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常委会公报 > 列表

常委会公报
推荐信息
常委会公报

常委会公报第6号(总第166号)

来源: 日期:2015-04-14 10:00:00 人气: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2014年10月28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建文和副主任孙建科、张友根、杨智分别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周文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仙娥、刘一江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作林、赵丁山、莫小佳,市人民法院院长戴智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喻湘川,市人大常委会顾问卜继炘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各委办副主任,市编委办主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市征拆办、发改局、教育局、住建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交通局、水务局、林业局、城管局、规划局、住保局、电力局、水建投、关口街道、永安镇等单位负责人,集里、沿溪、永和、杨花、太平桥等5个乡镇(街道)的人大主席(主任)和部分市人大代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教育局局长陈耀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仙娥代表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副主任邱元雄所作的《“环境同治”代表随手拍活动反馈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龙春湘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项目推进代表城乡行”活动交办问题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朱保朝所作的《关于“项目推进代表城乡行”调研视察意见交办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韩昶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主任邓立波所作的《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建文关于提请审议屈传义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说明和关于提请接受万奇辉等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说明。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浏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日程安排



日 期 会  议  议  程 列 席 人 员 主持人














8:30—10:00
1、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赵丁山  戴智明  喻湘川  邓  君
罗建中  蔡晨波  邱元雄  朱保朝
王承水  于逸平  冯早成  王坤球
陈耀文  陈沧海  陈  清  缪传良
屈文毅  曾宪文  胡  湘  黄  武
张艳平  谭执中  陈业万  罗明生
罗春生  胡胜昔  刘良洪  黄艳红
戴检芝
孙建科
10:00—11:30
2、听取“环境同治”代表随手拍活动反馈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戴武明  戴智明  喻湘川  邓  君
罗建中  蔡晨波  邱元雄  朱保朝
王承水  冯早成  曾宪文  胡  湘
黄  武  张艳平  谭执中  陈业万
罗明生  罗春生  胡胜昔  刘良洪
黄艳红  戴检芝
孙建科
11:30—12:00
3、人事任免
周文舜  戴智明  喻湘川  邓  君
罗建中  蔡晨波  邱元雄  朱保朝
王承水  曾宪文  胡  湘  黄  武
张艳平  谭执中  陈业万  罗明生
罗春生  胡胜昔  刘良洪  黄艳红
戴检芝
张友根




2:30—4:00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项目推进代表城乡行”活动交办问题落实情况的报告
张作林  戴智明  喻湘川  邓  君
罗建中  蔡晨波  邱元雄  朱保朝
王承水  王星辉  韩  昶  陈  清
陈耀文  张益平  刘  广  缪传良
王英定  易华堂  邓  华  卢从发
唐洪胜  屈文毅  陈  旭  唐  杰
王  武  周耀辉  姜林峰  龙春湘
曾宪文  胡  湘  黄  武  张艳平
谭执中  陈业万  罗明生  罗春生
胡胜昔  刘良洪  黄艳红  戴检芝
杨  智
4:00—5:30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张作林  戴智明  喻湘川  邓  君
罗建中  蔡晨波  邱元雄  朱保朝
王承水  韩  昶  陈耀文  张益平
周学文  陈  清  缪传良  王英定
李声义  邓  华  屈文毅  唐  杰
曾宪文  胡  湘  黄  武  张艳平
谭执中  陈业万  罗明生  罗春生
胡胜昔  刘良洪  黄艳红  戴检芝
张友根
 



浏阳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情况报告
——20141028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浏阳市教育局  陈耀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浏阳是湖南的教育大市。目前,全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31所,在校学生132157人。其中,初中52所,在校学生39304人;小学279所,在校学生92853人。全市初中、小学共有在职教职工7033人,小学专任教师专科学历合格率88%,初中专任教师本科学历合格率85%。多年来,为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我市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改造薄弱学校,调整学校布局,改善办学条件,义务教育正朝着高标准、高质量的目标发展。2014年全市小学、初中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到100%,义务教育均衡监测指数为0.21,目前全市有33个乡镇完成教育强乡镇验收,年底可望全部通过。
一、主要工作及成绩
(一)采取多项措施,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
长期以来,我市把学习宣传《义务教育法》,作为推进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一环,特别是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后,我们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一是通过各种媒体,开展多层次的学习宣传,提高家长的认识,提升干部的素质,促进师生的法律意识,“以县为主,乡镇积极作为”的办学责任日益明晰,全市形成了重教兴学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制定多方面的配套措施,妥善解决义务教育阶段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市直各部门对照进行自查自纠;三是开展多角度的督导评估,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把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纳入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目标考核体系当中,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多次针对办学行为、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等指标进行督导评估,促进《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优先发展义务教育。
市政府一直坚持义务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为学校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一是建立了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教育投入,确保我市义务教育预算内经费逐年增长;二是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体制改革。目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普九”债务已全部偿还,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教师发放绩效工资,农村中小学各项经费全部纳入预算,并开始实施校车补贴制度,建立健全了科学规范、高效快捷的资金拨付制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三是多渠道筹措教育事业经费。自2012年底市委政府发出捐资助学、改善偏远山区办学条件的倡议以来,全市各界累计捐资达 8256.8万元,捐建了张坊田溪完小等一批义务阶段学校。其中第人大代表捐资2400万元。同时,我市积极争取上级义务教育专项经费连续四年超过1亿元,2013年达1.36亿元,今年到目前为止已争取1.3亿元。
(三)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近年来,全市围绕城乡学校均衡发展,不断加强学校硬件建设。一是创建合格学校。我市制定了《浏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合格学校建设规划》,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近年来,先后投入近3亿元,启动合格学校建设和校安工程,创建省合格学校116所,改扩建学校325所,完成9所学校迁扩建工程,完成校舍改造项目546个,实施418个安全隐患维修项目,更新学生课桌椅13万套。全市完小以上学校全部达到合格学校标准,校安工程已经全部完成,创造了省合格学校建设的浏阳经验,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二是推进重点项目。我们以重点工程为抓手,不断完善学校办学条件。荷花中学、洞阳中学、古港完小、禧和小学、奎文小学、张坊中学教学楼、特殊教育学校启智楼等相继建成,文市里仁小学、大瑶李畋小学等学校已于今年秋季投入使用,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正在紧张建设当中。三是启动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今年教师节,市委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加快建设教育强市,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为浏阳教育今后五年的发展,描绘了一幅崭新的蓝图,尤其是《决定》中的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特别引人注目,该计划从今年开始,投资10个亿,着力优化学校布局,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重点加强农村边远山区薄弱学校建设,配齐配足相关教育教学和生活服务设施设备,逐步实现办学条件均衡化。四是完善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到目前为止,全市中小学共装备计算机教室241间、多媒体教室107间、移动多媒体210套、固定式班班通设备1373套、建立校园局域网279个。所有中小学实现了“校校通”,完小以上学校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全市学校图书、仪器及体育器材装备均达到国家标准。今年,全市即将启动教育城域网建设。
(四)优化教师队伍,抓住教育发展关键。
近年来,我市通过多种优化措施,努力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一是建立人才引进机制。2010-2014年,我市先后引进招聘中小学教师978名,其中,安排免费师范生9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69人。新引进的教师采取定向报名招录制度,全部充实到农村地区、边远山区和薄弱学校。同时,建设教师公租房1002套,实施山区教师津补贴制度和奖励制度,确保山区教师引得进、教得好、留得住。二是推行在岗全员培训。市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教师培训经费,市教育局通过岗前培训、岗位培训、骨干研修、校本研修等模式,强化校本实践研训,加强专家、名师、骨干教师示范引领,定期选送干部、教师参加国培、省培或到先进地区学校挂职锻炼,师训工作实现学校、学科和年龄全覆盖。目前,全市所有校长全部符合任职资格,所有教师的学历、专业技能等均达到或超过相应的任职资格标准。三是搭建专业成长平台。市教育局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组织师德报告团巡回演讲和魅力教师评选,实施“新世纪教师读书工程”、“名师、骨干教师培养工程”、“小学校长培养工程”等,同时设立名师资源网,建立名师工作室,开展名师、骨干教师送课下校活动,促进全市教师共同成长。
(五)加强教育管理,努力提高办学水平。
一是强化学校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督导评估体系、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和监测体系,规范办学行为。控制学生作业时间和资料征订,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开足部颁课程,重视艺术教育,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创新德育教育,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有效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二是注重教学研究。市教科所加强教研指导,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全市确立了一批教研示范校,社港中学课改经验在全长沙地区推广,市教育局每三年举行一届教育科研成果表彰大会,与此同时,我们还通过送教下乡、边远山区志愿支教、城区学校对口帮扶等活动,多方面促进薄弱学校成长。三是推进素质教育。通过深化教育改革,强化学生行为习惯、思维品质、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形成了一批特色学校,其中社港中学的课改经验、关口中学的人防教育、奎文小学的家校合作、人民路小学和黄泥湾小学的经典诵读,正逐步向市内外辐射推广。同时,积极整合资源,先后建成市素质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目前,素质教育基地作为全省第一个农村素质教育基地,已经创建为全国示范性性素质教育基地,每年全市八年级学生全部到基地进行为期一周的培训,训练体能,砥砺品格,拓展能力。其独特的教育管理方式、良好的社会反响,受到参加全国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建设现场会的各地教育工作者的高度评价。四是坚持开门办学。建立家庭、社会、学校三位一体的育人体系,通过开放校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家长、人大代表的意见,提高办学水平,尤其是今年春季开学以来,全市学校食堂普遍实行教师陪餐制度,按照要求定期向家长开放,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提高后勤服务水平。
(六)关注弱势群体,不断促进教育公平。
市政府和教育局高度关注弱势群体,对他们实行跟踪管理,大力支持,尽量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一是关爱山区留守儿童,在山田中学创建“关爱留守少年儿童”特色工作经验基础之上,进一步健全了留守儿童工作机制,精心实施“蒲公英——青少年成长计划”,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关爱体系。二是扶助家庭困难学生,着力构建多维助学体系,切实发挥教育基金扶贫帮困作用。至2014年8月,全市教育基金总额8821.69万元,累计扶助贫困学生78458人,扶助资金 3562.83万元。另外设立个人教育助学基金123个,基金3728.8万元,扶助贫困学生15616人,扶助金额977.69万元。三是关心残疾儿童入学,每届市长亲自担任特校名誉校长,在校学生的所有费用以及特校公用经费全部由市财政列支。目前,我市有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29%,十余年来,特校先后为社会培养了400多位残而有为的劳动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师资队伍方面。一是部分学校教师年龄结构、性别结构不合理,一些学校50岁以上的教师甚至超过了半数,还有一些学校90%是女教师;二是部分学校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音乐、体育、美术等课程基本由语、数教师兼任。有些学校教师专业不对口,“教非所学”。三是全市教师编制紧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聘请了866名的代课教师。
(二)办学条件方面。虽然我市已经获评“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但办学条件仍有待改善,一是合格学校要提质发展,在运动场地、图书仪器等硬件建设要向标准化学校看齐;二是农村学校现代技术装备普遍不足;三是城区和乡镇中心学校均存在大班额问题;四是由于校舍不足,部分学校功能室被挤占。
(三)周边环境方面。一是校园周边环境复杂,治安隐患多,校门口占道经营、叫卖约购、违规停车等行为屡禁不止,侵害学校和师生权益,无证幼儿园、无证培训机构、违规网吧、违规游戏厅、违规校车等威胁社会安全,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二是校园周边问题防范处置难度大,职责不明,没有形成合力,个别乡镇、部门工作不够主动,推诿扯皮。
三、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教育实际需求,逐步加大师范生定向委培力度,加强教师补充、更新和调配工作,进一步加快教师公租房建设,对边远地区实行政策倾斜,提高山区教师津贴,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二)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合理调整改善办学条件的经费使用结构,在全面改善办学条件的同时,适当加大对教学仪器设备、信息化建设和体育运动场馆的投入力度,进一步缩小校际差距,积极推进教育扩容提质工程,逐步缓解学位紧缺问题,消除大班额现象。
(三)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环境。以平安校园创建为抓手,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加大对学校安保经费的投入,提高人员工资,配齐配优学校保安门卫力量;进一步健全乡镇(街道)镇村及民警巡防机制,并落实到校签到制度,充分发挥校园周边办、校车办作用,加大对各种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成员单位、乡镇(街道)的督查考核力度。






浏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执行情况的
报       告
——20141028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仙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了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在我市的全面贯彻实施,依法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执法检查安排,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鲁建文主任的领导下,分成五个小组,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及有关专业人员参加,于6月24日,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踏看、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走访群众等多种方式,对我市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现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委托,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成效和做法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自2006年9月颁布实施以来,市、乡两级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宣传,认真贯彻,工作扎实,措施得力,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义务教育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
1、以创建教育强市为目标,经费投入力度加大。2007年,我市提出了建设教育强市目标。市政府认真落实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中的重要责任,建立了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确保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2012—2013年,市财政投入教育保障经费分别为51228万元、62136万元,占地方财政支出的17.78%、20.71%。各乡镇街道可用财力投入教育的比例均在8%以上。近3年来,社会各界共捐献建校助学资金8256.8万元。
2、以推进素质教育为核心,办学水平得到提升。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坚持以教育科研为先导,大力实施中小学课堂教学质量工程,转变教师教学观念,改革课堂教学模式,注重学生行为习惯、思想品质、创新能力和实践技能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积极强化保学控流,开展各类助学活动,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实施关爱工程,关心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加强特殊教育,提高残疾少儿入学率。2014年,全市小学和初中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100%;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少儿入学率为98.29%。
3、以促进均衡发展为重点,教育公平逐步推进。一方面,积极实施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和薄弱学校改造,按照“就近入学、均衡发展、提高质量、盘活资源”的原则,采取“扩、改、撤、并”措施,推进合格学校建设,使公共教育资源得到了较为合理的配置,逐步缩小了农村学校与城市学校在办学条件、办学水平等方面的差距。另一方面,不断加大城区教育布局调整力度,在整合资源、调整撤并的同时,完善城区中小学建设,增加学位8000个,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镇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入学压力。
4、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教师素质整体提高。实施中小学干部选拔聘任制,调整充实学校领导干部队伍,提高学校班子民主决策、科学管理的能力。深入开展“学规范、塑形象、展风采”等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切实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健全入职培训、岗位培训、高级培训、骨干研修、校本研修等系列培训模式。大力推进“名师工程”,充分发挥优秀骨干教师传帮带示范作用,帮助青年教师缩短成长周期,激发中老年教师教学热情。健全人才引进机制,自2010年来,通过名校选聘、社会考聘,先后引进中小学教师978人,为全市教师队伍注入了新活力。
5、以改善办学条件为抓手,教育基础不断夯实。近年来,先后投入3亿元,加强合格学校建设和校安工程建设,创建合格学校116所,改扩建学校325所,迁址扩建学校9所,完成校舍改造项目546个,更新学生课桌椅13万套,建设教师周转房400套。同时,积极实施现代化教育工程,全市中小学共装备计算机教室241间、多媒体教室107间、移动多媒体210套、固定式班班通设备1373套、建立校园局域网279个。全市完小以上学校全部达到合格学校标准,校安工程已全部完成,创造了省合格学校建设的浏阳经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执法检查组认为,市、乡两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在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教育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但也仍存在一些需要切实解决的问题。就这次执法检查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问题和不足:
1、学校布局不尽科学合理。一是农村学校布局不尽科学。前些年我市的撤点并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农村教育资源得到了较好整合,但也存在着弊端。葛家中学是九年一贯制学校,学生年龄跨度大,加上中小学教育教学的侧重点各有不同,不利于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再者,撤点并校给农村特别是山区学生带来了新的“上学难”,有的山区方圆十多里内没有一所学校,学生们只能到十多里之外甚至更远的学校去上学。龙伏镇石江村,由原上源、福源、江美3个村合并而成,原有2所学校,撤点并校后一所学校也没有了,给当地学生上学带来不便。杨花乡老桂村山里的学生,上学路程最远的达30余里。二是城区教育规划设置滞后。近年来,城区面积逐步扩大,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学生人数也急剧上升。10年前,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在籍学生只有1万多人,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迁移到城区的人口越来越多,进城务工人员大量增加,如今城区学生将近2.5万人。可相对于10多年前,城区学校数量却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如:淮川街道由原来的6所小学减少为现在的4所(原圭斋路小学、东街口小学停办),原淮一、淮二两所中学合并为浏阳河中学。由于学生多学校少,造成城区学位十分紧张,大班额现象非常突出。长南路小学平均班额67人,黄泥湾小学平均班额68人,其中最大班额为76人。
2、教师队伍建设还需加强。一是教师总量不足。目前,全市有初中和小学教师7033人,按实际需要教师7899人,教师缺编现象比较严重。城区4个街道共有代课教师117人,即便如此,仍缺编70人。关口小学有教师8人,其中代课教师4人。与城区学校相比,农村教师缺编则更为严重,不少学校是由代课教师充当主力军。社港镇周洛初小4个教师中就有3个是代课教师,文家市镇大坪完小共12名教师,其中代课教师有7人。由于教师编制紧缺,存在一人带多班或一人兼任多科目的现象,既不利于教师的身心健康,也不利于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二是教师结构不优。教师的专业结构不够合理,英语、心理、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专业教师较为缺乏。另外,教师年龄老化、教学手段落后的矛盾也比较突出。龙伏镇50岁以上的教师有49人,占教师队伍总数的27%。溪江乡西湖小学有教师6人,其中40岁以下1人,40—50岁2人,50岁以上3人。他们在转变思想观念、创新教学方法等方面,难以适应教育发展形势的需要,不少人没有经过系统的计算机培训,远程教育等资源利用率低,教学方式过于传统。三是队伍稳定性差。由于农村山区学校办学条件比较落后,教师福利待遇低,教育教学负担重,有的学校缺少教师住房,教师工作和生活极为不便,使得外地教师不愿到当地任教,目前在任教师也很不安心。一些年轻教师想方设法调离,甚至宁愿辞职去外地打工,也不愿在山区学校工作。岩前中学2013年就有五分之一的教师流走。3年来,全市共有39名教师辞去公职。
3、学校办学条件尚有不足。一是校园面积狭小。这个问题在偏远山区和城区学校尤为突出。不少偏远山区学校选址在山头上,依山而建,几间教室就是一所学校,无教师住房,无合格的运动场,校园拥挤不堪。社港镇周洛初小,目前有学生90多人,而学校占地面积只有1亩左右。文家市镇成功完小,共11个班450名学生,校园面积仅有4亩多。城区学校受地理位置、历史因素等客观条件限制,拓展困难。现在城区各学校学生爆满,学生活动场地狭小,严重影响素质教育的正常开展和学生的健康成长。如:人民路小学、嗣同路小学、黄泥湾小学的生均面积分别只有3.56㎡、4.02㎡、4.34㎡,与国家规定的16.9㎡的标准相差巨大。二是基础设施薄弱。近年来,通过合格学校创建和校安工程建设,全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但与实际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不少中小学校基础设施仍然比较薄弱。如:达浒中学学生宿舍、厨房、厕所年久失修,教学楼楼梯出现松动险情。溪江中学男生宿舍内没有专用澡堂,公用卫生间蹲位不足。中和镇草坪完小有学生400余人,却没有食堂。三是教学设备不齐。城区学校为缓解学生就近入学的问题,不得不挤占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图书室来扩班增容,造成功能室缺无。农村学校有的即使有几间功能室也是形同虚设,基本上没有什么器械和设备;还有部分学校根本就没有功能室。像文家市镇岩前完小这样学生人数较多、规模相对较大的学校,竟然没有功能室。成功完小更是功能室、班班通等电教设施全部没有。
4、校园周边环境亟需整治。一是学生交通安全存在隐患。很多学校处于交通要道,车多人多,一到放学,拥挤不堪,学生安全令人担忧。如:长南路小学门前道路狭窄,车流量大,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关口中学校外就是浏东线,车多速度快,学生过马路存在危险。再有,每到星期五寄宿学生回家时段,线路班车严重超载,站满了学生。另外,部分涉校车辆也存在超载现象。二是校外商贩危及学生健康。一些学校周围商店和摊点多,而且出售的商品质量大多没有保证,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如:黄泥湾小学校门两旁多是卖食品和文具的商店,曾因贩卖不合格商品而引发过多起纠纷。三是学校周边卫生状况较差。部分学校周边卫生环境不容乐观,给学校正常办学和师生身体健康带来较大影响。如:关口小学校门外几米处有一个养猪场,臭气熏天。西湖小学附近的养猪场虽然距离学校50多米,但在校园内仍可闻到刺鼻的臭味。
三、建议和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好《义务教育法》,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检查组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1、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均衡发展。要按照《义务教育法》的总体要求,加强对现有教育资源的调研,进一步调整完善中小学布局规划,努力提高教育资源利用率。要根据城市化推进、学龄人口变化等情况,科学规划城区学校布局,尽快启动城区新建学校项目的实施工作,增大城区教育资源总量,有效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现象。对边远山区学校要科学布局,确定合理的服务半径,不能简单的搞“一刀切”,要根据实际情况,遵循就近入学的原则,切实解决边远山区学生“上学难”的问题。
2、加强师资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一是要科学配备编制。要结合发展形势需要,加强对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建立有序的教师补充机制,加大教师引进力度,科学合理配置好教师编制和结构,逐步解决教师缺编、学科不全等结构性矛盾。二是完善激励机制。市政府及教育部门要从政治、工作、生活等方面,给予农村教师更多的关心和照顾。尤其是在编制方面要对偏远山区教师予以政策倾斜,同时要在评优评先、晋升晋级等各方面给予优先考虑,适当提高山区教师津补贴标准。目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代课教师有800多人,这一群体工资低、待遇差,要进一步提高代课教师的工资标准和岗位津贴标准,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三是提高自身水平。要通过加强教学教研、课题研究、交流合作、培训进修等多种形式和途径,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的业务素养和专业水平。同时,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理想教育,弘扬高尚师德,自觉维护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
3、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办学水平。一是要加快推进城区学校扩容增量。要结合新城扩展和老城改造进程,加快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建设进程,确保明年春季开学投入使用;尽快启动长兴湖小学建设,确保明年夏季正常开学。同时,要规划在城区中心新建或恢复2—3所小学,加快完善城区各中小学设施条件,进一步优化城区教育布局和规模。二是要加快完成农村学校改造建设。针对那些校园面积窄小、校舍破旧不堪、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要加大建设力度,该拆除的拆除,该新建的新建,该搬迁的搬迁,该增容的增容,尽快将其改造达到合格学校标准。三是要加快完善偏远山区学校设施条件。要加快推进偏远山区学校教师周转房、师生食堂、学生运动场、功能室建设,切实抓好改水改厕工程,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山区学校办学条件,为教师安心工作、学生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环境。
4、强化综合整治,优化育人环境。一是要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整治。要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营运车辆和行为;对位于交通主干道的学校和校门口学校路段要设置交通警示牌、设置减速限速设施和标识等,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尽快排除交通隐患;在学生上学、放学容易造成人车拥堵的路段和时段,增派警力维护秩序。二是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商店摊点的整治。要依法清理校园及周边的流动摊点、游商摊贩,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文具经营户的管理,大力清查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商品,规范经营秩序。三是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卫生环境的整治。对影响师生身体健康的养殖场所,要予以大力整治,该搬迁的搬迁,该关闭的关闭,还给广大师生一个干净舒适的教学生活环境。
5、强化政府责任,提供有力保障。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把教育支出作为重点支出优先予以保障,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的比例。要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确保按规定比例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金收益,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二要加大社会投入力度。要进一步完善捐资、出资办学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助学,鼓励依法依规设立教育基金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拓宽义务教育筹资渠道,增加经费供给总量。







浏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
审  议  意  见


10月28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在保障经费投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均衡发展、提升教师素养、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工作成效明显。但是,也存在着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不尽科学合理、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学校办学条件相对较差、校园周边环境亟需整治等问题。为此,会议特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均衡发展。要进一步调整完善中小学校布局规划,努力提高教育资源利用率。要根据城市化推进、学龄人口变化等情况,科学规划城区学校布局,尽快启动城区新建学校的实施工作,增大城区教育资源总量,有效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现象。遵循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服务半径合理的要求,科学布局好边远山区学校,切实解决边远山区学生“上学难”的问题。
二、加强师资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一是要科学配备编制。要加强对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建立有序的教师补充机制,加大教师引进力度,逐步减少代课教师人数,科学合理配置好教师编制和结构,逐步解决教师缺编、学科不全等结构性矛盾。二是完善激励机制。市政府及教育部门要从政治、工作、生活等方面更多的关心农村教师,对偏远山区教师,在编制上要予以政策倾斜,在评优评先、晋升晋级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适当提高偏远山区教师津贴标准和代课教师工资待遇。三是提高自身水平。要通过加强教学教研、课题研究、交流合作、培训进修等多种形式和途径,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的业务素养和专业水平。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理想教育,弘扬高尚师德,自觉维护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办学水平。一是要加快推进城区学校扩容增量。要加快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建设,确保明年春季开学投入使用;尽快启动长兴湖小学建设,确保明年夏季正常开学。同时要规划在城区中心新建或恢复2—3所小学,加快完善城区各中小学设施条件,进一步优化城区学校布局和规模。二是要加快完成农村学校改造建设。针对那些校园面积窄小、校舍破旧不堪、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要加大建设力度,通过搬迁、增容或新建等方式,使其尽快达到合格学校标准。三是要加快完善偏远山区学校设施条件。要加快推进偏远山区学校教师周转房、师生食堂、学生运动场、功能室建设,切实抓好改水改厕工程,逐步统一城乡学校办学条件,为教师安心工作、学生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环境。
四、强化综合整治,优化育人环境。一是要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整治。要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营运车辆和行为;对位于交通主干道的学校和校门口学校路段要设置交通警示牌、设置减速限速设施和标识等,尽快排除交通隐患;在学生上学、放学容易造成人车拥堵的路段和时段,要增派警力维护秩序。二是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商店摊点的整治。要依法清理校园及周边的流动摊点、游商摊贩,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文具经营户的管理,大力清查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商品,规范经营秩序。三是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卫生环境的整治。对影响师生身体健康的养殖场所,要予以大力整治,该搬迁的搬迁,该关闭的关闭,还给广大师生一个干净舒适的教学生活环境。







环境同治人大代表监督随手拍活动工作总结
——2014年10月28日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落实好常委会提出的人大工作要坚持“做实、创新、提高”的总体要求,丰富和拓展市人大代表履职平台,不断巩固“城乡统筹、环境同治”的成果,深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从今年元月起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环境同治人大代表监督随手拍”活动(以下简称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广大市人大代表积极响应,特别是常委会组成人员模范带头,有关领办整改任务单位主动配合抓落实,确保了活动进展的顺利和取得良好的效果。截至目前,共收到活动照片420幅,刊出《环境同治人大代表监督随手拍活动简报》三期、《环境同治人大代表监督随手拍图片意见交办件》5期、《浏阳日报》环境同治人大代表监督随手拍专刊9期,交办任务25件,整改到位23件,正在办理中2件。现将活动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活动开展的情况
1、精心部署,扎实准备。年初,人大常委会在研究年度工作计划时,决定把随手拍活动作为人大代表创新履职的特色工作来抓。元月份,在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期间,印发了《环境同治人大代表监督随手拍活动方案》,明确了开展活动的目的、参与方式、活动要求,三月份,给各乡镇、街道市代表小组发送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市人大代表监督随手拍”工作的通知》,为推进随手拍活动提供了明晰的导向。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准备工作:一是成立了随手拍活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人大常委会机关设立了活动工作办公室。建文主任任组长、建科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并由两位领导亲自审定遴选出来的每一幅交办图片,及时听取跟踪落实情况的汇报。随手拍活动工作办公室认真做好图片收集汇总、图片批评意见遴选情况汇报送审及交办意见的工作,并搞好督办领办单位落实整改任务的协调。二是设立随手拍活动专用邮箱,及时收集随手拍活动资料,同时也为代表开展活动及工作交流提供服务与方便。三是在浏阳日报开设了活动专栏,每月在浏阳日报专栏刊出人大代表随手拍照片和附言以及上期图片建议办理整改情况,扩大人大代表履职的影响。四是编印了活动简报,出版了三期,考虑到图片批评意见办理的时效性,后来改设随手拍图片意见交办件,目前办理了五期。
2、代表履职,主动作为。一是常委会组成人员模范带头,随手拍下我市的城市管理、公路建设、交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存在环境治理问题的情况,站在关注民生、为民履职的高度,提出了图片批评意见。二是人大代表主动作为。活动开展以来,代表们积极投入精力参与、高度关注活动动态,并且能够主动将其作为行权履职的日常工作。三是代表小组跟进服务引导有力。街道人大代表小组组织开展随手拍活动有声有色,大多数图片来自城区。不少乡镇代表小组注重引导代表创新履职,明确代表参与随手拍活动的职责和职能,把随手拍活动纳入代表履职考核机制。
3、认真选登、及时交办。活动开展以来,共收集到随手拍图片420幅,覆盖到多行业与部门。其中不少图片为以下五种情形,在请示领导同意后未予刊登而以其他方式进行了交办:第一,有较多图片属于市环境同治办正在抓的事情,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牛皮癣、广告不规范等问题。第二,有的图片属于整改后反复出现的事情,如马路市场占道经营、道路标识歪斜与变形、车辆违规行驶与停放等问题。第三,有的图片属于突发性事件,如垃圾当街焚烧浓烟滚滚气味刺鼻、临街生活小区下水道堵塞或破漏污水蔓延、拆迁扬尘泛起、工程渣土车辆闯红灯、的士上下客乱停车等问题。第四,有的图片属于需要创造条件和等待时机的事情,如城区全路段禁停标识下大量车辆违规停放、浏阳河东路乱搭乱建、有些别墅生活小区乱搭乱建、团结水库生猪养殖等问题。第五,有的图片属于正在整改的,如城区行道树遮盖路灯、城区下水道破漏和不够通畅、汛期泥石流地质灾害冲垮桥梁房屋和堵塞公路等问题。在报纸专栏和简报上选登了其中的25件,主要反映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危的现象,如高空室外空调上悬放花盆、食品加工环境卫生差、非法生产排放有害废气废水等问题;第二,事关人民群众生活福祉的现象,如公共健身设施破损、城乡干道道路坑洼行车行路难等问题;第三,影响城市文明形象的现象,如浏阳河风光带树上晾衣、交通警示标牌损缺、车辆乱停乱放、电话筒残破、弱电线路废弃凌乱吊挂街面与行道树上、行道树干枯、渔船破旧及禁休渔期捕捞、城区河边道路种菜围篱等问题;第四,事关生态环境建设影响深远的现象,如工业生产与塑料加工废水废气直排浏阳河等问题。
4、部门领办,成效明显。一是行动迅速,认真办理。市城管局针对市人大代表随手拍下解放路生鲜市场、淮东路城东批发市场占道经营、城区乱倒建筑垃圾、乱贴广告等影响文明形象的图片,集中力量立整立改,做到领办不过夜,并坚持做到防治并举、教管并重,局领导带队昼夜巡查,确保整改成效得到巩固。浏阳河畔的塑料加工厂,废塑凌乱堆积河岸,加工废水直排浏阳河。枨冲镇组织相关职能站所联合行动,一周内关停了多个沿河废塑加工厂。二是措施得力,联动办理。浏阳河东路天马桥至复兴路段,是市民每日休闲散步的重要场所,道路的北侧种菜施肥、围篱搭架,市民多有怨言,淮川代表以随手拍形式代言后,市城建投联合淮川办事处、公安、城管等单位,进行快速清理,并用一个月的时间修建了人行道、种上了行道树。浏阳市鑫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经常午夜至凌晨生产,生产时浓烟滚滚,气味刺鼻,污水直排门前小河。市镇两级环保、供电、城管、整治办联合出击,采取停产、断电、贴封等措施,并将作出行政处罚和责令搬迁。三是争取时机,努力办理。高关线詹家岭路段路面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因资金紧缺,市交通运输局想方设法筹资争取10月底动工。浏阳河中路和才常广场等地,公共健身器材破损,市政园林管理局决定对城区公园、广场的健身器材进行一次全面盘查,加紧与器材厂家联系,争取10月底修复。
二、活动存在的问题
1、工作开展不平衡,参与度有待提高。部分代表至今还没有参与到随手拍活动中来,甚至不了解随手拍活动目的、参与方式、活动要求,也不关心随手拍活动的进展情况,更不清楚创新人大工作、拓展人大代表履职平台的意义。
2、活动的触角还不够宽广,视野与思维有待拓宽。开展随手拍活动以来,收集到代表随手拍的图片,一季度基本上以环境卫生为主、以城区区域为主,三月份下发通知后,随手拍活动的题材范围有了明显的拓宽,但题材所关注的广度与深度还不够,特别是在生态资源、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养殖、生态征拆等方面,人民群众更加期待人大代表去关注。当前,随手拍活动的触角还没有全方位、全过程、多角度地覆盖到各个行业与部门。
3、活动交办的任务落实还不够,整改力度有待加大。代表提出的图片批评意见交办后,个别部门办理不够认真。如交办的图片是天马大桥下的问题,而有关部门回复的却是风光桥下的整改图片。新月半岛消防通道附近垃圾随意堆积、解放路店外经营等问题整改后有反弹现象。
三、几点建议
1、建议按照代表监督法要求,将随手拍活动图片作为代表闭会期间提出批评建议意见进行归口办理。
2、建议随手拍活动以“美丽浏阳、幸福家园”为主题,聚焦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关于项目推进代表城乡行调研视察意见
交办落实情况的汇报
——2014年10月28日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王坤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4年是全市“项目攻坚年”,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全力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一线服务项目、推进建设,掀起了新一轮全市项目建设高潮。市人大积极响应市委号召,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在全市开展了城乡统筹“项目推进代表城乡行”活动,全面了解项目困难,将项目存在问题向市政府交办、督促落实。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交办问题落实情况及全市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市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共计163个,计划年度投资275.1亿元。1—9月完成投资201.5亿元,占年度计划73.2%,已开工项目151个,开工率92.6%。其中: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投资85.5亿元,占年度计划73.2%;社会民生项目完成投资13.86亿元,占年度计划78%;产业发展项目完成投资102亿元,占年度计划72.7%。
1—9月,全市重点项目投资同比和环比均呈现较大幅度增长,累计完成投资同比增加66.8亿元,年度完成投资百分比增长5个百分点;三季度完成投资85.6亿元,比一、二季度分别增加39.5、15.8亿元,增长85%、22%。
具体表现为:一是基础设施项目全面推进。金阳大道项目年初纳入长沙市重大项目计划时,年度任务只是完成前期手续,力争启动建设。但在市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强力推进下,实现了我市境内15天完成征地、40天完成拆迁、4个月完成项目全部审批手续,于8月28日正式动工,已完成投资约3亿元,创造了浏阳项目建设的“金阳速度”。张坊至小河公路正式全线通车;城市西北环线、荷花-文家市公路、大浏高速茶林互通至白沙公路等“对内大循环”的重要市政和干线公路建设快速推进,共计完成投资约3.7亿元;园永公路、官渡大道、社大公路等乡镇干线建设进展顺利;官渡至东门路面大修完工,荷石公路路面大修、金沙南路路面提质改造等工程接近尾声。“十二五”初期就已提出的浏阳河第六大桥项目于8月1日正式开工,预计明年花炮节前可通车。旧城改造项目完成投资约11亿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4亿元,永安、大瑶、镇头、沿溪、洞阳等新型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已累计完成投资40亿元。二是社会民生项目亮点纷呈。民生重点项目已累计完成近14亿元投资,可分别容纳1800和2700名学生就读的大瑶李畋学校、文家市里仁学校已竣工,9月均已顺利开学,教师进修学校及附属小学建设基本完成,可确保明年春季正常开学;七宝山、龙伏卫生院整体搬迁工程主体均已竣工,正在进行内外装饰,年底可投入使用;永安、北盛、杨花敬老院主体工程均已完工;东、南、北三条绿色通道建设完成,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济川河截污干管建设、农村土地整治等农林水利建设已完工;翠园路、大塘冲路路面提质工程已完成,翠园路、圭斋路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已竣工开业,关口农副产品大市场完工,乡镇5家农贸市场建设已通过验收。三是产业发展项目投资强劲。电子信息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4.4亿元,生物医药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4亿元,机械制造项目累计完成投资7.5亿元,健康食品和新型材料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3.5亿元。金泰制药、三清制药、艾尔希医疗、海洋胶囊等医药项目已完成投资建设任务,正式投产。现代服务业中商贸、物流、市场、旅游、工业地产等项目全面推进,完成投资累计达24亿元。房地产项目稳步推进,累计完成投资达18亿元。
二、交办问题落实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交办了调研活动收集的46个问题,涉及34个重点项目、19个项目单位和16个承办部门。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将任务分解落实,并要求承办部门限期回复。目前,问题办理情况总体良好,已办结问题30个,16个问题正在办理中(详见附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办结问题情况。
西北环线、长兴片区建设、教师进修学校及其附属小学、城市保障性住房、利通大悦城、长兴世界商住楼、华盛国际健康城、永安镇小城市建设、浏阳片烟醇化仓库、洞阳镇集镇开发、华纳大中药提取加工生产基地等项目涉及土地、征拆、手续、资金共计30个问题已办结。其中,浏阳海航城洒店项目业主单位因项目未启动而主动撤销该问题;浏阳河生态文化创业城、熊猫烟花综合大楼、北盛嘉盛、辉腾商业广场3个项目存在的问题,经承办单位积极对接、主动服务,已采取变通方式依法依规予以解决;其余问题均按要求予以回复及落实解决。为解决问题、推进项目建设,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责任上肩,持续关注推动问题落实,如公安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从严打击阻碍项目建设的各类违法阻工行为,创造了宽松的建设生产环境,及时解决了永安镇小城市建设、大围山特色镇建设等项目施工环境问题;财政局专题研究并明确了永安、大瑶小城市建设项目扩大融资规模和镇头镇中心镇建设项目中镇头大桥启动资金问题;国土局积极向省市国土部门衔接,解决了华盛国际健康城、洞阳镇集镇开发、S324沙市至赤马湖公路等项目用地指标和手续问题;环保局完成了华纳大中药提取加工生产基地项目的环评手续审批;教育局将长兴片区恢复建设1所学校的问题,已列入《浏阳市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予以解决,并列入2015年政府投融资项目计划,拟明年启动建设;教师进修学校及其附属小学项目、湖南佳海电梯整机及配件生产、长兴世界商住楼开发等项目涉及拆迁问题已全部落实解决。
(二)正在办理问题情况。
16个问题正依规依程序办理,其中涉及土地手续、规划调整、拆迁等问题因法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必须完成规定程序方能办理完成;全市敬老院建设等涉及资金安排问题,市委、市政府正在统一研究,并将逐步安排解决。但也有部分问题因项目业主单位自身准备不足而影响办理进度,如浏阳三联物流园、永安敬老院、达浒敬老院、高坪山水世界生态农庄等项目的国土手续,业主单位须先完善相关资料后再到国土部门按程序办理;淳口万亩丰产优质油茶林示范基地项目的林权手续办理,须业主单位完善前期资料后才能申报办理。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要素制约影响问题解决。用地方面。由于上级下达给我市的建设用地指标有限,虽然优先用于安排解决重点项目用地,但因存在遗留项目土地指标未解决、闲置土地未清理到位的问题,新增指标往往用于解决遗留问题,土地指标问题还未达到良性循环,项目用地难问题依然较难解决。手续方面。涉及土地审批、规划和容积率等调整都有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时间,除园区采取熟地招商方式受手续影响较小外,乡镇街道项目受土地、规划等手续办理时间影响较大,问题解决受限规定时间。资金方面。一是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银信政策收紧。二是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入大,融资需求大,但确定的债务规模偏小,造成融资渠道变窄、缺口较大。三是上级资金、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拨付不能及时到位。这些因素均对项目资金到位造成影响,延缓了项目相关问题的解决。
(二)业主单位自身原因影响问题解决。一是业主单位对经济形势和市场的调研不到位,缺乏明确清晰的投资计划,导致项目仓促上马,建设要素尚不完备,手续不齐全就违规启动项目,造成问题依规依程序解决难度较大。二是业主单位业务不熟悉,对基本流程掌握不全面,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存在侥幸思想,不按程序办事,导致“事倍功半”,影响项目问题解决效率。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加大督办力度,确保问题解决
对正在办理中的16个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督促力度,按办理内容、办理单位和办理进度等分类进行督办,确保阶段性问题在12月前得到顺利解决,长期性问题研究落实后及时回复项目单位,使交办问题都有明确、满意的办理结果。
(二)把握工作重点,完成建设任务
四季度,我们将继续要求各级各部门紧密结合“项目攻坚年”工作要求,继续将工作重心放在项目建设一线,充分把握时间节点,对未开工项目抓紧办理前期手续、筹措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开工建设;对已开工项目,严格按照倒排工期进度,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对正在进行征拆或还未完成征拆的项目,进一步加大力度,力争11月底实现清零,确保年底各项工作的平稳过渡。
(三)强化项目管理,优化项目服务
1、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继续贯彻“一线工作法”要求,落实项目责任,按照“分管、联点、属地、主管”原则分解落实市级领导、所在地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责任,做到每个重点项目均有一名市级领导联系,一个牵头单位负责;每个重点项目制定倒排工期计划,明确开工、竣工时间,通过工期倒排推动项目建设按计划强力推进。继续坚持问题分级调度、情况专项督查、项目一线帮扶等良好工作机制,主要抓好项目建设季度讲评考核和项目观摩活动,在各级各部门树立以项目建设论英雄、排座次、定奖惩的鲜明导向;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宣讲和重大进展报道,通过多媒体、多平台、多层次宣传报道项目建设,营造全社会关注、理解、支持项目建设的浓厚氛围。
2、进一步强化项目服务。一是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在对重点项目各项手续办理过程中,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做到多亮“绿灯”、少开“红灯”,多关心、多服务,较为成熟的审批事项不断简化,努力创造更具竞争力的政务环境。二是用足用好现有的政策,凡是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坚决兑现。对重点项目的各种规费征收,相关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政策抓好落实。三是对项目建设中的强揽工程、恶意阻工等违法行为,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所涉及的杆线搬迁、水电供应等,各相关部门予以全力支持。



附件:                    城乡统筹“项目推进代表城乡行”调研视察意见交办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责任单位 存在问题和建议 办理情况 承办单位
1 华盛国际健康城项目 永安镇 项目控规范围内部分村民在建其他项目,建议永安镇政府加大制止力度 已办结,镇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多次组织进行了宣传和制止,严格控制违法建设并从严打击 永安镇
土地报批手续相当困难,建议国土部门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已办结,项目一期用地已通过省厅审批,二期只待组卷上报省厅,已安排好用地指标 国土局
满足不了项目用电需求,建议电力增容 已办结,已上报了长沙供电公司纳于农网改造范围,并于6月底初审,8月底已报送竣工资料后完成工程验收 供电公司
2 永安镇小城市建设项目 有强揽工程、阻工闹事现象时有发生,建议政法部门加大打击力度 已办结,今年以来共办理4起强揽工程,阻工闹事违法案件,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公安局
确定债务规模仅为两千万,融资困难,建议增加债务规模 已办结,已原则同意调整规模 财政局
3 永安镇敬老院建设项目 国土手续办理繁杂,费用较高,建议按照公益项目相关政策在办证上给予支持,并简化手续 办理中,已与项目单位对接,待建设方完善申请用地资料即刻办理 国土局
4 北盛嘉盛、辉腾商业广场建设项目 北盛镇 享受经开区同类招商项目优惠政策 已办结,现行的优惠政策规定房地产项目不能享受费用减免,土地出让金已经返回到位 招商局
5 浏阳片烟醇化仓库建设项目 工业新城投资公司已与市城建集团合并,但与北盛政府相关结算一直未落实,建议市政府协调尽快解决 已办结,7月份预付大部分资金,待安置区基础设施及道路硬化完成并审定后结算 城建集团
6 洞阳镇集镇开发建设项目 洞阳镇 国土部门尽快办理用地手续 已办结,出让手续已办结,正在办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国土局
7 华纳大中药提取加工生产基地项目 经开区 长沙市环评手续一直未审批,环保局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 已办结,8月21日长沙市环保局已下〔2014〕32号环评批复 环保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责任单位 存在问题和建议 办理情况 承办单位
8 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厂区扩建设项目 集里街道 污水处理厂附近居民生产生活用水无法使用,市政府承诺今年启动周边住户征拆工作,建议尽早启动 办理中,因征拆安费用高达2000万元以上,待市政府明确资金来源立即启动 水务局
9 教师进修学校及其附属小学建设项目 剩余2户拆迁户正在协商中,该户主有酗酒习惯,并且违章面积较大,依法加大拆违力度,以拆违促拆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 已办结,其中一户通过多次做工作而签订了拆迁协议书,另一户多次做工作无效进入拆违程序,两户均于9月15日完成拆迁 城管局
10 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建议安置区选址要征求村民意见,优化安置户型并且加快安置房建设 已办结,选址及户型已考虑村组意见,并经规划、建设等部门审批。今年已建设10万平方米保障房用于安置 城建集团
11 利通大悦城项目 拆迁相当困难,尽快依法启动强拆程序,确保项目今年开工 已办结,目前浏阳河饲料厂已签订补偿协议,百宜饲料厂已经协商好 征拆办
12 集里新建康复综合大楼(置换集里街道办事处办公场所) 集里街道 为使医疗设备资源利用最大化,切实解决就医难问题,以利于医疗事业健康长远发展,建议尽快落实集里医院康复中心与集里街道办公场所置换前期相关工作,以实现双赢 办理中,已向市委市政府请示,待相关市领导请示省市纪委明确后再行办理 城建集团
13 浏阳河生态文化创业城项目 荷花街道 国土部门加快办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规(扩征部分为非建设用地)手续 已办结,项目用地资料已经长沙市国土局审定,省国土资源厅明确10月底批复 国土局
14 西北环线建设项目 关口街道 工程建设损坏原交通路网,部分村民出行受到影响,建议及时修复损坏的交通路网,避免产生矛盾 已办结,已全部修复 城建集团
集里街道 项目征地时,市政府承诺从签订协议第2个月起纳入社保体系,但至今仍有部分未纳入,群众多次上访要求明确答复,建议加快完善社保工作体系 人社局已和市征拆办商定明确对符合上级政策规定的人员10月底将分批办结 人社局、征拆办
序号 项目名称 责任单位 存在问题和建议 办理情况 承办单位
15 长兴片区建设项目 关口街道 目前尚有100多户拆迁户未安置,二期保障房建设尚未开工,建议加快保障房建设进度,尽快安置好拆迁户 已办结,已完成三通一平、围档安装等,12月底将完成主体基础 水建投
长兴片区建设已拆除2所小学,建议尽快启动建设 已办结,已列入《浏阳市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并以文件印发,已确定选址,明年启动 教育局
16 浏阳河第六大桥项目 关口街道 尽快拆除2013—2014年建在六桥项目范围内谭先平的违章建筑 办理中,已对该户家庭情况及违章建设的投资入股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正依法律程执行强拆,现法律告知书正在公示期 关口街道
荷花街道 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明确建设计划,确保早日通车 已办结,预计2015年花炮节前通车 城建集团
17 浏阳三联物流园项目 关口街道 加快规划和国土手续办理 办理中,已完成该项目用地规划总平面图审批 规划局
国土局
18 浏阳海航城洒店项目 由于项目不临公路,需在临街门面设置项目宣传栏,建议城管局依法支持 已办结,项目单位因项目没有启动申请暂时主动放弃该宣传业务 城管局
19 熊猫烟花综合大楼项目 原规划设计建筑物高度不超过30米,现根据发展需要和相关专家意见将楼高由原来的30米调整49米,建议相关部门依法支持 已办结,建设方提请的问题按照政策不能办理,根据实际情况已同意地下增加一层车库,达到土地利用最大化 规划局
20 长兴世界商住楼开发建设项目 尽快将土地从银行置换出来,便于早日开工 已办结,大部分土地已解押,其余部分确定2015年5月办理解押交接手续 水建投
还有部分青苗、坟墓、电杆未移除,相关单位尽快落实 已办结,青苗补偿及迁坟8月份全部落实 关口街道
21 国际花炮贸易大厦 该项目处于城市新区中心,为建成我市花炮文化产业创新创意和国际烟花贸易展示、花炮配套商务服务的标志性建筑和甲级商务写字楼,经专家论证可适当调整容积率,请政府依程序尽快批准 办理中,已督促建设单位编制该地块规划修改论证报告,该修改方案已经专家和相关部门论证,认定可行,待上报市政府主管领导批准 规划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责任单位 存在问题和建议 办理情况 承办单位
22 S203文家市至官渡公路(一期) 七宝山乡 交通厅批复预算过低只有4552万元,但实际上包征拆和办相关手续、建安费将达1.1亿元,建议协调调整 已办结,省交通运输厅对该项目已完成了全部手续,干线公路建设按照实际公里实行定额补助,建议调整概算由市本级相关部门办理 交通局
23 荷花-沿溪(一期)公路项目 永和镇 红线内原醴浏铁路土地划拨手续未完善,请求国土部门支持办理项目用地手续 办理中,项目红线内土地使用权由省财政厅下属的财信公司接管,国土局对该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发布了预收回公告,但至今仍未收到财信公司书面同意公函,使该部分国有土地收回工作资料不齐全而无法实施 国土局
民鑫化工厂拆迁工作,建议国土部门尽快加快洽谈回收划拨地相关手续 已办结,永和镇政府已与化工厂签订土地使用协议,目前项目已施工
24 两型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两型产业园 此前两型产业园和古港镇共用用地指标,建议市政府明确我园的用地指标 已办结,经过多次向省厅及长沙市局领导汇报,已启动土规修改或调整,解决园区用地需求,同意从2015年起单独明确园区土地指标
国土局
两型产业园享受经开区同样相关政策 已办结,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免收市本级行政事业费用,服务费尽量最低 招商局
因项目土地手续未完善,已上缴69万罚款,建议市政府协调财政、国土等部门额安排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资金 两型产业园已向国土局申报,市国土局和财政局已经商定了方案上报,待市政府同意后回复 财政局
国土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责任单位 存在问题和建议 办理情况 承办单位
25 大围山特色镇建设项目 大围山镇 客家民俗步行街暂未办理报建,住建局依法补办报建手续 办理中,已安排建工科协调,待安监手续完善后补办报建手续,项目已于10月上旬已复工 住建局
开发商潘某转走大额资金,公司股东正在理顺股权转让关系,公安经侦部门依法加强督查 已办结,公安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并由经侦大队开展了一系列调查、取证、协调工作,使股东之间已达成一致协议 公安局
26 浏河源旅游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大围山镇 项目用地手续尚未完善,建议国土部门依法予以支持 办理中,已与项目单位对接,项目用地已调规,待建设方完善申请用地资料后依法加快办理 国土局
27 达浒镇敬老院建设项目 达浒镇 只有国土红线图、没有国土证,建议国土局对公益项目简化办证手续 办理中,已与项目单位对接,但该镇因相关部门前置手续费用、当地农民补偿等问题,尚未到国土局申办用地手续 国土局
28 湖南佳海电梯整机及配件生产项目 官渡镇 国土用地调规手续已上报省国土厅,请求协调省厅用地调规手续 办理中,该项目属开发工业类项目,目前正支持建设方以政策允许的建设项目申报建设规划调整事宜 国土局
周边房屋拆迁难度大,请求市征拆办加大执法力度 已办结,一期、二期范围内征地拆迁已于9月份清零,三期一养猪场地已经协商,同意10月下旬落实到位 征拆办
29 高坪山水世界生态农庄建设项目 高坪镇 建议国土局规划林业等部门加快相关手续办理 办理中,水务和林业以及规划手续已办理,正在办理国土手续 国土局、规划局、林业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责任单位 存在问题和建议 办理情况 承办单位
30 S324沙市至赤马湖公路项目 沙市镇 国土部门加快国土手续办理 已办结,项目资料已报省厅,待用地处汇总后报主管厅长审批后即可 国土局
31 淳口万亩丰产优质油茶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淳口镇 建议加快林权证手续办理 办理中,已明确相关领导和科室对接,待项目单位完善相关资料后,即刻办理 林业局
32 镇头镇中心镇建设项目 镇头镇 镇头大桥建议财政支持先期拨付启动资金 已办结,已申报纳入省渡改桥计划,待上级资金下拨到位后市财政将及时足额拨付至镇头镇财政所 财政局
33 大瑶镇小城市建设项目 大瑶镇 目前大瑶镇债务规模偏小,融资难,建议增加规模 已办结,已原则同意增加融资规模 财政局
34 中和镇敬老院建设项目 中和镇 项目土地手续未完善,建议国土局按公益项目加快手续办理,并免于处罚 办理中,已与项目单位对接,待建设方依法缴清违法用地处罚金后即刻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并且尽量减免本级费用 国土局
 



 




关于项目推进代表城乡行调研视察意见交办
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4年10月28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期,我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智的带领下,先后到市发改局和各项目单位,通过现场查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项目推进代表城乡行”调研视察意见交办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项目推进代表城乡行”调研视察后,经整理,对市政府就如何推进项目建设提出了四点建议,并召开专门会议,交办了34个市级重点项目,涉及重点难点问题46个,由市发改局牵头交办到了16个责任单位。各部门对项目交办意见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在突出抓好交办问题办理落实、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针对以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杂难问题,多方入手,采取了针对性较强的具体措施,有力推动了项目建设。到目前已有教育局、公安局、环保局、交通局、电力局、永安镇等单位已全部完成交办任务,其中16个重点难点问题已经办结,17个重点难点问题正在按程序依法依规落实,1个问题项目方已主动撤销,3个敬老院国土手续问题市里正在统一研究,1个不符合政策的问题已给予明确回复,2个乡镇债务规模的问题今年难以解决。
一是领导重视。在落实交办问题的过程中,市里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就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重点问题进行讨论和议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亲自挂帅,多方面协调促进问题的解决。如教育局在落实长兴片区新规划小学的征地拆迁和前期工作问题时,及时向主管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促使该项目进入《浏阳市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前学校建设进入选址阶段;交通局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对西北环线建设所损毁的交通路网进行修复,避免了矛盾的产生。
二是责任明确。一方面,各承办单位收到交办意见后,普遍制定了针对性的措施,明确了专门部门、专门人员办理,责任到人、责任到时,及时与项目单位进行对接,保证了办理质量和效率。如公安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确保完成了永安镇小城市建设、大围山特色镇建设项目的施工环境。另一方面,市发改局和重点项目办定期统计进度,催办督办,积极与各部门联系沟通有关情况,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如环保局在承办华纳大中药提取加工生产项目环评手续中,安排专人积极主动与长沙市环保局对接,提早落实了该项目的环评手续;电力局及时将华盛国际健康城电力增容问题纳入农网改造范围,于8月份改造竣工。
三是措施到位。针对制约项目发展的用地难、融资难、拆迁难等问题,政府及各部门高度重视。一是通过向省市国土部门多方协调,努力争取更多的土地增量指标,确保项目要素供给。二是不断探索新的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民间资本优势,并成功获批城市建设债券,有效缓解了资金问题。三是每月定期召开征地拆迁调度会,对征拆工作全面进行“清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实行手续办理首问责任制,及时在媒体公示办理进度和办结情况,通过多措并举,推进了项目建设。如永安镇针对项目控制范围内的村民建设其他项目情况,多次组织专项行动并广泛进行宣传,有效遏制了乱建行为。
二、存在问题
从调研了解的情况看,市人民政府和各责任单位对办理落实人大常委会交办意见和问题做了大量工作,作出了积极努力,促进了部分问题的加快解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还存在一定问题。据项目负责人反映,交办的问题中还有污水处理厂二期周边住户的征拆、利通大悦城项目的征拆、长兴片区二期保障房建设、高坪山水世界生态农庄项目手续办理、万亩丰产油茶林示范基地林权证办理等5个问题办理工作没有什么进展。究其原因,主要是:
1、主动办理不够到位。此次交办意见大部分相对集中在少数部门,办理工作任务较重,个别承办单位缺乏大局意识,服务水平仍然不够高,对交办意见重视不够,在落实承办问题的过程中过于原则、简单,针对性不强,对交办问题办理措施不够有力,存在重回复、轻解决实际问题,缺乏与项目单位的联系对接和沟通,办理效果不理想,致使项目单位对办理情况感到不满意。
2、工作效率有待提高。在调研过程中,部分项目、企业反应政府办事效率不高,究其原因,一是由于各项规划和容积率等调整都有严格的法定程序、法定时间,办理周期较长。如国际花炮贸易大厦项目调规问题,所涉及内容均符合相关法律、政策,就因走程序反反复复,时间拉的太长,至今没有落实。二是政府给予的承诺因各方面原因不能按时兑现,群众认为政府诚信缺失或办事效率不高。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厂区扩建项目和长兴片区建设项目二期保障房建设,政府均做出了相关承诺,但至今了无音讯,群众意见很大。加之,在办理个别交办问题时,相关法律和上级没有明确做出规定,部门无从着手,搁置问题。三是少数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有“不敢作为”和“懒得作为”的心态,没有做到为企业和项目主动分忧解难,导致出现“门易进、脸好看、事依然难办”的现象,令项目单位无可奈何、无所适从。
3、项目自身配合不力。一是部分项目单位和承办单位沟通协调不到位,没有指定专人负责跟进,在落实具体问题过程中,不能及时提交或补充相关资料到主管部门,一定程度影响了办理的质量和实效。如交办的乡镇敬老院手续问题,普遍都是因为项目自身没有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料,致使问题拖延至今。二是个别项目所存在的问题超出相关政策范围,不符合现行法律、政策要求,需自身做出相应改变而没有及时调整,从而影响了项目进展。如浏阳河生态文化创业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规问题和熊猫烟花综合大楼调规问题,均超出法律政策许可范围,必须对项目自身定位做出调整才能得以推进。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把办理落实人大交办意见工作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增强落实问题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各承办单位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及时办理协调,把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着落。
2、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各承办单位应加强与项目单位的联系,充分了解问题的根本所在,把密切与项目沟通交流作为提高办理实效的关键环节来抓,充分掌握项目单位意见,增强办理的针对性。要深入调查研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确保事情办好、项目满意。各项目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跟进,及时提交和补充相关手续,积极配合。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个别问题,已明确是相关职能部门职责范围之内的事,部门应加强协调,优先安排落实解决。
3、进一步增强办理实效。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树立重在落实意识,增强完成交办任务的信心和决心,提高执行力,对正在办理的要加大办理力度,加快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对难点问题必须采取更加切实有效措施,实施严格督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能够解决而尚未解决的,要督促加快办理。同时要积极争取政策,努力创造条件,进一步提高问题解决率。






浏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项目推进代表城乡行”调研视察意见交办
落实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4年10月28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改局副局长龙春湘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项目推进代表城乡行”调研视察意见交办落实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各部门对项目交办意见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有作为、有成效、有影响。同时,针对以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杂难问题,多方入手,采取了针对性较强的具体措施,有力推动了项目建设。但是,也存在着办理交办意见不够积极主动、工作效率有待提高以及项目单位自身配合不力等问题。为此,会议特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1、统一思想,不断提高认识。要把办理落实人大交办意见工作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积极探讨新形势下意见办理的方式方法,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切实增强落实办理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各承办单位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及时协调,把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交办问题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着落。
2、诚心沟通,不断加强联系。各承办单位应加强与项目单位的联系,充分了解问题的根本所在,把密切项目沟通交流作为提高办理实效的关键环节,充分掌握项目情况,增强办理的针对性。要深入调查研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确保事情办好、项目单位满意。各项目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跟进,相互配合,及时提交和补充相关手续。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已明确是相关职能部门职责范围之内的事,部门要加强协调,优先安排落实解决。
3、强化落实,不断提高实效。一是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强化落实意识,对正在办理的要加大办理力度,加快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保持办理工作的连续性;二是对复杂问题必须采取更加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研究力度,帮助解决相关问题。三是对于可以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的,人大将适时启动询问程序,以切实提高交办意见的办结率。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的
情 况 报 告
——2014年10月28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以来,市政府共承办了市人大代表建议417件(其中闭会期间38件)。在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下,市政府严格贯彻落实办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目前,大会期间的建议办理基本结束,做到了见面率100%,办结率100%,满意率96%;闭会期间的建议大部分已经办结,其他均在有序办理之中。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上肩。
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一是思想认识高。市政府对人大建议的办理工作非常重视,把办理工作当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在思想上、行动上、感情上高度一致。认为“抓建议办理就是在为人民群众服务,就是在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将办理工作作为市政府年度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在抓,而且要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工作部署早。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一个月,市政府即于2月27日(正月二十八)组织召开了2014年浏阳市建议提案集中交办会,60多个承办单位负责人和承办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明确了建议办理任务和要求。及早召开交办会,有利于办理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让各承办单位将办理任务与单位年初工作计划相结合,使代表们的建议和意见得到较好地、较早地解决和落实。三是带头落实好。市政府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办理工作,市长余勋伟亲自签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特别是4月初,勋伟市长还亲自专门召集发改、财政、交通、环保、农业、水务、旅游等20多个部门和镇头、柏加、普迹、官桥等4个乡镇主要负责人开会,专题研究《建设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的议案》,吴震、张作林、莫小佳、谢鹤林等市领导积极参加;后来,该议案又被列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进行研究,并形成了常务会议纪要。领导的带头落实促使整个政府班子和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上肩、具体经办人员责任上肩,有力地推动了今年建议办理。
(二)突出机制创新,力求规范有序
一是落实领导领办制度。根据人大常委会要求,政府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管工作,每人主动“认领”了1件重要的议案或建议,并都进行了认真办理。勋伟市长领办了议案;作林、清溪副市长多次对领办的重点建议作出批示,解决了很多具体问题;雪琴副市长亲自到杨花乡与代表见面,并组织召开了各个层面的座谈会;小佳副市长带队用1天的时间对南、北横线线型走向进行实地踏勘;阳锋副市长专门到相关花炮企业调研走访,以便掌握建议内容;丁山、武明副市长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专门调度会,促进了许多具体问题的落实。同时,我们也要求各承办单位实行“领办制度”,单位班子成员每人至少“领办”1件并在单位内部予以公示,形成竞争机制。领办制度促使各班子成员不再袖手旁观,而是主动参与到建议办理工作中,对提高办理质量起到了明显作用。二是加强办理队伍建设。建议的办理最终还是落实在“人”上。今年以来,我们特别注重加强办理队伍的建设,通过建立承办人员联系卡,印发《建议提案办理简讯》、《典型经验材料》,举办培训班、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对各单位的承办工作人员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使他们对办理工作的热情更高、政策更熟、业务更强。三是细化了管理台帐。我们对所有建议逐个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制订了《2014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台帐》,将所有417件建议案按照单位进行分类,明确经办责任人员、代表联系电话、办理时间要求,及时掌握办复进度,对办理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管。此外,各承办单位创新办理方法,如市城管局、住建局落实办前沟通、办中面商、办后回访的“三访”办理制度,代表十分认可;市林业局将办理工作与队伍作风建设、新农村建设、林业长远规划、局当前工作实际相结合的“四结合”原则,办理效果良好;市文体广电局等单位实行“一案一表”全程动态管理办法,确保了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突出联系沟通,形成办理合力
 人民代表提建议和意见蕴含了丰富的“金点子”。因此,与代表沟通,认真吸纳他们的智慧,不但是对代表满腔热忱的认真回应,更是推动浏阳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是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协调。在集中交办会上,作林常务副市长明确要求要认真对待代表建议,主动与代表沟通协调,与代表的见面率要达到100%。在办理过程中,各单位采取电话联系、走访、座谈等方式,或者将代表邀请到单位进行面对面沟通,基本做到了至少沟通1次以上才答复。这一要求克服了“文来文往”一般化的办理模式,得到了代表的认可。比如在办理《关于区别对待城区、中心镇和普通乡镇开发立项价格调节基金的建议》中,市发改局先后4次与代表面对面商量,数易其稿,形成一致意见后再回复代表。二是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将建议分门别类分配到具体业务职能部门后,职能部门针对建议内容安排专人、查找资料、实地了解,在规定时间内将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反馈至具体承办人员,具体承办人员再与代表沟通、答复。市政府办则进行整个办理工作的联络、协调。良好的沟通协调有利于整个办理工作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个案落实。三是加强主会办单位的沟通联系。今年对一些涉及部门较多的建议案,实行了“主办会办”制度。要求主办单位积极研究,认真调研,具体负责落实;会办单位也要积极参与,主动承担办理任务,以便主办单位能全面深入地了解办理工作内容,取得办理效果。今年有26件建议实行主办会办制度,主办会办单位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共同办案,为办好复杂提案创造了条件、形成了合力、取得了实效。
(四)突出督查督办,提高办理实效
我们把抓好建议提案办理作为促进浏阳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抓跟踪促办理,抓督查促落实。一是跟踪督办。通过召开“周工作例会”的形式,在3、4月份每两周召开一次办理单位碰头会议,时间不长,主要是跟踪办理情况,收集办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单位把握进度、积极办理。二是集中督办。5月底6月初,由市政府牵头,市人大、政协的分管领导全程出席,邀请部分代表委员参加,采用分线召开集中督办会议的形式,对全市30多个承办单位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督办。集中督办会听取了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汇报,也收集了代表委员的意见,促进了一批建议案的集中落实。三是重点督办。对于重点建议实行重点督办,对明确为年度重点的建议、议案、意见,市政府办综合科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实行重点跟踪和督办。8月底,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对发改、水务、交通等3家办案大户进行一次重点督查,有力地推动了建议办理。
(五)突出问题解决,力争代表满意
我们认为,建议中涉及的问题多为民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它,能够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推动浏阳经济社会发展。在办理《关于化解村级债务的建议》时,市财政局积极向主要领导汇报,一方面,继续加大对村级运转经费的投入,由原来的7万元逐步增加到2013年每村12万元、2014年每村15万元,并运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支持薄弱村组织建设;另一方面出台了《2014年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防范和控制新债。办理《关于解决偏远山区医疗条件差及医护人员缺少问题的建议》时,对建议中提到的小河乡、达浒镇卫生院存在的问题,市卫生局牵头明确市人民医院对口帮扶小河卫生院、市中医院对口帮扶达浒卫生院,并制定了详细的支援方案,要求支援单位每年需派出2—3名业务骨干常驻基层卫生院工作。这种实事求是、突出实际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的办理作风,得到了代表的支持和认可。
二、下阶段工作打算
尽管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离代表及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也存在许多不足:一是满意度有待提高。一些代表建议所涉问题较为宏大,需要较长的办理周期,特别是部分建议主要集中在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经费投入较大,而现阶段可用财力有限,难以满足所有代表的要求和期盼。二是责任心有待改进。个别承办单位的领导同志对建议办理工作还不够重视,经办人员办理责任心不强,与代表沟通交流不充分,代表不满意。三是实效性有待增强。少数单位重答复、轻落实,答复后没有根据代表意见及时跟踪抓落实,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有效解决。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政府将以代表的认可和满意度为准则,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大的督办力度,进一步完善措施,强化跟踪问效,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改进作风,提高办理水平。深化对办理工作的认识,把办理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办理机制,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水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努力解决难点问题。
(二)落实责任,解决具体问题。继续认真落实办理责任制度,组织各单位承办人员和负责同志开展自查自纠,互评互帮,跟踪落实。对能够解决的,要尽快落实并答复;对一时难以解决的,也要想方设法做好基础工作待条件成熟时立即落实,体现出办理的诚意;确因政策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要充分说明原因,争取理解支持。通过全力攻坚,集中办理,促进一批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让代表和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加强督查,持续推动工作。继续坚持“重要建议重点办”的做法,对重点建议、市长领办件开展专项检查,让办理成果更深入、代表更满意。全面开展“回头看”工作,对于还存在代表不满意的提案,组织好“二次办理”,确保代表满意;对不认真办理的单位和个人抓住不放,对典型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办理工作落实到位。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4年10月28日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我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友根的带领下,通过走访部分乡镇、街道、市直单位和市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及有关单位办理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379件,闭会期间38件,共计417件。其中党群系统5件,政府系统411件,法院1件。2月27日在市委、市政府工作布置会上将所有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转交给55个承办单位办理。截止到10月15日,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379件建议已全部办结;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38件建议已办结11件,其余的正在办理之中。对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答复A类建议144件,占37.99%;B类建议210件,占55.41%;C类建议25件,占6.6%。
10月上旬,我们组织市人大代表对政府系统承办的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出的371件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背靠背的测评,其中满意的240件,基本满意的108件,不满意的23件。
在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中,市人民政府和各承办单位紧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为目标,以提高办理质量、切实解决问题为重点,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办理工作有了新突破。
(一)领导重视上有新突破。在建议分类和确立重点建议上,市政府领导亲自把关审定。收到代表建议后,市政府办相关科室先进行整理分类,确定承办单位,承办单位提出调整意见,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逐件审阅提出交办意见,最后送分管副市长审阅签发交办。市长余勋伟亲自签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充分体现了市政府领导对建议办理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机制创新上有新突破。在建议办理工作中,今年推行了市长领办、主任联办、常委会督办重点建议的工作机制。将何志刚等代表提出的131号《关于尽快启动南横线二期道路建设的建议》等6件建议列为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办建议;将陈学坚等代表提出的14号《关于解决村级债务的建议》等7件建议列为今年市政府副市长领办建议。这13件建议涉及全市交通、水务、环保、教育、财政等方面,属于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问题。主任联办的6件建议除了主任领办外,相关工委还负责督办进度,跟踪办理成效。市长领办的7件建议,市长们都高度重视,分别采取实地察看,召开代表座谈会,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等方式来保证办理成效。
(三)办理方法上有新突破。在办理方式上,采取专题调研、现场办理、联席办案等多种方式进行。同时,加强督促督办,在办理过程中采取电话督办、文件督办、上门督办等多种形式的跟踪督办,力求办理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今年共组织召开了5次集中督办会,对29家单位进行集中督办。
(四)形成合力上有新突破。对那些涉及多个部门的代表建议,要求主办单位主动协商,协办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协作,形成办理工作合力,保证办理工作质量。同时,对于情况复杂、办理难度大的代表建议,则进一步加强与代表、与所涉部门的沟通,共同探讨解决措施。
二、办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个别承办单位领导和办事人员没有真正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自己的法定职责和应尽义务的高度来对待建议办理工作,对办理代表建议感到有些厌烦和厌倦,办理态度不够认真,办理方案不够扎实,办理力量不够充足,办理程序不够规范,有些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如张建春代表提出的295号《关于清江水库水源保护生态补偿的建议》,苏有良等代表提出的323号《关于对捞刀河加大治理力度的建议》,承办单位市水务局没有在法定时间内按时回复代表。
(二)走访代表不够深入。个别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过程中,没有按照建议办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深入下去与代表进行面对面的联系和沟通,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初衷和要达到的目的。有的只是打一个电话给代表,简单讲几句客套话,还有的在办理过程中既不与代表电话联系,又不与代表见面。如周光义代表提出的157号《关于永社公路北盛段改道外迁的建议》,承办单位市公路局派办公室一名同志与代表进行过电话联系,电话中也未解释清楚,此后,既未与代表见面,也未到实地踏看。
(三)办理效果不够明显。从近几年的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来看,答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几乎达到100%,但解决办结率仅在40%左右徘徊。对于建议办理工作,“三重三轻”的问题依然存在:一是重答复、轻落实。个别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没有认真地去研究、办理和落实,往往只注重形式,停留在书面答复上。如周英文代表提出的92号《关于将东北干线纳入省级道路规划及维护的建议》,承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虽派人见过面,但只是客套话,至今未落实。张万成、刘忠成代表提出的008号《关于沼气池补助问题的建议》,代表反映沼气池已建4年,承办单位市发改局答应尽快解决,但至今也未落实。二是重客观、轻主观。个别承办单位对办理有困难的建议,过多强调客观原因,很少查找主观原因,动辄把代表建议归入条件不成熟、暂时无法办理一类,为办理工作进展缓慢找借口,提议代表最终看不到实际效果。如张建春代表提出的188号《关于解决土地整理遗留问题的建议》,已反映多年,虽然承办单位市国土局有承诺,但一直强调资金不足,要统筹解决,至今未落实。三是重眼前、轻长效。个别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时,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缺乏长效机制,时限一过,问题重现。如黄红英、曾秀清、黄按配、吴丹等7位代表分别提出了028号、029号、031号、032号关于规范驾考路段,确保安全驾驶方面内容的建议,虽然承办单位市公安局组织了7家驾校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训练时间和训练车台次进行了限制,但并没有从长远上解决问题。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变“要我办”为“我要办”。代表建议不是一般性的个人意见,而是一种法定行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不是人大常委会机关对有关部门的苛刻要求,而是有关机关和组织的法定职责。办理单位必须加强对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法律意识,提高办理认识,不断增强办理好代表建议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进一步加强沟通,变“埋头办”为“当面办”。加强与代表的沟通,是提高办理工作满意率的关键。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承办单位要注重与代表进行沟通,变埋头办为当面办。特别是对一些难办件、急办件,要积极与代表沟通,主动征求和听取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对一些不具备条件、一时难以办理的特难件,要真诚地向代表作好解释说明,取得代表的理解。并建立代表建议待办台账,统筹研究、长远规划,分目标、分阶段、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力求通过较长一段时间实现办理或解决。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变“纸上办”为“实际办”。人大代表的建议具有代表性、群众性、组织性等特点,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是做好办理工作的保证。办理单位应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理人员直接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任、逐级抓落实的办理格局,切实提高办理实效和问题解决率。同时,应建立奖惩机制,抓好责任追究。对代表建议办理敷衍了事、落实不力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创新办理、成绩突出的,应给予表彰奖励。








关于提请审议屈传义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共浏阳市委浏发干〔2014〕57号文件通知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名屈传义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淮川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陈松权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集里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道兴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荷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邓翔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关口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邓翔同志的市人大常委会淮川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屈传义同志的市人大常委会集里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陈松权同志的市人大常委会荷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李道兴同志的市人大常委会关口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请予审议。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鲁建文
               二○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接受万奇辉等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万奇辉等5位同志本人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接受万奇辉、吕正红、李盘思、唐朝晖、熊宜武等5位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请予审议。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二○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万奇辉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提请20141028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万奇辉同志本人的辞职请求,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万奇辉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吕正红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提请20141028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吕正红同志本人的辞职请求,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吕正红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盘思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提请20141028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李盘思同志本人的辞职请求,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盘思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唐朝晖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提请20141028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唐朝晖同志本人的辞职请求,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唐朝晖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熊宜武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提请20141028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熊宜武同志本人的辞职请求,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熊宜武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实到29人,按姓氏笔画排列)
邓  翔 邓立波 龙花明(女) 刘一江   刘仙娥(女)
刘良成 刘学文 孙  龙 孙立武 孙建科 
杨  智 李  安 李学荣 李建军 连志明
肖凤伟     肖赛男(女) 张  竞(女) 张友根   张雪云(女)
  陈小玲(女) 易怀泉 徐飞跃 唐林军 黄才胜
黄蔚德 焦爱国 鲁建文 鲁忠良 赖才腾
廖春华(女) 黎善其      
 

请假:刘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