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2014年6月26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建文和副主任孙建科、张友根分别主持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戴武明,市人民法院院长戴智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喻湘川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各委办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财政局、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住保局等单位负责人,三口、七宝山、中和、普迹、北盛、蕉溪等6个乡镇的人大主席和部分市人大代表。
会议听取了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有关知识的专家讲座。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住房保障局局长陈旭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副主任邱元雄所作的《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建文关于提请审议补选王伟同志为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说明。听取了王伟同志的陈词。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浏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日程安排
日 期 | 会 议 议 程 | 列 席 人 员 | 主持人 | |
六 月 二十六 日 ︵ 星 期 四 ︶ |
上 午 |
8:30—10:00 听取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有关法规知识专家讲座 |
戴智明 喻湘川 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
孙建科 |
10:00—11:30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 |
戴武明 戴智明 喻湘川 刘赋辉 邓 君 罗建中 蔡晨波 邱元雄 朱保朝 王承水 陈 清 张益平 王英定 屈文毅 陈 旭 周 剑 张劲松 刘宗斌 黄正根 林继平 罗建云 王庆秋 陈宣阶 高正根 汤远成 吴运年 张友根 |
孙建科 | ||
11:30—12:00 人事任免 |
戴武明 戴智明 喻湘川 刘赋辉 邓 君 罗建中 蔡晨波 邱元雄 朱保朝 王承水 周 剑 张劲松 刘宗斌 黄正根 林继平 罗建云 王庆秋 陈宣阶 高正根 汤远成 吴运年 张友根 |
张友根 |
关于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在2014年6月26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住房保障局 陈 旭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会议报告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住房保障和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是我市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一直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将其作为“惠民生、促和谐、扩内需、稳增长”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我市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已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全市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住房保障体系已基本建立,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得到有效提高。
一、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推进有序。我市自2007年启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来,先后实施了廉租住房、国有经济租赁住房(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其中廉租住房小区建设项目有12个,包括城区荷花园、禧和、礼花小区和永和磷化工总厂、七宝山硫铁矿、古港磷肥厂、澄潭江煤矿、高坪水泥厂等项目,共建设廉租住房2874套、面积14.74万㎡,向上级争取资金1.33亿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有23个,包括蓝思科技、介面光电等园区企业定向项目,共建设公共租赁住房9732套(含乡村教师公租房390套),向上级争取补助资金1.46亿元;棚户区改造项目有1357户、面积20.98万㎡,向上级争取补助资金2714万元。
(二)分配管理规范运行。历年来,我市通过提供住房实物配租与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使全市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覆盖面达百分之百,全市人民“住有所居”梦想全面得以实现。共完成实物配租廉租住房1742套、国有经济租赁住房(直管公房)3006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422户、资金452万余元。同时,通过推行动态核查,建立了保障性住房清退机制,确保保障对象“进得来”、“出得去”,历年共清退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对象1018户。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重视民生,认识到位。近年来,我市始终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将住房保障和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强化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了市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及住房保障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项目调度。同时,对项目建设推行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共同抓的责任制,举全市之力推进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并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作为各单位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去年,我市率先在全省提出建设乡村教师公共租赁住房新思路,想方设法为乡村教师解决住房近800套,有效缓解了广大乡村教师的住房困难问题。另外,为解决园区企业职工住房困难,我市历年来共组织园区企业完成了公共租赁住房定向实物配租6496套,使园区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也初步得到有效缓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重要作用。
(二)政策配套,落实到位。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我市历年来共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实施方案》、《保障性住房行政行为纪律监督办法》等9个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政策依据。今年,根据中央关于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的新要求,我市又已拟定《浏阳市保障性住房暂行管理办法》,拟对廉租房、公租房“两房”并轨运行、后续管理等问题进行详细规范,以进一步推动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三)阳光操作,程序到位。一是注重加强资金监管,将各级拨划资金一律汇入保障性住房建设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二是在建设过程中实行市工务局代建制,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施工监理制、招标投标制等规章制度,确保工程质量。三是严格遵循“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程序对住房保障对象资格进行认定,实物分配坚持采用公开摇号方式确定中签家庭,确保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四是切实加大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市房产政务信息网、浏阳日报等媒介对住房保障政策、对象、程序、房源、分配过程以及结果等信息逐一及时进行公示。
(四)规范管理,整改到位。今年,国家审计署驻湘特派办对我市2012年、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进行了跟踪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许多具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我市高度重视,对发现的各项问题逐项进行分析梳理,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抓紧部署落实整改,现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是根据审计意见出台完善了有关政策管理文件4个。二是及时划拔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11197.99万元到位。其中:财政部门从土地出让收益等渠道补充安排资金696.77万元;财政部门将滞拨资金10496.63万元拨付到位;追回被挤占挪用和违规使用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59万元。三是促进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和有效使用。其中:取消不符合保障条件对象资格88户,追回住房租赁补贴资金0.97万元,清退不符合保障条件住房8套。四是完善有关项目建设。其中:规范和补办项目基本建设手续3个,完善项目配套设施3个。
三、2014年保障性住房项目铺排和进展情况
2014年,我市将按照“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安排,进一步统筹运用各项资源,科学安排各个项目,健全各项管理机制,推动住房保障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2014年新建项目。根据省政府下达的《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今年我市需完成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共2872套(户)。而我市今年已申报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3754套(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4个,共计2554套;棚户区改造项目5个,共计1200户。截止5月底,我市涉及18所学校的412套乡村教师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已完成前期手续办理,将于6月底全部开工;园区盐津铺子、湖南一朵等9个定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其中7个项目已达到基本建成要求;幸福家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旧城改造拆迁安置过渡项目)正在进行项目选址和前期准备工作;城区新屋岭片区、浏阳河中路城东片区、大围山镇、中和镇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全部动工建设,前3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基本建成。
(二)往年结转项目。白沙小区296套廉租住房项目于2013年11月开工建设,已基本建成;2013年乡村教师公租房项目和广宇高科公租房项目已进入扫尾阶段;才常路原二轻片区和北正北路原建设局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正在进行建设。
(三)住房保障局组织实施项目。城区严家冲、指背冲、城东新村913套旧住宅(直管公房)改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和黄泥湾小区438户旧住宅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我市今年拟启动实施的旧城综合改造重点项目,项目建成后将使老城区城市形象大为提升,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方案评审,预计将于8月初动工建设、年底基本完工。
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存在不足和发展方向
(一)需进一步浓厚和形成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氛围和合力。一是要加强重视和政策宣传,形成全市上下思想共识,浓厚工作氛围。二是要正确研判形势和灵活用足政策,如充分利用两房并轨等政策,将改造后的国有直管公房纳入保障性住房范畴管理,盘活保障性住房储备房源。三是要加强部门配合支持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利用《保障性住房行政行为纪律监督办法》等规范的出台,狠抓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提供工作保障。
(二)需进一步抢抓机遇,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要充分利用中央、省市重视棚改政策信号,解放思想、用活政策,做好我市2014—2017年棚改工作规划,计划实施19个项目、投资45.19亿元,改善5999户居民生活环境。将棚户区改造由单一的旧城集中成片棚改拓展至城中村零星棚改、规划区成片自然村棚改,特别是加大力度推进城镇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等。以进一步改善城区居民生活环境,促进乡镇老旧集镇品质提升,提升全市城镇化水平。
(三)需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改善住房民生。一是要加强管理,尽快出台《浏阳市保障性住房暂行管理办法》。二是要完善机制,在考虑入住对象经济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将保障性住房租金调整纳入动态化科学管理轨道,使保障性住房租金与市场租金价格保持合理比率。三是要由市住保局牵头,会同民政局等部门对中心城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收入现状展开深入调查摸底,适时调整并出台我市低收入认定和住房困难标准,放宽准入门槛,将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群体纳入保障范围。
总之,我市住房保障和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工作复杂、任务繁重,恳请市人大在财政预算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配合。对于我市今年的各项住房保障工作安排,也请市人大代表多提宝贵建议。
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在2014年6月26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改善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在孙建科副主任的带领下,我委于近期通过听取汇报、座谈、实地察看等形式调研了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把住房保障和安居工程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通过建设廉租房、公共租赁房、棚改房等方式,不断加大建设力度、扩大建设规模,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各项工作,切实缓解了最低收入人群家庭的住房困难。成立了由26个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全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我市住房保障和安居工程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度部署。出台了《浏阳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实施方案》、《浏阳市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浏阳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等8个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政策依据。落实了“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原则,并通过房产政务信息网、浏阳日报等媒介对政策、程序、房源、对象、过程以及结果的分配信息进行公示,有效杜绝营私舞弊行为的发生,确保了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到目前为止,我市对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保户)保障覆盖面达100%,全市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已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全市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住房保障体系已基本建立,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得到有效提高。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的问题。一是我市保障房供不应求,还不能够满足中低收入人群的要求。北正南路延伸项目中,就有85户直管公房拆迁户一直无法妥善安置到位。据社区反映,城区街道片,没有享受低保政策的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的达到上千户。此外,还有低保户家庭子女到了谈婚论嫁年龄,需要一家分立多户并申请廉租房。二是目前保障房布局还不够科学严谨。保障房集中建设安置不利于后续管理与社会稳定。三是乡镇保障房建设规划没有调控好。永和、七宝山、古港、澄潭江等乡镇把建设保障房与部分非住宅房屋捆绑在一起,致使建设基金缺口严重,导致不能按照委托代建合同完成相应工程量。四是保障房户型少还不能够满足保障户的需求。目前,我市保障房只有70平米与49平米两种户型,五人以上“三代同堂”住70平米确实拥挤。发改、国土、规划、住建、财政等部门在超前谋划、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合理规划、资金保障等工作方面还存在不足。
2、保障性住房管理方面的问题。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逐年加大,配售配租后的使用管理、日常管理和退出管理方面的问题日益显现。一是保障房收租难。不少廉租房住户迟交、欠交租金,各小区情况不一,欠租率分别在10%到70%不等,黄泥湾小区为最高。二是廉租房私下交易混乱。已经不符合条件的住户住进去后不肯退出,有的私自转借、转让给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并收取几万至上十万的转让金。荷花小区私自转租廉租房就有7--8户,转让金也最高。三是物业管理缺失。几个街道的直管公房都经常发生失窃事件,且公共设施急需维修,积水漏水严重,特别是原麻纺厂有直管房5栋,其中3栋根本无法住人,有2栋5层楼破旧危房目前住了48户,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四是保障房退出管理机制不完善。市民反映有个别人开小车住保障性住房的情况。荷花园小区常常看到停放20多辆小车过夜。禧和社区有人反映私自转让保障房给刘某,刘某在屋内装有空调,空调滴水给邻居生活带来不便,因刘某有纹身,市民不敢举报。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法规目前还不够完备,造成在住房保障管理过程中资格审查、房租追缴、强制退出、打击违规等行为上处置无力、手段单一,尚无有效的退出机制和执法手段,需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五是安全维稳管理问题多。我市城区保障性住房不仅仅只有建成的小区,还有零散的老旧直管公房,更有拆迁返回的公私产权混合小区,住户的多元化、产权的不确定性,以及帮扶、帮教“重点对象”集中,均给后续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工作难度,小区管理矛盾凸显,消防管理困难重重,环境整治任务繁重,保障房小区管理机制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与完善。六是社区投入压力大。保障房住户都是全市最贫困的,尤其龚家桥和百宜小区是第一期安置的贫困户小区,常年性的特困申请救济事件不断,社区社会资源紧张,加上基础设施维修事情多,有些小项如路灯维修费等由社区常年买单,五保户去世善后处理包括火化费用也是由社区负责,社区经费严重不足、苦不堪言。
3、落实相关政策方面的问题。一是目前低保政策上还存在乱象。因现阶段申请廉租房的前提条件是城镇低保户,而有些低收入家庭根本买不起房子和没有贷款购房能力,如淮川周井然,一家8口三代同堂,家里还有残疾人,因一人领取退休工资每月900元后最低收入“超标”, 低保被取消并要求其退出廉租房,将成为典型的“住无所居”。低保政策上目前存在的乱象,市民反响大。有的把低保与维稳挂钩,有的把低保与同情相连。据反映,还存在涉军保、福利保、关系保等骗保、漏保和错保的低保现象。二是配套资金还不到位。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较好地争取到了国家、省市专项资金的支持,但本市财政配套建设资金任务较重,压力较大。按照国家、省市政策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额免征”、“项目建设和实施过程中涉及到其他服务性收费一律半价以内收取”、“土地出让净收益要按照5%的比例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这些政策均没有落实好。也因此导致先期保障房建设竣工合格验收受到建筑节能不达标等因素的影响,部分配租保障房比如荷花园小区等至今房产证手续办理不顺。三是在建设用地方面,保障性住房用地优先预留与规划原则没有较好地体现出来。四是在申请保障房审批核实方面,存在收入证明不实现象,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信息的搜索、甄别和更新等工作还缺乏一套比较科学的工作体系,给保障性住房的分配与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几点建议
1、摸清底数,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一要以解决中低收入无房申请户“住有所居”为目标,强化基础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坚持以人为本、适度超前的原则,准确统计各类保障性住房的需求量。在认真研判的基础上,确定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不同类型的住房保障范围,划定住房保障标准。二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优先考虑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比较完善的地方安排建设用地,方便中低收入家庭生活和就业、就医、子女入学。三要认真落实商品房配建制度,把配建比例作为招投标的前置条件。在工业集中区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在保障性住房集中的社区适当增加商品门面房比例,增强社区自身承担管理费用的能力。四要加强科学性、前瞻性的研究,科学合理地下达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防止出现“保障房过剩”、“低收入人群过于集中”、“分布不均衡”、“布局不合理”等问题。
2、强化措施,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一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完善准入标准、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执行等方面的政策制度,依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状况等情况,合理确定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准入标准,及时调整本地廉租住房补贴标准和租金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对住房保障对象的准入和退出实行动态管理,真正维护好公平分配的“生命线”。二要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和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并与银行、公安、民政、社保等部门信息互通,逐步实现信息共享,确保信息准确,努力提高住房保障资源配置效率。三要指导协调街道、社区监督物业服务公司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强化安全卫生教育,确保保障房小区治安稳定、环境卫生整洁,解决“住得起”和“管得好”的问题。
3、制定政策,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市人民政府要把低保、中低收入保障房政策与其他经济补偿政策区分开来,着手制定出台《浏阳市保障性住房暂行管理办法》,既要解决好涉军保、福利保、关系保等低保户的问题,又要理顺低保户廉租保障房与中低收入人群保障房的关系,使廉租保障房分配更加公平合理,更加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无房和“蜗居”的现象。当前,要大力整治私自转借、转让廉租保障房的行为,设定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加大对骗保行为的处罚力度,使保障性住房工作有法可依。二是要继续争取中央保障房政策性资金的支持,合理利用中央财政廉租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要切实保证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及时到位。要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房建设,更好地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作用,不断增加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市场运营体系及运行长效机制。三要坚持保障房土地使用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用地计划指标。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在行政审批方面要建立“绿色通道”。落实并联审批机制,简化报批程序,缩短报批周期,提高报批效率。四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切实加大对保障房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关注度,增强动态监督的实效,确保把这一惠及民生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浏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审议意见
2014年6月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情况工作报告和城环工委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常委会认为,市人民政府坚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通过建设廉租房、公共租赁房、棚改房等方式,不断加大建设力度,扩大建设规模,扎实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与管理工作,实现了最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应保尽保。全市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住房保障体系已基本建立,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得到有效提高。同时,常委会也指出,目前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保障性住房建设布局不过科学严谨、保障性住房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等。为进一步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常委会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继续扩大建设
要以解决中低收入无房申请户“住有所居”为目标,强化基础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坚持以人为本、适度超前的原则,准确统计各类保障性住房的需求量。在认真研判的基础上,确定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不同类型的住房保障范围,划定住房保障标准。要抓住国家加大对棚改房投入的契机,继续努力争取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资金的支持,合理利用专项补助资金。
二、要合理规划布局
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优先考虑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比较完善的地方安排建设用地,方便保障性住房户家庭生活和就业、就医、子女入学。要认真落实商品房配建制度,把配建比例作为招投标的前置条件。要加强科学性、前瞻性的研究,科学合理地下达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防止出现 “低收入人群过于集中”、“分布不均衡”、“布局不合理”等问题。要不断提高保障性住房质量。
三、要加强管理
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状况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准入标准,及时调整本地廉租住房补贴标准和租金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要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和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并与银行、公安、民政、社保等部门信息互通,逐步实现信息共享,确保信息准确,努力提高住房保障资源配置效率。要大力整治私自转借、转让廉租保障房的行为,设定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加大对骗保行为的处罚力度。要指导协调街道、社区监督物业服务公司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强化安全卫生教育,确保保障房小区治安稳定、环境卫生整洁,解决“住得起”和“管得好”的问题。
四、要认真落实政策
市人民政府要尽快着手制定出台《浏阳市保障性住房暂行管理办法》,使廉租保障房分配更加公平合理,更加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无房和“蜗居”的现象。要坚持保障房土地使用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用地计划指标。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在行政审批方面要建立“绿色通道”。落实并联审批机制,简化报批程序,缩短报批周期,提高报批效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切实加大对保障房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关注度,增强动态监督的实效,确保把这一惠及民生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补选王伟同志为长沙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欧阳崇辉于2014年3月17日逝世,经报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其代表资格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经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同意,推荐王伟同志为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提请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补选。
请予审议。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浏阳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补选王伟为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的报告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我市于2014年6月26日召开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补选王伟为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如下:
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实到24人,发放选票24张,收回24张,有效票24张,王伟同志得赞成票24票。
特此报告
二O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实到25人,按姓氏笔画排列)
邓 翔 | 邓立波 | 龙花明(女) | 刘一江 | 刘仙娥(女) |
刘雨文 | 刘学文 | 孙立武 | 孙建科 | 李学荣 |
李建军 | 连志明 | 肖凤伟 | 张 竞(女) | 张友根 |
张雪云(女) | 陈小玲(女) | 易怀泉 | 徐飞跃 | 唐林军 |
黄才胜 | 焦爱国 | 鲁建文 | 鲁忠良 | 廖春华(女) |
请假:杨 智 肖赛男(女) 刘良成 孙 龙
李 安 赖才腾 黄蔚德 黎善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