控规面积1万亩、企业100家、年产值150亿元,产业工人3万人,年税收达2.5亿元的环保型综合园区。目前,已完成园区主干道——香樟大道一期(长700余米,双向六车道)工程建设,道路两侧雨污分流排水管道工程已完成铺设。自来水供水管道,供电专线和挡土墙护砌正在加紧施工,污水处理厂已启动征地拆迁。园区区域环评已获省环保厅正式批复。通过各方努力,入园企业达17家、在谈企业8家。其中,位于原金田食品工业小区的湖南(金霞)油茶综合开发项目总投资10亿元,一期油茶粗加工生产线已建成并投入生产。
五是推进了生态旅游开发建设项目。镇头镇钟佛寺文化旅游综合体核心区征地拆迁和土方工程已完成,核心区建设规划设计正在抓紧进行;投资200万元的章甫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已于今年7月对外开放,红色旅游线路进一步丰富与完善。柏加镇将仙人湖综合开发项目定位为具有欧洲英特拉根风情、都市近郊的生态旅游胜地和产业示范基地,目前已有150家影楼加盟山水洲摄影基地。普迹镇依托浏阳河两岸秀丽的风景,推出夹洲岛生态旅游综合开发项目招商。
五、推动全流域综合治理,保护浏阳河生态资源
制定了《浏阳河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浏阳境内)》,主要实施水土保持工程、防洪工程、污染治理工程和河道疏浚工程。已经推进沿溪等水土保持项目,小河、枨冲等乡镇安全饮水工程,柏加、官桥、沿溪、七宝山、小河等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完成29座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推进浏阳河河道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水葫芦、绿萍、垃圾、死亡畜禽等河道有害污染物进行定期清理打捞,对浏阳河流域内化工行业、纺织行业、矿山采选业、食品制造行业等的水污染治理。出台了浏阳市河道采砂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加大河道非法采砂打击力度,浏阳河河道采砂审批许可及现场监管工作基本规范有序。全面推进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累计投入污染治理资金1.42亿,关停养殖场1109户,全市基本实现大型规模养殖场达到生态养殖标准、中小型养殖场达到标准化养殖、散养户清洁生产,坚决保护浏阳河浏阳优美的生态资源。
两年来,在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们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下,经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和议案办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是,与人大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工作还有很大差距。下阶段,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抓好项目建设和基础设施完善,夯实发展基础;继续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强化协调引导力度,拓宽发展路径,突破发展瓶颈;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大而强的投资商,助推示范区跨越发展。
《关于迅速启动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
建设》议案办理的初审意见
——2014年12月26日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关于迅速启动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议案》(以下简称议案),是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第三次会议继续交办的议案。议案交办后,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反复研究、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明确。议案确定以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把议案办理作为促进浏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议案办理领导小组,制定了示范区建设和议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对示范区建设和议案办理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此外,经市编委批准,设立了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管委会,采用“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作方式,与柏加镇合署办公,具体负责示范区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是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采取了多种切实有效的措施,完善了示范区的定位规划,加快了区内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进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1、科学编制了发展规划。由长沙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和编制了《浏阳河生态示范区总体规划(草案)》以及生态环境、旅游开发等六个专项规划。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管委会编制了《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核心区概念规划(草案)》,明确了核心区的功能定位和建设重点,并对示范区内的子项目做了介绍说明。2、初步完善了基础设施。相继完成了南横线柏加段建设,浏跃公路、农村公路、核心区道路提质改造也已经全面启动,提升了示范区的区位优势。3、重点抓好了项目建设。金科“山水洲”项目、花卉苗木交易中心、浏阳河智慧低碳产城融合示范区、环保科技示范园、生态旅游开发建设项目、浏阳河流域综合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部分项目已经能够发挥效益。
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办理议案的过程中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应当在以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是机构设置不够科学。示范区规划范围内管理机构较多,存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等情况,难以形成强有力的保障和推进机制。
二是项目建设遭遇阻力。项目手续报批进度缓慢,国有土地用地指标紧缺,征地拆迁推进困难,项目建设资金紧张等状况仍然存在,阻碍了项目建设整体推进。
三是规划定位有待优化。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完成,产业布局、用地结构、人口空间分布、环境保护等方面内容缺失,容易导致局部地区开发建设失去平衡,带来居住环境下降,从而影响示范区建设开发的整体水平。
为加快推进浏阳河生态示范区的建设,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理顺工作职责。市人民政府要加强浏阳河生态示范区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以及工作联席会议,调度示范区建设开发工作。要按照示范区建设和议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各组成单位的工作职责,要求各单位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方案和计划,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送进度信息和工作动态。现行示范区管委会与柏加镇合署办公的模式,不利于示范区核心区建设独立性工作的开展以及对相关单位的统筹和调度,也容易造成相关乡镇各自拿规划搞建设不共享资源的局面。要整合现有的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浏阳河智慧低碳产城融合示范区项目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管委会、浏阳市环保科技示范园管委会等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示范区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2、进一步突出项目带动,夯实发展基础。大力推进项目建设是加快示范区发展的引擎。要以“项目攻坚年”为契机,克服项目用地、征拆、资金等困难,加快项目手续办理,强力推进项目建设。一是要加快示范区基础设施的建设进度。加紧建设南横线(柏加—镇头段)、浏阳河镇头大桥、集镇商业街等项目,尽快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二是要攻坚重点建设项目,继续推进金科仙人湖综合开发项目、花卉苗木交易中心、浏阳河智慧低碳产城融合示范区、环保科技示范园、生态旅游建设项目、浏阳河流域综合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夯实示范区建设载体。要发挥示范区的区位、生态、产业优势,注重在生态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领域通过招商引进优质项目,以项目建设助推示范区发展。
3、进一步强化向上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继续积极与省、市相关部门争取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加大对上汇报和协调沟通的力度。市发改局(两型办)要加大对省长株潭试验区管委会的衔接力度,争取将示范区纳入湖南省两型社会示范区范畴,要继续与长沙市发改委衔接,力争将示范区作为构建长沙大东部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
4、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引领科学发展。要加强示范区规划编制工作,完善以总规为基础,控规为主体,专项规划为保障的三层规划体系,进一步明确示范区的目标定位,优化功能布局,突出生态特色,科学引导示范区建设。
浏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工作要点
时间 | 人大常委会议题 | 主任会议内容 | 其他重要活动 |
一至二月 | 1、听取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办公室); 2、向市政府交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城环工委)。 |
1、研究常委会会议的有关事项(办公室)。 | 1、筹备召开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办公室); 2、组织省、长沙市代表出席省、长沙市人代会(办公室、联工委); 3、召开“一府两院”联席会议(办公室); 4、组织召开全市基层人大工作会议; 5、启动呵护植被、保护生态专题询问前期调研(农工委); 6、启动关于调结构、稳增长建言献策的专题调研(办公室); 7、启动“美丽浏阳”代表随手拍活动(城环工委); 8、启动委办监督群众点题工作。 |
三至四月 | 1、听取新预算法专题讲座;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部门预算情况的报告(财工委);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工业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财工委)。 |
1、研究常委会会议的有关事项(办公室); 2、听取市政府关于城区学校入学难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教工委)。 |
1、召开代表建议交办暨市长领办、主任联办安排部署会议(联工委); 2、安排部署各委办2014年群众点题监督工作; 3、启动代表荐题评议政府部门工作活动(联工委); 4、启动《物业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城环工委); 5、组织对政府有关部门呵护植被、保护生态集中询问(农工委); 6、启动“督难点、破难题”项目推进代表城乡行调研视察(农工委); 7、“司法公正行”活动(内司委)。 |
五至六月 | 1、听取市政府关于文化产业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教工委); 2、听取和审议2014年市政府花炮安全线人大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办公室);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内司委)。 |
1、研究常委会会议的有关事项(办公室); 2、听取市政府关于2014年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情况以及全口径预算情况的报告(财工委)。 |
1、组织代表建议办理督办(联工委); 2、召开代表荐题评议部门工作集中评议会(联工委); 3、召开“督难点、破难题”项目推进代表城乡行调研视察反馈会(农工委); 4、开展代表旁听评议庭审暨测评活动(内司委); 5、“民族团结进步行”活动(教工委); 6、“环保世纪行”活动(城环工委); 7、组织开展长沙市代表小组活动(联工委)。 |
七至八月 |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财工委);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同级审”工作的报告(财工委); 3、审查批准浏阳市2014年财政决算(财工委); 4、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城环工委)。 |
1、研究常委会会议的有关事项(办公室); 2、听取联工委关于代表小组履职活动情况报告(联工委); |
1、组织两级代表听取长沙市、浏阳市上半年政府工作情况通报(联工委); 2、组织开展代表“结对子、助发展”项目观摩活动(联工委); 3、组织开展民商案件代表见证执行活动(内司委); 4、“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农工委); 5、“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教工委)。 |
九至十月 | 1、审查批准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财工委);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联工委); 3、听取和审议代表随手拍活动反馈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城环工委); 4、听取和审议“督难点、破难题”项目视察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农工委)。 |
1、研究常委会会议的有关事项(办公室); 2、听取市政府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情况的工作报告(内司委)。 |
1、呵护植被、保护生态专题询问整改情况视察测评(农工委); 2、代表荐题评议部门工作整改情况视察测评(联工委); 3、组织开展省代表小组活动(联工委)。 |
十一至十二月 |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2016年财政预算方案(财工委); 2、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在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的有关报告(办公室);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相关工委)。 |
1、研究常委会会议的有关事项(办公室)。 | 1、B类和办理不满意的建议的督办(联工委)。 2、组织乡镇街道开展代表述职活动(联工委)。 |
关于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筹备情况的报告
——2014年12月26日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办公室主任 唐林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经人大主任会议研究,拟于2014年元月下旬召开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为保证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顺利召开,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要求,成立了大会筹备组,制订了筹备工作方案,召开了筹备工作会议,全面启动了大会各项筹备工作。现在,我受主任会议委托,就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筹备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动员全市人民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团结一致、砥砺奋进,为“挺进三十强,再创新辉煌”和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及地点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拟于2015年元月28日至元月30日在城区欧阳予倩大剧院举行,元月27日举行预备会议。
三、会议议程
建议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为6项: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长余勋伟关于浏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书面审查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王坤球关于浏阳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浏阳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书面审查市财政局局长陈清关于浏阳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浏阳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5年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建文关于浏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院长戴智明关于浏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喻湘川关于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四、与会人员
1、市十六届人大全体代表出席会议。
2、非十六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会议:
中共浏阳市委常委、副调研员;
市人大办公室副主任;市人大各工委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委员;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调研员、督办员;
市人武部负责人;
市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
市直局以上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
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乡(镇)人大副主席、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副主任;
省、市驻浏单位主要负责人;
已离退休的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
已离退休的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副调研员;
老干部代表;
在浏全国、省、长沙市人大代表;
参加市政协会议的全体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
五、代表团的组成(附后)
六、大会主席团和常务主席的组成原则
(一)建议本次大会主席团由下列人员组成:
1、市十六届人大代表中的中共浏阳市委的领导;
2、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3、各代表团团长;
4、市十六届人大代表中的原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
5、市政协主席。
(二)建议本次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担任。
七、开幕式、闭幕式上主席台就座人员范围
大会开幕式除大会主席团全体成员在主席台就座外,建议邀请下列人员在主席台就座: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主要领导;中共浏阳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市人武部部长、副部长;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老干部代表;历任市人大主任;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正、副调研员、市政协顾问;在浏的全国人大代表刘正军。
闭幕式除大会主席团全体成员在主席台就座外,建议邀请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主要领导;中共浏阳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人武部部长;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主席台就座。
八、工作机构
大会设立秘书处,拟由孙建科同志任秘书长,拟设副秘书长3人,分别由人大办公室主任、政府办公室主任、市委组织部一名副部长担任。秘书处下设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宣传组、议案组、财政预算初审组、后勤组、安全保卫组、来访接待组、环境卫生整治组,各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4人,除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全力以赴外,尚需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请市委组织部予以支持。
九、大会经费
本次会议经费由市人民政府负责保障。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各代表团组成建议名单(草案)
代表团序号 | 组 成 单 位 | 人 数 |
第一代表团 | 淮川(15人)、集里(12人) | 27 |
第二代表团 | 荷花(15人)、关口(14人) | 29 |
第三代表团 | 古港(10人)、高坪(11人)、溪江(6人)、三口(6人) | 33 |
第四代表团 | 官渡(9人)、达浒(7人)、沿溪(9人)、永和(9人) | 34 |
第五代表团 | 七宝山(7人)、小河(5人)、大围山(7人)、张坊(9人) | 28 |
第六代表团 | 文家市(11人)、中和(6人)、澄潭江(13人) | 30 |
第七代表团 | 大瑶(15人)、金刚(14人)、杨花(7人) | 36 |
第八代表团 | 枨冲(12人)、普迹(11人)、官桥(7人) | 30 |
第九代表团 | 镇头(13人)、葛家(6人)、柏加(6人)、太平桥(6人) | 31 |
第十代表团 | 永安(17人)、沙市(16人) | 33 |
第十一代表团 | 北盛(13人)、社港(11人)龙伏(11人) | 35 |
第十二代表团 | 淳口(15人)、洞阳(11人)、蕉溪(7人) | 33 |
浏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 定
(2014年12月26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月28日至30日在城区召开。
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初审报告
——2014年12月26日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财经工委对浏阳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初审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执行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自加压力,负重奋进,牢牢把握发展态势,主动应对各种困难,大力发展经济,积极培植财源,切实加强征管,实现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全市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10073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5%,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加248317万元,增长32.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265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6.8%,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加59305万元,增长16.2%,剔除城镇土地使用税上划省30%、“营改增”改革减少地方税收、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政策因素的影响,实际同口径增长20%。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完成701700万元,同比增加86071万元,增长14%。剔除上级专项追加和结转项目226524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75176万元,同比增加60656万元,增长14.6%。在国家经济政策和财政政策偏紧的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采取积极有效应对措施,努力增收节支,科学调度资金,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重点工程建设和偿还到期债务的需要,特别是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切实保障和改善了民生,实现了预算收支平衡,实现了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的目标,为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二、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贯彻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适应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财政政策,继续实行了全口径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明确具体,政府债务安排合理,预算编制全面、完整,符合预算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在收入安排上充分考虑了目前的宏观经济形势和我市的实际情况,在增速上较以前年度有适度减缓,是既积极又稳妥的。在支出安排上,贯彻了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了公共财政的方向,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确保预算完成的措施是切实可行的。总体上看,预算草案是科学合理的。因此,财经工委建议本次人大常委会同意将市财政局局长陈清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交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接受袁锋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袁锋同志本人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接受袁锋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请予审议。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袁锋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4年12月26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袁锋同志本人的辞职请求,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袁锋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五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实到29人,按姓氏笔画排列)
邓 翔 | 邓立波 | 龙花明(女) | 刘一江 | 刘仙娥(女) |
刘雨文 | 刘学文 | 孙 龙 | 孙立武 | 孙建科 |
杨 智 | 李 安 | 李学荣 | 李建军 | 连志明 |
肖凤伟 | 张 竞(女) | 张友根 | 张雪云(女) | 陈小玲(女) |
易怀泉 | 徐飞跃 | 唐林军 | 黄才胜 | 黄蔚德 |
焦爱国 | 鲁建文 | 鲁忠良 | 赖才腾 | 廖春华(女) |
请假: 刘良成 肖赛男(女) 黎善其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2015年1月14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建文和副主任孙建科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建科、刘仙娥、刘一江、杨智出席会议,市人民法院院长戴智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喻湘川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草案)》。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建文关于提请接受陈新云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说明。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浏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调整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召开日期的决定
(2015年1月14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时间由2015年元月28日至30日调整为2015年2月4日至6日。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接受陈新云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陈新云同志本人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接受陈新云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请予审议。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二○一五年一月十四日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新云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5年1月14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新云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四日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六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实到29人,按姓氏笔画排列)
邓 翔 | 邓立波 | 龙花明(女) | 刘一江 | 刘仙娥(女) |
刘良成 | 刘雨文 | 刘学文 | 孙 龙 | 孙建科 |
杨 智 | 李 安 | 李学荣 | 李建军 | 连志明 |
肖凤伟 | 肖赛男(女) | 张 竞(女) | 张雪云(女) | 易怀泉 |
徐飞跃 | 唐林军 | 黄才胜 | 黄蔚德 | 焦爱国 |
鲁建文 | 鲁忠良 | 赖才腾 | 廖春华(女) | 黎善其 |
请假: 孙立武 张友根 陈小玲(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