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九次会议
2014年3月4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仙娥、张友根、刘一江、杨智分别主持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熊清溪、赵丁山,市人民法院院长戴智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喻湘川,市人大常委会顾问卜继炘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各委办副主任,市监察局局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国土局、农业局、商务局、文体广电局、卫生局、审计局、食药监局、城管局、工商局、工业新城、人民银行浏阳支行等单位负责人,荷花、古港、官渡、小河、镇头等5个乡镇的人大主席和部分市人大代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公安局副局长孙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肖凤伟所作的《关于禁毒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农业局局长欧阳武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浏阳市蔬菜产业现状与发展情况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连志明所作的《关于我市蔬菜产业现状和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在跃关于提请审议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融资3亿元的议案说明,听取和审议了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志勇所作的《关于2014年融资计划的情况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罗建中所作的《关于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14年融资有关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批准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融资3亿元的决议》。
会议听取了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厉行节约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财政局局长陈清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建文关于提请接受王桃文等同志辞去浏阳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说明。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关于接受王桃文等同志辞去浏阳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建文关于提请审议王耿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说明。听取了市人民法院戴智明关于提请审议李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说明。听取了李维等同志的陈词。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浏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日程安排
日 期 | 会 议 议 程 | 列 席 人 员 | 主持人 | |
三 月 四 日 ︵ 星 期 二 ︶ |
上 午 |
8:15—9:45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 |
赵丁山 戴智明 喻湘川 刘赋辉 邓 君 罗建中 蔡晨波 邱元雄 王承水 郭 曦 陈耀文 孙 泉 苏柏松 陈 清 余海波 赵文兵 黎和平 陈松权 夏代旭 袁 锋 黄 淼 李盘思 赖建国 冯先保 胡伏仁 汤美玲 罗来辉 |
刘一江 |
9:45—11:00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蔬菜产业建设和发展情况的报告。 |
熊清溪 戴智明 喻湘川 刘赋辉 邓 君 罗建中 蔡晨波 邱元雄 王承水 陈大友 陈 清 袁绪国 欧阳武 肖成新 赵文兵 黎和平 唐洪胜 何建平 陈松权 夏代旭 袁 锋 黄 淼 李盘思 赖建国 冯先保 胡伏仁 汤美玲 罗来辉 |
杨 智 | ||
11:00—12:00 审议批准工业新城2014年融资议案。 |
熊清溪 戴智明 喻湘川 刘赋辉 邓 君 罗建中 蔡晨波 邱元雄 王承水 陈细流 李在跃 陈 清 邓映先 李志勇 寻 真 陈松权 夏代旭 袁 锋 黄 淼 李盘思 赖建国 冯先保 胡伏仁 汤美玲 罗来辉 |
张友根 | ||
下 午 |
2:30—3:30 听取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专家讲座。 |
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 刘仙娥 | |
3:30—4:10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的报告。 |
熊清溪 戴智明 喻湘川 刘赋辉 邓 君 罗建中 蔡晨波 邱元雄 王承水 陈细流 杨厚波 李在跃 陈 清 邓映先 温 浩 陈松权 夏代旭 袁 锋 黄 淼 李盘思 赖建国 冯先保 胡伏仁 汤美玲 罗来辉 |
张友根 | ||
4:10—5:30 人事任免。 |
熊清溪 戴智明 喻湘川 刘赋辉 邓 君 罗建中 蔡晨波 邱元雄 王承水 陈松权 夏代旭 袁 锋 黄 淼 李盘思 赖建国 冯先保 胡伏仁 汤美玲 罗来辉 |
张友根 |
——2014年3月4日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 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禁毒工作情况进行报告,请予审议。
浏阳是一个拥有143万人口的县级市,与湘赣两省八县市交界,治安形势复杂,涉毒问题相对突出。近年来,在市委和上级禁毒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禁毒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四禁并举”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夯实了禁毒基础工作,有效打击了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为打造平安浏阳、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的努力。我市连续三年被评为湖南省禁毒优秀县市,禁毒综合考评连续三年排名长沙第一。
一、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责任落实,禁毒社会化工作格局逐步形成。一是组织领导有力。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市禁毒委、禁毒办领导小组成员,在全市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禁毒委员会多次研究部署禁毒工作,多次召开禁毒委成员单位会议和全市禁毒工作会议,对禁毒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由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赵丁山同志担任禁毒委主任,并从公安等有关单位抽调人员具体负责禁毒办日常工作。二是安排了工作经费。我市禁毒专项经费每年60万元都严格按规定予以落实。为了认真贯彻省市禁毒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从2011年起,每年财政安排了50万元的社区戒毒经费。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全市乡镇街道成立了创建“无毒害乡镇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和社区戒毒(康复)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了专人负责禁毒宣传和创建工作。37个乡镇、街道和27个禁毒委成员单位分别与市禁毒委签订了禁毒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并将其纳入了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与辖区单位、社区、村(居)层层签订禁毒责任书,真正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2、整合资源,广泛宣传,努力开辟广阔禁毒战场。一是抓紧抓好日常禁毒教育。注重中小学生日常预防教育,教育部门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教学内容,将《依法禁毒、构建和谐》光碟下发到各中学进行播放,最大限度地预防毒品对青少年的侵害。注重社会面日常宣传教育,浏阳日报、浏阳电视台开辟了禁毒宣传专栏、专版和专题,作为宣传窗口,每年都刊登、播发禁毒各类专题及消息。各乡镇、街道设置固定宣传牌或宣传橱窗,公安机关基层所队设置禁毒举报箱,全市宾馆、旅社、酒吧及公共娱乐场所设立了禁毒警示牌。注重抓好禁毒教育基地建设,在市素质教育基地建成了一个占地260平方米,集声、光、电为一体的现代化禁毒教育展厅。全市中学生以校为单位,先后分期、分批到基地进行为期3天的素质提升教育,每年组织学生观看禁毒专题影片、参观禁毒展厅,听禁毒专题讲座。二是组织开展了“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设立禁毒宣传咨询站、组织千名禁毒志愿者大游行、打击“吸毒贩毒”公开处理大会、开展广场禁毒文化、万人签名拒毒品、开展监管场所内宣传、校园禁毒宣传教育等形式的宣传活动,掀起了禁毒宣传的新高潮。三是组织成立了社会禁毒协会。2013年全市社会禁毒协会成立,浏阳的禁毒工作社会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通过近一年的工作展开,在禁毒宣传,吸毒人员帮扶教育上取得了新突破和成绩。
3、立足本地,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了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始终坚持重点整治与常抓不懈相结合,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通过开展各项严打整治行动,保持了对涉毒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一是深入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严惩毒品违法犯罪。近3年,全市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449起,抓获吸、贩毒违法犯罪嫌疑人2796人,其中逮捕直诉486人,强制隔离戒毒397人,社区戒毒882人,治安处罚2211人,收缴毒品折合海洛因100余公斤。2011年成功侦破了两起横跨湖南、广东、四川、河南、云南五省,毒品犯罪网络结构达8个层级,枪枝犯罪网络结构达7个层级的贩卖毒品、枪支的特大犯罪团伙案件(其中李华亮贩毒团伙被公安部禁毒局列为部督案件,邓恩鹏贩枪团伙被公安部治安局列为部督案件)。2012年,成功侦破了两起横跨湖南、广东、江西、云南四省、毒品犯罪网络结构达6个层级的特大犯罪团伙案件(其中李辉贩毒团伙被公安部禁毒局列为部督案件,李胜军贩毒团伙被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列为省督案件)。2013年,成功侦破了三起横跨湖南、广东、江西、云南四省、毒品犯罪网络结构达6个层级的特大犯罪团伙案件(其中陈裔彬贩毒团伙被公安部禁毒局列为部督案件,刘森权、胡亚贩毒团伙被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列为省督案件)。这些大案要案的侦破狠狠地打击了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了毒品的蔓延,极大地震慑了毒品违法犯罪,在人民群众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二是组织开展重点地区集中整治。开展了对淮川办事处、澄潭江、金刚镇、大瑶镇等毒情较为严重的乡镇(街道)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当地的吸贩毒分子,集中收戒了一批吸毒人员,分别在淮川、大瑶、澄潭江、北盛等乡镇(街道)召开了声势浩大的公开打击处理大会,有力打击了吸、贩毒违法犯罪,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特别是2013年,大瑶镇因毒情严重被长沙市禁毒委挂牌重点督办以来,市领导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曹立军、市长余勋伟、政法委书记付旭明相继作了重要批示。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赵丁山亲自组织调度,针对大瑶毒情,成立了打击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集中整治,2个月时间,抓获涉毒违法犯罪人员80余人,刑事拘留8人,强制戒毒10人,社区戒毒8人,使大瑶禁毒工作落后局面迅速得到改善。
4、强化措施,健全机构,全面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始终把创建“无毒社区”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年初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将“无毒社区”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分解到各乡镇(街道)、有关成员单位,并将其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加强业务指导,提高禁毒工作人员业务水平。2013年9月26日,市禁毒办与社会禁毒协会专门召开了有市社会禁毒协会分会长、秘书长、乡(镇)、街道禁毒专干参加的培训大会,在会上市禁毒办工作人员,市禁毒协会有关同志就乡(镇)、街道从事禁毒工作的人员如何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的认识、具体任务和职责、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要求、如何加强对村(社区)业务工作指导作了详细辅导,为提高我市禁毒基层组织的工作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积极推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按照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信息维护的基本要求,强化信息沟通,严格信息数据审核,及时对系统信息进行更新、维护,不断提高吸毒人员在控率。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复)组织保障体系,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和措施。按照《浏阳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方案》,以乡镇街道为主体,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组成了以社区负责人、社区民警、社区医师、社区综治员、吸毒人员家庭监护人、志愿者或社工为成员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建立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制度,完善了社区戒毒人员个人工作台帐,进一步积累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验。结合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2013年以来,我市共有140余名吸毒人员接受了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2013年11月2日我市被国家禁毒委授予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县(市)荣誉。
5、澄清底数,加强管理,夯实禁毒基层基础。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毒情大排查。2013年,根据省、市禁毒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为了进一步夯实禁毒基层基础工作,澄清辖区内吸毒人员底数,不断推进禁毒信息化建设,结合我市毒情现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近五个月的毒情大排查活动,为澄清吸毒人员底数进一步夯实了基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涉毒场所管控。召开娱乐场所业主会议,签订了禁毒工作责任书,明确其工作职责。全面启动歌舞娱乐场所禁毒宣传开机首页,设置禁毒警示语滚动播发,寓禁毒教育于娱乐之中,扩大了对暂住人口、外来人口的宣传教育面。加大对娱乐场所的检查、监管处罚力度,近3年共组织清查行动439次,查处宾馆、娱乐场所52家(次),停业整顿娱乐场所7家(次),查处吸贩毒人员567人(次)。三是进一步加强“三品”管理。我市共有使用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医疗单位44家,市卫生局、药监局组织使用单位主管责任人进行了专业培训,签订责任书,建立管理台帐,完善了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程序登记备查。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对我市170家生产、经营、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建立健全了管理台帐,全面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审批。2013年,全市共审批易制毒化学品1700批次共计13115.95吨,检查企业105 家,提出整改意见91条,查处非法买卖易制毒化学品案件3起,刑事拘留1人,行政处罚2人。尽管我市使用“三品”的单位多、数量大,但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和其它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经费投入有待加大。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市社会禁毒协会工作经费和市疾病控制中心美沙酮门诊治疗经费有较大的缺口,需继续加大对禁毒工作的经费投入。
2、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待加强。我市成立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成立相应的机构,但由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缺乏与戒毒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和专业队伍,工作措施与内容不够具体,使社区戒毒协议落实较为困难。需尽快完善以城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为主体的社区戒毒(康复)责任体系。
3、执法力度有待加强。由于部分群众禁毒意识不强,对吸贩毒危害认识不深,吸食新型毒品的人数每年在攀升,加上办理涉毒案件难度大、风险高,全市毒品蔓延趋势依然严峻,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
三、下阶段打算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禁毒工作机制。继续完善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禁毒协会的作用,加大对禁毒工作经费投入,为全市禁毒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强大案、专案经营意识,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在大案、专案攻坚方面狠下功夫,通过“查一个、带一串、断来源、擒毒枭”的措施来主动出击、穷追猛打。适时组织针对性的禁毒专项斗争、扫毒行动,全面打压吸、贩毒现象。加大本地外流的贩毒人员的调查摸底力度,澄清重点对象底数,开展调查控制。针对新型毒品犯罪现象,密切注意其发展动向,搞好毒情调研,加大打击处理力度,遏制其发展蔓延的态势。
三是进一步强化禁毒教育宣传工作。大力推动“无毒社区”创建工作,细化创建“无毒害乡镇”的工作目标,落实“无毒社区”创建的各项措施。以市禁毒办名义,组织开展好禁毒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地搞好毒品预防教育,突出做好易染毒群体和公共娱乐场所的预防教育工作。
关于禁毒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4年3月4日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全面掌握《禁毒法》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情况,推动全市禁毒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内司工委在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一江的带领下,于2014年1月下旬深入部分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卫生局、文体局等有关部门进行调研,详细了解我市禁毒工作的开展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禁毒工作开展情况
《禁毒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创新举措、扎实工作,有力打击了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为全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禁毒工作体系得到健全。市里成立了禁毒委员会和禁毒协会,乡镇(街道)、村(社区)均成立了禁毒工作机构,层层签订了禁毒责任书,将禁毒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切实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2、深入宣传,浓厚氛围,全民禁毒意识得到增强。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经常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普及禁毒知识和法律知识,营造了禁毒工作的浓厚氛围,广大群众自觉抵制毒品的意识得到增强。
3、严格执法,堵源截流,禁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公安局坚持日常监管和重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肃毒害保平安”专项行动,破获了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打击了涉毒违法行为。检察院、法院保持高度一致,密切配合,对涉毒犯罪案件,坚决做到依法快捕快诉、从严从重判决。近三年来,我市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452起,收缴各类毒品99248.8克,检察院批准逮捕437人,法院判处刑罚351人、罚金149万余元。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禁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离《禁毒法》的规定和要求,离禁毒工作的现实需要,离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的差距。当前我市的禁毒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禁毒任务十分艰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禁毒宣传教育不深入。一是宣传缺乏针对性。各地各单位禁毒宣传栏千篇一律,版式、警示图片等多年未更改,宣传缺乏吸引力。对娱乐场所服务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宣传教育还不够到位;对易发生吸毒案件的宾馆、出租房等特殊场所还没有针对性的宣传措施。二是宣传缺乏广泛性。农村禁毒宣传工作还存在较大的盲区,农村偏远地区的禁毒宣传教育不力,常年难听到禁毒声音、难见到禁毒宣传标语,广大群众对毒品的种类、危害等知之甚少。三是宣传缺乏实效性。对新型毒品的有关知识特别是危害性的宣传还要加大力度,不少群众以为麻古、K粉等新型毒品不是毒品,吸食不会上瘾,对身体健康没有危害,觉得吸食新型毒品是一种时尚潮流,导致新型毒品存在较大的市场需求。
2、禁毒执法力度不够大。一是部分毒品犯罪案件深挖不够。对于有的明目张胆出售新型毒品的案子的打击力度还不够大,有的案子线索不好找而没有深挖,群众对此意见较大。二是对吸毒人员的打击处理存在纠结。本市没有专业戒毒机构,对吸毒人员裁决行政拘留的一律送长沙市第二拘留所,押送1人次需2-3名民警陪同,且需往返长沙两三次,造成办案成本增加,警力相对不足,加之押送途中的安全风险,严重影响了公安基层所、队办案的积极性。三是对高危吸贩毒人员收押不到位。由于拘留所、戒毒所、看守所拒绝收押患有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的吸贩毒人员,致使一些吸贩毒人员以吞食异物、故意自残等手段逃避打击,有的肆无忌惮、明目张胆地吸毒贩毒。如金刚镇有一名尿毒症患者就在贩毒人员的唆使下明目张胆进行毒品销售,淮川有一名女性艾滋病感染者,也长期公然在小卖部销售毒品,给禁毒工作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3、社区戒毒执行不到位。一是工作经费保障不力。根据政策规定,财政要按照城市每人每年1000元、农村每人每年800元的标准安排拨付社区戒毒工作经费,我市应安排280万元左右,但实际上全市只统筹安排了50万元的社区戒毒经费,难以保障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大部分乡镇街道没有配备与戒毒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和专业队伍,社区戒毒缺乏有效强制措施,工作流于形式,相当一部分社区戒毒人员处于失控脱管状态。
4、毒品蔓延趋势未遏制。一是毒品种类层出不穷。“麻古”、“K粉”、“冰毒”等新型毒品制作工艺简单,导致新型毒品及其演化产品层出不穷。二是吸毒人员逐年增多。2011年登记在册吸毒人数为1793人,2012年2971人,2013年3339人,按惯例推算隐性吸毒人员更是数以万计。毒品在区域上已由城市向农村快速蔓延,以前只在城区及大瑶、澄潭江等经济基础较好的乡镇才有吸毒人员,目前已发展到37个乡镇街道都有吸毒人员。吸毒人员呈现低龄化趋势,吸食新型毒品者大多数是青少年,甚至有在校学生。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中也有吸食毒品的。三是涉毒犯罪逐年上升。涉毒违法犯罪人员不断增多,涉案毒品数量显著增大,以近三年来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情况为例:
年 度 办案情况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合 计 |
破获涉毒案件数 | 106件/628人 | 155件/922人 | 188件/1327人 | 449件/2877人 |
强制隔离戒毒人 数 | 91人 | 115人 | 191人 | 397人 |
社区戒毒人数 | 228人 | 262人 | 392人 | 882人 |
治安处罚人数 | 517人 | 658人 | 1036人 | 2211人 |
收缴毒品数量 | 5440.2克 | 13856克 | 79952.6克 | 99248.8克 |
三、意见和建议
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控制新增吸毒人员,严厉打击涉毒犯罪行为,严肃落实戒毒措施,全力遏制毒品蔓延势头,确保社会持续稳定。根据调研特提出如下建议:
1、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全力遏制新增吸毒人员。一是抓好面向全社会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法律六进(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农村、进学校)”活动,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持续深入开展禁毒日常宣传教育活动。在“6·3”虎门销烟纪念日至“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全面掀起禁毒宣传高潮。要加强农村边远地区的禁毒宣传,组织开展面向城乡的禁毒巡回宣传活动,充分依托和发挥各基层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广泛利用农村公共活动场所、农村文化活动室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禁毒宣传活动。要加强毒品特别是新型毒品危害性的宣传,彻底改变人们对新型毒品的认识误区,使毒品危害家喻户晓,使人们自觉抵制毒品。二是抓好青少年和高危人群的毒品预防教育。在学校和各类重点场所,结合普法宣传、科普宣传、预防艾滋病教育等活动,对青年学生以及社会闲散人员、外出务工人员和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等吸毒高危人群开展禁毒法制教育,通过设立禁毒宣传栏、警示牌,组织参观禁毒展厅、观看禁毒专题影片、听禁毒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拒毒识毒防毒能力。
2、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全力遏制毒品来源。一是严厉打击制贩毒违法行为。要始终保持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确保涉毒现象露头就打。组织开展重点地区、重要交通干线集中查缉毒品行动,堵截毒品销售渠道。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深挖破案线索,开展破案会战,及时打掉制贩毒团伙和网络。二是深入开展重点整治。对毒情较为严重的乡镇、街道,要实行挂牌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开展打击零星贩毒、清查吸毒人员专项行动。要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出租房等毒品违法犯罪易发地带的预防管控工作,大力整治歌舞娱乐场所吸贩毒问题,坚持把暗访作为整治歌舞娱乐场所的经常性措施,发现问题,及时限令整改。三是严格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管理。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管理,杜绝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3、扎实推进禁吸戒毒工作,全力遏制毒品危害。一是认真开展社区戒毒工作。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严格落实戒毒(康复)措施和工作责任,要从人员、经费方面保障工作顺利开展。要大力加强对吸毒人员的发现登记和监测工作,公安机关与乡镇(街道)要加强信息互通,及时掌握社区戒毒和吸毒人员的情况。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公安机关要及时予以收戒。二是积极推广美沙酮药物治疗。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要求,对阿片类毒品成瘾患者进行治疗,扩大治疗覆盖面。三是深化“无毒社区”创建工作。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戒毒人员监控帮教体系,积极发展禁毒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加强对吸毒人员的帮教工作,提高戒断巩固率。
4、严格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切实增强禁毒工作合力。一是进一步强化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禁毒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部署。禁毒委员会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毒情和禁毒工作,研究和解决全市禁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对全市禁毒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作用。二是进一步强化责任。禁毒委成员单位、乡镇(街道)要树立禁毒工作“一盘棋”的思想,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履行《禁毒法》规定的法定职责。要进一步完善禁毒工作考评机制,继续把禁毒工作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将禁毒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三是进一步加大投入。市政府要加大禁毒工作的投入,把禁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禁毒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对社区戒毒经费要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到位。四是进一步加强禁毒队伍建设。要增加专职禁毒民警编制,适当充实禁毒警力,加强对禁毒干警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禁毒队伍的战斗力。
5、积极争取政策,完善禁毒配套场所。市政府要积极向省、长沙市反映和汇报,争取在我市建设一家戒毒专业机构,提高禁毒工作效能。并积极呼吁长沙市建设一家收押高危吸贩毒人员的专业监所,或在现有戒毒场所内开辟收戒感染艾滋病毒等特殊吸毒人员的专门区域,以解决高危涉毒违法人员的收押问题。
浏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审议意见
2014年3月4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市公安局副局长孙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自2008年6月1日《禁毒法》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强化举措,有力地推进禁毒缉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禁毒宣传教育不够深入,禁毒执法力度不够大,社区戒毒执行不到位,毒品蔓延趋势日益严重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禁毒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是要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禁毒意识。市人民政府要制定禁毒宣传教育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禁毒委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以及市级各媒体,禁毒宣传栏、禁毒警示标语要覆盖到全市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以及宾馆酒店、歌舞厅、学校等公共场所,媒体要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做到每月报纸有文(图)、电视有影、电台有声,形成禁毒宣传的全覆盖。要将禁毒法律和禁毒知识纳入“法律六进(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农村、进学校)”活动内容,持续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要健全乡镇、村(社区)禁毒协会等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广泛利用农村公共活动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并有针对性地加强毒品特别是新型毒品危害性宣传。要加强对青少年的禁毒法制教育,将禁毒知识纳入全市中小学教学内容,定期开展禁毒讲座、参观禁毒展览等活动,提高拒毒识毒防毒的能力。
二是要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全力遏制毒品蔓延。要始终保持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确保涉毒现象露头就打。公安机关要制定《禁毒执法办案规程》,依法规范、细化涉毒违法犯罪的处罚,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适用人身自由罚为主,财产罚为辅,从严惩处涉毒违法犯罪人员。对公安机关基层队、所要科学合理设置执法办案的目标任务,加大清查吸毒人员、打击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坚决杜绝公然销售毒品、吸食毒品现象。对毒情较为严重的乡镇(街道),要实行挂牌整治、限期摘牌。要依法严管重罚涉毒公共场所,加强对歌舞厅、宾馆酒店、家庭旅馆、出租房等毒品违法犯罪易发地带的管控工作,制定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定期清查、举报有奖、日常暗访、集中整治等工作机制,大力整治公共场所吸毒问题,对涉毒的公共场所,要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等措施予以严厉处罚,并严肃追究经营业主的法律责任。
三是要扎实推进社区戒毒工作,有效减少毒品危害。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强化社区戒毒队伍建设,完善工作制度,明晰工作责任,分级制订社区戒毒工作目标管理办法。要加强平常督查和年度工作考核,对排名后三名的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实行黄牌警告,并对分管领导进行问责,确保社区戒毒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要积极推广美沙酮药物治疗,不断扩大治疗覆盖面。要深化“无毒社区”创建工作,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戒毒人员监控帮教体系,积极发展禁毒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加强对吸毒人员的帮教工作,提高戒断巩固率。
四是要严格执行禁毒工作责任制,切实增强工作合力。禁毒委要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毒情和禁毒工作,研究和解决全市禁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进一步完善禁毒工作考评机制,继续把禁毒工作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切实将禁毒工作任务落实到各个单位和个人,做到强责与追责相结合。要加大禁毒工作的投入,将禁毒工作经费、美沙酮维持治疗所需经费、社区戒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确保禁毒工作顺利有效开展。要增加专职禁毒民警,充实禁毒警力,加强对禁毒干警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禁毒队伍的战斗力。
五是要积极争取政策,完善禁毒配套场所。市政府要积极向省、长沙市反映和汇报,争取在我市建设一家戒毒专业机构,提高禁毒工作效能。并积极呼吁长沙市建设一家收押高危吸贩毒人员的专业监所,或在现有戒毒场所内开辟收戒感染艾滋病毒、吸食异物等特殊吸毒人员的专门区域,以解决高危涉毒违法人员的收押问题。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分解到市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并在规定时间办理函复市人大常委会。
浏阳市蔬菜产业现状与发展情况报告
——2014年3月4日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市农业局局长 欧阳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蔬菜产业是我市种植业的“八大特色产业”之一。近年来,在上级领导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市把“扩面提质、增产增收”作为蔬菜产业发展的突破口,蔬菜种植面积逐年增加,产业比重不断提升,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进,产业化经营迈出了新步伐。目前,我市已成为湖南省最大的“渡春淡菜”基地、同时被定为全国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市)、全国蔬菜重点县(市)。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近年来我市蔬菜产业现状与发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3年底,我市蔬菜种植(复种)面积45.7万亩,蔬菜总产量97万吨,外销蔬菜超过70万吨,蔬菜总产值达12.8亿元;全市蔬菜产业稳步发展,广大菜农实现增产增收。具体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基地规模化发展,布局比较合理。随着我市蔬菜生产面积逐年扩大,一批规模基地逐步形成。目前,我市5000亩以上的蔬菜生产基地乡镇有12个,其中9000亩以上的蔬菜生产基地乡镇有5个;500亩以上的蔬菜基地村有75个,其中800亩以上的蔬菜基地村有19个,1000以上的蔬菜基地村有12个。这些规模基地广泛分布于我市东、西、北三区及城区周边。
二是产品特色化发展,种类比较丰富。我市蔬菜产业已经基本形成“一村一品”特色:沿溪镇沙龙村,以生产豆角、茄子、苦瓜等为主;荷花街道浏河村,以生产丝瓜、早辣椒为主;古港镇仙洲村,以生产白黄瓜、茄子等为主;官渡镇南岳村,以生产茄子、黄瓜为主;达浒镇金石村以生产黄瓜、茄子、苦瓜为主;高坪乡新建、志民村,以生产辣椒、藠头为主;普迹镇书院、双洲村等,以生产毛豆荚、白菜苔为主。
三是菜农合作化发展,组织比较得力。我市蔬菜生产各主要基地村相继成立了蔬菜专业合作组织,目前,全市已登记注册的蔬菜生产、流通合作社有100多个。各蔬菜合作社通过扶持蔬菜种植户,赊销优良蔬菜种籽、化肥、棚架、地膜及无公害农药等生产资料,切实较好地解决了蔬菜生产、技术培训、产品流通等环节存在的诸多问题。
四是生产标准化发展,品质比较可靠。早在2007年,我市就成立了农业标准化生产领导小组,有效地推进了蔬菜的标准化生产。我市先后建设了长发、浩博、天野、惠农、友华等10余个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先后制定了浏阳白丝瓜、白菜苔、豆豇、白黄瓜等10个品种技术操作规程,编写了《浏阳市无公害蔬菜操作技术规程》;先后对全市29个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组织、1万多个蔬菜生产农户和46个市场的3200多个批发(零售)商进行了编码,与全国质量监督编码实现了对接,对城区主要市场1728个经营户发放了质量安全责任卡。
五是产业现代化发展,技术比较先进。按照“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高标准建设了“浏阳市沿溪万亩蔬菜示范片”。2013年先后引进长发、友华、康达、兴邦等13家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已投资2000余万元,共流转土地4000余亩,硬化排灌主渠、支渠6000余米,修建了水泥干道4200余米,安装了PPR管喷滴灌设施320亩,建设标准钢架大棚1650个、联栋大棚6个,双层大棚20多个。在蔬菜种植过程中,充分运用苦瓜嫁接丝瓜、黄瓜嫁接南瓜、茄子嫁接野生茄子等现代栽培技术,新技术的运用不但大大提高了传统蔬菜的抗病性,产量和产值更是成倍地增加。同时,钢架大棚、遮阳网、地膜覆盖栽培、套间种立体栽培、生物杀虫等技术也得到广泛应用。如去年,我市新建高标准钢架大棚1300多个;竹架大中棚6800亩,地膜及小拱棚覆盖面积超过6.5万亩,遮阳网覆盖面积1.6万亩,无滴膜覆盖面积20万平方米,累计推广频振式杀虫灯1700多盏,防治面积达9万亩。
六是基地品牌化发展,销路比较畅通。我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面积达7万多亩,有黄瓜、辣椒、茄子等19个品种被认定为无公害农产品,有天野公司注册了“天野山”牌商标、浩博公司注册了“浩博”牌商标、惠农合作社注册了“惠农”牌商标、长发合作社注册了“众发”商标等。在积极推进产品认证、注册商标的同时,今年己有“天野”、“浩博”等生产基地将他们的蔬菜产品,按25、10、5公斤等规格,分品种和级别进行包装,包装上注明产品品牌、品名、产地、生产单位、日期等内容,实行蔬菜产品包装标识上市流通,改变过去那种“混装”、“统装”的简单粗糙上市销售方式,实施浏阳蔬菜品牌化发展。此外,我市常年活跃着一支2000多人的专业运销队伍,蔬菜产品除销往长沙、株洲、湘潭、武汉等周边城市外,还销往深圳、广州等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市蔬菜产业持续快速发展,“菜篮子”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但客观上讲,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产业发展资金严重不足。近年来,城区、集镇近郊常年老蔬菜基地50%以上被征用,而新扩建基地的沟渠、路、池等配套设施建设资金严重不足,导致新基地建设标准不高,设施栽培面积小,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加之缺少政策扶持和融资保障,菜农不愿在周期长、见效慢的新菜地建设上增加投入;蔬菜专业合作社由于人工成本急剧上升等原因,生产规模难以扩大,基地档次难以提高。
(二)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突出。我市蔬菜生产80%是一家一户菜农分散生产、规模小、技术落后,信息闭塞且不对称,在市场中处于被动状态,缺乏竞争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此外,绝大多数菜农的素质不高,根本不懂得如何进入市场,在生产经营中带有极大的盲目性,“一哄而上”、“一哄而下”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蔬菜产品的“卖难”与“买难”交替出现。同时,低水平、小规模、重复建设的蔬菜基地使各乡镇、村组间的产业结构布局雷同,而那些资源优势明显,市场前景看好的名、特、优、精品种蔬菜却重视不够,开发力度不大,浪费了大量的宝贵资源,如何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引导菜农向质量型、品牌型、特色型的产品开发,尽快促使农民在量和质上升值,这是摆在当前产业发展方向的主要课题。
(三)蔬菜生产基础设施薄弱。我市设施蔬菜面积仍然偏小,蔬菜生产总体效益较低。虽然近年来我们比较重视,有了较快的发展,但设施蔬菜面积仍然偏小,是我市蔬菜周年供应失衡、蔬菜生产总体效益低下的主要原因。我市设施蔬菜总面积约5万亩,年产量20万吨,其中供应冬春蔬菜市场的钢架大棚面积仅有5000亩,年产量仅2.5万吨,总量明显不够。露地蔬菜生产存在大路菜面积偏大、集中上市相对过剩等问题,生产效益低下。竹架大、中、小棚存在质量差、搭建分散、不能持续保证棚内适宜的温度等;特别是上半年连续低温阴雨天气持续时间长,竹架大、中、小棚栽培的优势(提早上市等)无法体现,遇到大风、大雨天气随时可能会倒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相当脆弱。
(四)蔬菜加工转化严重滞后。一是大路菜加工转化滞后。我市常年蔬菜复种面积40多万亩,各类蔬菜总产量达到90余万吨,除销售新鲜蔬菜外,蔬菜加工厂小而散,腌制和干制等加工所消费的鲜菜量约0.3万吨,特别是近年苦瓜、茄子、黄瓜、莴笋等大量集中上市,鲜销不动时,加工转化滞后问题更加突出。二是野生菜加工转化滞后。大围山、张坊、小河等乡镇,竹笋、蕨类、食用菌等几十个野生蔬菜品种广泛分布,折合面积约10万亩,理论上可采集加工量1万吨以上。目前全市常年采集加工量500吨左右,仅占可采集加工量的5%。蔬菜加工转化能力严重滞后。
(五)蔬菜交易体系发育不全。目前,我市已建立的蔬菜批发、零售市场虽然不少,仅城区就有11个,但多数市场规模小,功能不全,辐射面窄。有的市场处于有场无市的境地,如生物医药园新建的仙人山市场;有的市场基础设施差,内部管理滞后,公平、开放、有序、竞争的市场氛围没有形成,如城东蔬菜批发市场,规模太小(占地面积仅10亩),露天交易,风里来,雨中去,没有停车场,没有大型的磅秤等,许多装菜、卸菜的车辆是“易进难出”,成为典型的“马路市场”,菜农、贩运户怨声迭迭,电子交易商务基本为零。
(六)质量安全监管任务艰巨。近年来,农业部门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健全了监管网络,强化了监管手段,37个乡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29个标准化基地建立了农残检测室,配备了农残速测设备,并能及时开展检测工作,所有检测数据能够适时上传到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监管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总体平稳、逐步向好的态势。但现间阶段蔬菜生产经营比较分散,标准化生产比例低,农业生产者、经营者的安全意识比较薄弱,高毒、高残留农药还没有完全退出浏阳市场,蔬菜产品的安全隐患和突发问题仍有发生,安全监管任务十分艰巨。
三、工作打算和请求
(一)进一步稳定蔬菜种植面积。建立和完善严格的征占蔬菜基地的审批程序,加强对老蔬菜基地的保护。同时,在重点乡镇及优势农业区域内合理规划建设新菜地,实行严格的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依法严格收取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并全部用于建设新菜地和发展蔬菜生产。重点抓好叶类蔬菜替代基地、“万亩片”、“千亩园”建设。一是在关口街道升坪村建设城区叶类蔬菜替代基地,规划面积2000亩。随着关口水佳、占佳蔬菜基地的不断缩减,城区人口日益增长,新建叶类蔬菜替代基地迫在眉睫。二是打造沿溪沙龙的茄果类、瓜类万亩蔬菜示范片。三是拓展达浒、普迹2个标准化生产千亩示范园。切实抓好全市蔬菜标准化、规模化、设施化基地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努力增强本地蔬菜自给供应能力和比重。
(二) 进一步拓宽蔬菜流通渠道。一是加大对蔬菜产地批发市场的规划与引导,在东区主要蔬菜基地如古港或沿溪镇,建设一个大型的蔬菜产地批发市场,农民种出的蔬菜集中在此销售,再转运到长沙、株洲等大城市;二是鼓励支持各类蔬菜批发、零售市场改造升级,对大型蔬菜批发、零售市场建设给予必要的扶持。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在城区、蔬菜主产区及生物医药园、大瑶新城建立存园蔬菜储备基地和成品蔬菜保鲜储备(冷链冷藏)基地,重要且耐贮存的蔬菜品种要保持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三是加强信息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市主要蔬菜品种的生产、流通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引导蔬菜种植户和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活动,确保市场有序供应和价格基本平稳。
(三)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根据长沙市委、市政府对浏阳的绩效考核要求及我市蔬菜产业发展的现状,市政府对长沙市下拨给浏阳的蔬菜专项资金按“一比一”的比例进行配套,并纳入财政预算(2013年长沙市下拨蔬菜专项资金为967万元,其中物价调节基金370万元、新菜地开发基金151万元、财政蔬菜专项资金348万、科技资金39万元、财政速生叶类菜应急生产补助59万元)。2月17日,长沙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在其他项目投资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新增财政投资1500万。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蔬菜标准化基地建设、蔬菜科技推广、质量安全监管、蔬菜市场建设和全市面上蔬菜生产。请求财政将蔬菜专项资金每年500万元纳入预算,并每年增加100-200万元建立常年性“菜篮子”风险基金,主要用于蔬菜抗灾补损、动态储备和应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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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蔬菜产业现状和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4年3月4日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智的带领下,我委通过调查走访和座谈交流等方式,先后对城区、园区、农业局、部分乡镇、蔬菜基地、专业合作社、批发(农贸)市场、超市等单位以及有代表性的蔬菜种植户、流通户进行了调研,现将我市蔬菜产业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蔬菜产业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坚持把蔬菜产业作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基础产业来抓,着力推进蔬菜产业基地规模化、栽培设施化、生产标准化、品种特色化、产品绿色化、服务社会化、经营产业化的集约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为我市“菜篮子”工程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蔬菜总量不断扩大。截止2013年底,我市蔬菜种植(复种)面积45.7万亩,蔬菜总产量97万吨,外销蔬菜超过70万吨,蔬菜总产值达12.8亿元,全市蔬菜产业稳步发展。二是生产基地初具规模。蔬菜生产面积逐年扩大,一批规模基地逐步形成,各主要基地蔬菜生产村相继成立了蔬菜专业合作组织,已登记注册的达100多个。三是产品种类比较丰富。已经基本形成“一村一品”特色。如沿溪镇沙龙村,以生产豆角、茄子、苦瓜等为主;普迹镇书院、双洲村,以生产毛豆荚、白菜苔为主等。四是质量安全稳步提升。大力推行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鼓励蔬菜产销企业开展商标注册和名牌产品申报,截止去年底我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面积达7万多亩,有效提高了产品质量和安全。五是产品远销全国各地。我市常年活跃着一支2000多人的专业运销队伍,蔬菜产品除销往长沙、株洲、湘潭、武汉等周边城市外,还远销深圳、广州、杭州等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场供应不足,菜价依然偏高。虽然近年来我市蔬菜生产的总量在不断扩大,但由于“大路菜”占比重过大,上市时间过于集中,其中大部分被运往长沙以及外地销售,城区蔬菜市场供应仍旧短缺,价格上涨明显甚至高于长沙市区。一是供需缺口拉大推高了菜价。以前布局在城区周边的专业菜地如关口的水佳、占佳片被大面积征占,城区供应量减少,而城区人口在逐渐增多,消费需求也在逐渐增大,打破了原来相对的供求平衡。此外,还存在着因受天气和蔬菜生长周期的影响,每年的3-4月和8-9月份蔬菜供应青黄不接,蔬菜供应季节性短缺明显,加之反季节“精细菜”种植规模小,存在市场供应上的结构性短缺。二是种植成本上升推高了菜价。随着籽种、肥料、农药、农膜、农用汽油柴油价格以及人工工资、地租的上涨,增加了蔬菜生产成本和运输成本。三是流通渠道不畅推高了菜价。批发环节上,城东批发市场是城区目前唯一一家蔬菜批发市场,所有进入城区的蔬菜都得进入这个市场交易,源头管道太窄,容易形成市场垄断,人为推高菜价。零售环节上,中心城区的集贸市场规模小、功能不齐、摊位费用过高、布局不合理,缺少蔬菜直销市场、未实行农超对接等问题也都相应地助推了菜价上涨。
2、资金投入不足,扶持力度有限。产业要发展必须加大投入,目前我市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比较薄弱,靠菜农小规模投入难以满足产业的需求。一是财政投入不足。目前我市的蔬菜项目资金主要是来自农业部和长沙市下拨的专项资金,我市未严格按上级要求比例配套,也没有在预算中单列蔬菜产业发展资金。在调查中反映,以往制定的产业扶持政策(如浏政发〔2011〕2号文件)也难以兑现,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产业的发展,影响了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二是扶持力度不大。由于专业合作社蔬菜发展设施栽培投入较大,就目前市场价格而言钢架大棚3000—5000元/个,相当一部分菜农会因一次性投入过大对发展设施蔬菜望而却步,加上现行政策只有标准化基地发展设施蔬菜才能得到政府的资金支持,而更多的“大路菜”专业菜地得不到任何补助,政府资金扶持力度非常有限,受益面比较狭窄。三是产业融资不易。专业种植户在路、沟、渠、圳、大棚等基础设施建设上投入较大,加之很难到银信部门融到资或融资额度很小,经营者很难筹集到足够资金,往往是年初投入了基础设施后就没有了种苗、人工的启动资金,不能满足产业发展的需求。
3、生产方式简单,科技含量不高。从事蔬菜生产的劳动力素质整体下降,直接影响了蔬菜种植质量。目前,农村青壮年大量外出打工或从事其他行业,从事蔬菜生产的多为留守老人和妇女,文化程度偏低、科技意识不强,且接受、掌握和应用新技术的能力较差,大部分仍停留在传统的耕种方式和管理理念上,不会适应土壤、气候的新变化,不敢大胆尝试新技术、新方法,加之农业部门对蔬菜新品种的试种和推广不够、投入不足,造成新品种种植量小、耕作粗泛,对病虫的发生缺乏及时监控及防治,蔬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难以实现新突破;从事蔬菜生产的农户对生产资料投入少,对科技知识学习方面的投入就更少,造成蔬菜生产方式简单。市、乡两级蔬菜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技术项目推广力量薄弱,导致一些重大技术项目的实施推广力度不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市蔬菜产业的快速发展。同时,由于部分零散菜农素质不高,产品安全、健康观念淡薄,为降低生产成本或图一时之便违规使用剧毒农药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4、保障机制不全,比较效益较低。标准化蔬菜种植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气候影响和市场风险很大,是一个经济效益非常脆弱的产业,种植户的利益很难保障。一是产业收益低。随着生产资料价格不断上扬,劳动力成本逐年增加,产品价格起伏不定,种植蔬菜的成本越来越高。在调研中,我们跟菜农专业户算了一笔账,如按2013年亩产一季茄子,所有物资、劳动力投入的成本每亩约8000余元左右,按亩平均产量约10000斤计算,近三年的平均收购价为2011年0.7元/斤、2012年0.35元/斤、2013年1.0元/斤,由此可见,投入、产出的收益预测很难把握。二是种植风险大。由于零散种植户观念淡薄、眼前利益意识强,种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信息闭塞,缺乏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必要的信息引导,“明年种什么看今年”、“一哄而上”的现象较为普遍,在生产经营中带有极大的盲目性,影响了来年专业种植户的生产和市场供求平衡,增产不增收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产业保障少。标准化蔬菜产业发展投入很大,且存在着多重风险,如一旦品种选择错误或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危害,其损失也是毁灭性的,加上政府在这方面没有什么激励和保险措施,致使部分菜农专业户在产业发展上,搞一年是一年,存在“赌种”心理,长远发展信心明显不足。
5、市场建设滞后,经营模式不优。当前我市已建立的蔬菜批发、零售市场虽不少,但因规模小、设施差,布局不尽合理,导致蔬菜批零市场不能形成气候。如城东市场是城区唯一的蔬菜批发市场,该市场建于2007年,占地面积仅十亩,且配套设施不全,近年由于城市快速发展,供求量增大,马路占道经营、易进难出等矛盾突显,市场改造已经迫在眉睫。另外大瑶茶园农产品市场是我市南区蔬菜主要集散地,辐射周边六个乡镇及上栗和醴陵等地,规模已经超过城东市场,但冷库等配套设施的缺失,整个南区缺乏调节、应急保障功能。此外,生物医药园及周边乡镇对蔬菜的需求量相当大,园区配套的蔬菜批零市场,由于经营模式等原因一直是“有场无市”,未形成集散功能,致使园区企业及周边乡镇主要到长沙调菜,浏阳本地菜送到长沙马王堆市场后又返回园区,造成资源浪费、成本上升,且供需矛盾日趋突出。
三、几点建议和意见
1、进一步稳定蔬菜种植面积。要建立和完善严格的征占菜地审批程序,加强对老蔬菜基地的保护,在重点乡镇及优势农业区域内合理规划建设新菜地,在蔬菜基地征占过程中保证征占补平衡,确保种植面积适应发展的需要。其次要把城区叶类菜替代新基地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近郊蔬菜基地是城市蔬菜供给的重要保障,新基地建设要高标准,立足长远发展。通过加大投入比重,不断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扩大设施栽培面积、改良土壤,为蔬菜产业化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同时要给予一定扶持政策,引导原水佳、占佳片老菜农到新建的替代基地继续种植蔬菜,交流种植技术,确保蔬菜种植规模,使城区叶类菜常年供应平稳、价格实惠、品质优良,增强本地蔬菜自给供应能力。
2、进一步加大资金政策扶持。政府加大支持力度是推动蔬菜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蔬菜产业是高投入、低产出的产业,要提升产业水平必然要加大投入。要建立健全蔬菜产业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市、乡(镇)政府都应有相应政策措施,不断增加蔬菜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建议市财政本级每年单列蔬菜专项资金500万元预算,同时建立常年性“菜篮子”风险基金并逐年增加。各级政府要优化资金投入,逐步形成以农户投入为主,财政、社会资金注入为辅的多元投入机制,建立以奖代补政策,从促进蔬菜生产发展的角度,对生产大户、专业合作社、新品种应用、科技推广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对发展设施栽培和建设基地配套设施的种植户给予补助奖励,进一步调动群众发展蔬菜产业的积极性,保障蔬菜产业的持续发展。
3、进一步完善产业服务体系。一是要加强信息服务。充分利用蔬菜合作社,建立蔬菜信息中心,做好蔬菜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预测、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反馈国内主要产地的生产状况和主要蔬菜批发市场的品种、数量、价格等信息。二是要建立保险机制。探索将政策性商业保险引入蔬菜生产和销售领域,建立蔬菜产业发展的风险防范机制,逐步建立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合作社和农户广泛参与的蔬菜保险体系,解除农民群众发展蔬菜产业的后顾之忧。三是要建立融资平台。要积极引导金融部门对从事蔬菜种植、生产、加工、营销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低息或贴息贷款,放宽抵押贷款条件,不断创新蔬菜产业发展的融资机制,解决蔬菜产业融资难问题。四是要完善流通渠道。对现有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进行改造升级,扩充体量,完善功能,加速流通,方便销售;要加强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用市场规律和经济规律的办法管理市场,让市场真正起到服务产销、平抑菜价、方便群众的作用。
4、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安全。要大力推广蔬菜标准化生产。普及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生物农药及杀虫灯、防虫网等物理防治技术,加大对农药市场监管力度,杜绝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积极推进产品质量认证、商标注册,走浏阳蔬菜品牌化发展路线。对零散经营户进行无公害种植技术培训并引导示范种植,提高种植水平,同时建立蔬菜生产承诺制度,增强菜农质量安全意识,使其自觉地按照标准化、无公害要求进行种植。要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监测,加大抽检和执法力度,加强对重点蔬菜基地、主要蔬菜批发市场、超市生鲜蔬菜质量安全的检测和监督管理,切实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浏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我市蔬菜产业现状和发展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4年3月4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农业局局长欧阳武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浏阳市蔬菜产业现状与发展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近几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坚持把蔬菜产业作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基础产业来抓,实现了蔬菜产业的集约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为我市“菜篮子”工程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也存在市场供应不足、资金投入不大、保障机制不全、生产方式简单、市场建设滞后等问题。为此,会议特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1、全面稳定蔬菜种植面积。首先要建立和完善严格的征占菜地审批程序,加强对老蔬菜基地的保护,在农业区域内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建设新菜地,保证征地占补平衡,确保种植面积适应发展的需要。其次要把城区叶类菜替代新基地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一定的扶持政策,加大新基地建设的投入比重,不断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扩大设施栽培面积、改良土壤,引导原水佳、占佳片老菜农到新建的替代基地继续种植蔬菜,为蔬菜产业化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2、不断加大资金政策扶持。要建立健全蔬菜产业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议市本级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单列蔬菜专项资金,同时建立常年性“菜篮子”风险基金并逐年增加。各级政府要优化资金投入,建立以奖代补政策,对生产大户、专业合作社、新品种应用、科技推广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对发展设施栽培和建设基地配套设施的种植户给予补助奖励,进一步调动群众发展蔬菜产业的积极性,保障蔬菜产业的持续发展。
3、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要走浏阳蔬菜品牌化发展路子。大力推广蔬菜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内质、增加产品品种;积极推进产品质量认证、商标注册,对零散经营户进行无公害种植技术培训并引导示范种植,提高种植水平,使其自觉地按照标准化、无公害要求进行种植。二是要走浏阳蔬菜生态化发展路子。普及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生物农药及杀虫灯、防虫网等物理防治技术,加大对农药市场监管力度,杜绝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加大抽检和执法力度,加强对蔬菜质量安全的检测和监督管理,密切关注转基因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切实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同时,要着力在完善产业服务体系下工夫。加强信息服务,做好蔬菜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预测、信息发布工作。探索保险机制,建立蔬菜产业发展的风险防范机制,解除群众发展蔬菜产业的后顾之忧。建立融资平台,积极引导金融部门对蔬菜产业给予低息或贴息贷款,放宽抵押贷款条件,解决产业融资难问题。完善流通渠道,对现有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进行改造升级,提高贮存、保质功能,让市场真正起到服务产销、平抑菜价、方便群众的作用。
浏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浏阳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
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工业新城建设的决定》(浏发〔2009〕6号),完善工业新城基础设施配套,全力突破土地招商经营,缓解新城建设资金压力,经研究,拟同意浏阳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2014年春节前申请3亿元贷款,向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贷款1亿元,向华融湘江银行贷款2亿元,期限均为2年。
现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市 长:余勋伟
2014年1月13日
浏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融资3亿元的决议
(2014年3月4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浏阳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浏政函〔2014〕6号)。决定同意以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主体,向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贷款1亿元,向华融湘江银行贷款2亿元,期限均为2年。市人民政府及其债务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暂行规定》,将融资资金纳入“双控”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应严格按照借款合同规定和项目进度,在债务资金限额内支付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按期归还借款。
浏阳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融资计划的情况汇报
——2014年3月4日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14年融资计划的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一、公司基本情况
浏阳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注册资本1亿元,总资产17.64亿元,储备土地3047亩,系市委、市政府直接管理的投融资平台公司,主要职责是统筹管理工业新城规划、开发、建设,依法管理工业新城城建国有资产,主要任务是工业新城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区范围内的开发建设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的实施,设办公室、工程部、征拆部、财务部、融资部、经营部、法务部等七个部室。公司成立5年以来,投资10.75亿元先后建设了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华盛健康城、浏河酒业、中烟仓储、蓝思110KV电力专线、永盛大道、开元东路二期、经一路以及纬二路、经八路核心区中心片配套等项目,为完善工业新城基础设施,加快工业新城发展做了大量工作。
二、2013年融资负债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10.0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6.69亿元。银行贷款分别为农村商业银行0.3亿元、中国银行1.1亿元、湖南信托1.5亿元、长沙银行1.3亿元、北京银行0.49亿元、华夏银行2亿元。
三、2014年融资计划
今年公司将以“做活经营文章”为核心,全年拟融资7亿元,该融资计划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公司正常运转的需要。由于历史原因,公司2014年需偿还银行贷款3.54亿元及利息0.9亿元共计4.44亿元;二是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为确保公司经营收入的快速实现, 2014年我司需投入2.5亿元作为土地经营开发成本,其中包括土地报批费用0.6亿元,征地拆迁费用0.55亿元,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费用1.35亿元。该笔资金的投入预计可撬动550亩土地的销售,形成约5亿元的销售收入,将会有效打开我公司的经营局面,使公司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产生更稳定的收益,逐步缩小负债规模,形成持续发展的良好趋势。
今年是公司爬坡过坳、迎接新的挑战和机遇的关键之年,为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迫切需要7亿元资金作为保障。如投入不足,到期贷款可能无法按时偿还,土地经营无实际成效,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为此,公司2014年计划融资7亿元,具体如下:
1、湖南信托1亿元,期限2年,承贷项目为光明路道路建设。
2、华融湘江银行2亿元,期限2年,承贷项目为纬二路片区开发。
3、建设银行融资3亿元,期限5年,承贷项目为经八路城镇化建设。
4、中信银行融资1亿元,期限2年,承贷项目为景观大道一期道路建设。
四、承贷项目及效益分析
(一)光明路道路建设项目
1、建设内容和投资估算:
光明路南起经五路与康万路交叉口,是一条南北走向的城市主干道,长约5407米,路幅宽度为24米,项目总用地面积253.51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征地拆迁、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交通设施等工程。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3178.89万元,其中建安费总额为8527.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733.83万元,预备费740.88万元,征地拆迁费用3177万元。公司自筹资金3178.89万元,向银行申请贷款10000万元。
2、土地出让收益:
项目建设完成后,道路两厢可形成出让土地面积625亩,可获得土地出让收入62500万元。
(二)纬二路片区开发项目
1、建设内容和投资估算:
该项目位于浏阳市永安镇礼耕村、水山村和洞阳镇西园村,北起纬二路,南至319国道,项目总用地面积737.65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纬二路道路建设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交通设施等工程及道路建设用地、开发用地的征地拆迁和土地平整工作。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30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963.49万元,工程建设费其他费用1490.21万元,征地拆迁费13105万元,预备费1236.3万元,建设期利息3300万元。公司自筹资金13095万元,向银行申请贷款20000万元。
2、土地出让收益:
通过项目开发后,本项目可形成出让土地面积505亩,可获得土地出让收入60600万元。
(三)经八路城镇化建设项目
1、建设内容和投资估算:
该项目位于浏阳市工业新城经八路东片区,地处浏阳市永安镇礼耕村、水山村。项目总用地面积812.24亩,其中规划道路用地57.82亩,可出让土地面积676.76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该片区用地的征拆、土地平整、安置区建设以及该片区配套道路建设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2942.7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18396.97万元,工程建设费其它费15768.42万元(其中:项目土地征拆费为14448.44万元,含项目用地报批费用4439.26万元、征地补偿费用3627.19万元、房屋拆迁安置费6381.99万元),基本预备费1577.36万元,建设期利息7200万元。公司自筹资金12942.74万元,向银行申请贷款30000万元。
2、土地出让收益:
通过项目开发后,本项目可形成出让土地面积676.76亩,预计可获得土地出让收入67676万元。
(四)景观大道一期道路建设
1、建设内容和投资估算:
景观大道一期道路是一条南起金阳大道,路经G319,北至纬二路的南北走向城市主干道,全长约2.644米,标准路幅宽60米,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6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路基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防护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沿线交通设施以及项目用地征地拆迁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5525.45万元,工程费用及其他费用8143.94万元,预备费用651.51万元,征地拆迁费用为550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230万元,公司自筹5500万元,向银行申请贷款10000万元。
2、土地出让收益:
通过项目开发后,本项目可形成出让土地面积350亩,预计可获得土地出让收入35000万元。
五、请求事项
鉴于全市融资规模没有确定,而市政府目前只同意出具融资3亿元的议案,特请求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批准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14年先期融资3亿元,并由市财政提供担保。剩余融资计划待全市融资规模确定后,由市人民政府提请人大常委会再行批复。
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控制建设成本,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关于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14年
融资有关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4年3月4日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4年1月13日,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浏阳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浏政函〔2014〕 6号)。为此,我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友根的带领下,对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融资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现报告如下:
一、公司运营情况
浏阳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为市委、市政府直接管理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公司主要职责是统筹管理工业新城规划、开发、建设,依法管理工业新城城建国有资产,负责工业新城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区内的开发建设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的实施。
201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亿元,实现营业利润0.36亿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7.64亿元,总负债10.0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6.69亿元,其他流动负债3.3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6.9%。
二、融资的必要性
公司成立以来,共投入10.75亿元用于项目建设及自身土地储备,其中7.65亿元用于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占投资总额的71%,包括开元路一期24290万元,蓝思科技110千伏二期变电站3031万元,中烟仓储项目9064万元,华盛麓峰国际健康城19172万元,开元路二期8044万元,竞拍金联工艺品公司2448万元。以上项目的实施,对于促进经开区和永安制造产业基地的发展乃至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另一方面,也给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带来了很大的资金压力。2014年,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到期贷款达3.54亿元,需支付银行利息0.9亿元,本息合计达4.44亿元。同时,2014年,公司拟启动光明路道路、景观大道一期道路、纬二路片区、经八路城镇化建设等项目,年投资额需2.5亿元。因此,融资举债既是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发展的需要,更是生存的需要,是十分必要的。
三、融资的可行性
2014年,公司计划融资7亿元,其中以光明路道路建设为承贷项目向湖南信托贷款1亿元,期限2年,以纬二路片区开发为承贷项目向华融湘江银行贷款2亿元,期限2年,以经八路城镇化建设为承贷项目向建设银行贷款3亿元,期限5年,以景观大道一期道路建设为承贷项目向中信银行贷款1亿元,期限2年。
公司2013年期末总负债为10.04亿元,如果2014年融资7亿元,剔除2014年内还贷的3.54亿元,不考虑其他因素,2014年期末总负债将为13.5亿元。按现行体制,公司还贷来源主要是土地收入。目前,公司已储备土地3047亩,除道路等公共设施用地外,有2400亩左右土地可供出让。按100万元/亩价格计算,除去20万元/亩的征拆费用,可获土地出让收益17.9亿元。同时,公司2014年新开发的项目也将带来一定的收益,因此,财经工委认为,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贷款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财经工委认为,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14年融资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可行的,鉴于全市2014年融资规模还没有确定,而市人民政府目前只出具融资3亿元的议案,因此,建议本次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浏阳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同意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14年先期向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贷款1亿元,期限2年,向华融湘江银行贷款2亿元,期限2年,并同意由市财政提供担保。其它融资计划待市人民政府出具议案另行批复。
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4年3月4日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市厉行节约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财政局局长 陈 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我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重点是“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经费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我市认真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在年初“三公”经费预算零增长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管理和跟踪监督,各项经费比上年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根据决算快报,2013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为9206万元,同比下降1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1万元,下降22.4%,车辆购置及运行费3695万元,下降4.8%,公务接待费5480万元,下降13.6%。
二、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预算管理,严控公用经费
1、严格部门预算。2013年的部门预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预算,完善重大项目预算事前评审机制,严格“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各种研讨会、庆典等活动,严格预算监督,健全和完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一般情况下,财政对单位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不断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作用,在年中预算执行中,“三公”经费一是要求严格按预算执行,没有预算一律不允许开支;二是有预算要求严格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上级明令禁止的,虽有预算也一律不允许开支,从而控制了“三公”经费的支出增长,达到了“三公”经费明显下降的效果。
2、推行预算公开。财政根据上级关于预算公开的要求,2013年将“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公开内容,财政部门负责公开全市“三公”经费的预算安排和决算的总体情况,同时,要求全市部门各自公开本单位情况,不断提高“三公”经费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三公”经费的增长势头。
(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公务支出
1、严控会议经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长沙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议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精简会议活动,一是从严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二是严格控制会议经费。实行会议定点制度,不得借会议之名发放纪念品和误餐费;会议资料一般不印发;严禁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和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据统计,2013年全市预算单位会议费支出为238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97万元,同比下降22.7%。从2013年春节起,取消了各类春节团拜会、茶话会等会议活动;今年年前刚召开的人大、政协两会预计较以往会议压缩开支在25%以上。
2、严控接待经费。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规定出台后,我市各单位根据上级精神,进一步完善了公务接待制度,细化了公务接待办法。一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实行定点接待。接待用餐、住宿要求在政府采购定点场所或农家乐进行,严禁到高档场所进行消费,所有娱乐休闲场所消费发票一律不准报销。二是实行来客接待申报审批制度。大多数单位来客接待统一归口机关后勤办理,先申报,后接待,对用餐地点、陪客人数、接待标准等作出具体要求,对单位内部及相关单位之间的相互请吃、私客公请、未经批准的节假日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三是严格财务报账制度。接待费用报账要求“三单”(申报单、菜单、报销单)齐全。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实施,公务接待费用得到较好控制,接待标准降低,接待来访来客人数批次减少。如市接待办全年接待经费较上年节约200余万元,同比下降近30%。
3、严控公车经费。一是规范购车审批。市公车办制定了《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结束前公务用车购置实施办法》,严格控制单位购置公务用车,车辆更新按程序审批,集中采购,优先选用省产乘用车。2012年未审批购置一台公务用车,2013年,全市共更新购置29台,处置旧车66台,实有车辆减少37台,有效扭转了公务用车日渐增长的趋势。自《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颁发,明确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我市公车办按长沙市纪委要求,已暂停所有公务用车购置审批。二是降低车辆运行成本。各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定点投保、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并实行“一车一账,单车核算”,按月公示车辆运行费用。三是严格公车使用管理,市作风办会同公车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通过纪检监察部门对公车使用管理重点整治,监督查办,各单位公车集中管理,统一调派、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公车私用现象明显好转,公车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
4、严控因公外出经费。为进一步有效规范公务外出学习考察和党政领导干部出国(境)学习考察管理工作,我市出台了《关于规范公务外出学习考察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出国(境)学习考察规定》两个文件。外出学习考察必须严格按文件规定审批,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出国(境)或境内考察,追究相关负责人纪律责任,考察经费由个人承担。有效制止了单位利用公款旅游或休闲娱乐的现象。据市政府采购局统计,2013年单位申报组织外出考察仅8批次,费用20.4万元,较上年减少57批次,费用节约400余万元。
(三)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支出审核
加强财务管理,严把支出审核关。市财政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各单位经费支出严格把关。先后制定了《浏阳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操作细则》、《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操作规程》、《关于明确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规范单位财务支付业务办理。一是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奖金等支出项目实行单条信息申报控制,所有相关支出必须在对应的单条用款计划中列支,随时掌握单位相关费用的支出进度;二是制定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全面推行使用公务卡结算制度,严禁应刷未刷卡费用从单位授权支付额度中支付,加大对授权支付额度的控制,减少现金结算业务。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发行公务卡2874张,涉及165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市直单位,覆盖率达98%。将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办公费等6个项目列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公务卡全年实际刷卡3164笔,金额352万元,比上年增加190万元,增长117%。授权支付额度得到有效控制,全年发生授权支付金额1632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61万元,授权支付占直接支付的比重为3.8%,较上年下降2个百分点。三是坚决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会议费用、公务接待费、高档会所消费费用、差旅费、年货节礼采购费用、节会庆典活动开支、挂历印制费等费用一律不予报销。2013年,市国库集中支付局共拒付违规资金509笔,金额2085万元。四是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实行“双控”管理,出台《浏阳市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监管,严控项目管理费支出,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截至2013年底,全市实行双控管理的单位26家,双控管理账户82个,全年累计支付资金2874笔,支付金额76915万元,同比增长118%。五是依托乡财县管、村帐乡管加强对乡镇财政财务的管理,制定了《浏阳市乡镇、街道财政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乡镇、街道财政财务管理抽查巡查工作制度》,规范乡镇街道及村级财务管理。
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我市同时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楼堂馆所建设进行了从严控制和清理,进一步规范津补贴的发放。通过全方位抓厉行节约,弘扬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了节约型机关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推进“三公”经费支出制度建设。“两办”负责统筹协调,监察、机关事务、外事、财政及公车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和各自职责,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三公”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推进“三公”经费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二是进一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各单位应按照市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财政预算公开与防止腐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打破不敢公开、不愿公开的思想禁锢,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深化全口径综合预算改革,调优支出结构,规范党政机关的收支活动。为落实中央关于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2014年,部门预算公用经费标准在上年基础上进一步压缩,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健全各项资产配置标准。加强资金支付审核,强化预算刚性,对“三公”经费、会议经费等,严格控制调整追加,完善公务卡使用和结算制度。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扩大绩效跟踪和评价范围。
浏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4年3月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厉行节约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财政局局长陈清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要求,把建设节约型政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财政、监察、审计等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各部门、单位按照要求,坚持从严从紧原则,确保厉行节约工作落到了实处,见到了实效。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节约意识得到增强,形成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为将此项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更好地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科学抓好落实,巩固治理成果。要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严格执行已有的规定、制度,抓紧制定公务接待管理等细则,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款出国(境)和公款参观考察的管理,努力在水、电、办公设备等资源节约方面取得突破,巩固厉行节约的工作成果,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严格预算管理,增强约束刚性。要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强化预算约束,年度执行中一般不予追加。对超预算使用经费的,财政部门不予核拨。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严把预算执行关,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力求达到“三公”经费开支在上年基础上只减不增的目标。
三、实行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公开公示,除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外,市财政每年年初要将全市上年度“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向社会公开,各单位至少每半年在单位内部公开一次,自觉接受单位内部和社会舆论监督。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财政部门要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将“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的重点,切实加强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三公”经费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接受王桃文等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王桃文等6位同志本人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接受王桃文、邓科建、屈湘水、姚军、唐文华、曾垂金等6位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请予审议。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2014年2月19日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桃文等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4年3月4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桃文、邓科建、屈湘水、姚军、唐文华、曾垂金等6位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3月4日
关于提请审议王耿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了加强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的队伍建设,更好地依法开展工作,为主任会议和人大常委会会议服务,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考察推荐,报主任会议研究,提请:
王耿任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罗晓晖、李兵任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兼);周厚坤任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委员;免去周厚坤、汤珍桃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兼)职务。
请予审议。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鲁建文
2014年2月19日
浏阳市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审议任免李维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浏阳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之规定,现提请下列同志任免职:
李维同志任浏阳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唐志强同志任浏阳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罗艳芳同志任浏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黄恢明同志任浏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彭红辉同志任浏阳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其大瑶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彭向红同志任浏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其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王蔚同志任浏阳市人民法院大瑶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沙市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谭卫明同志任浏阳市人民法院镇头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周更生同志任浏阳市人民法院沙市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陈愈超同志任浏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汤铁镖同志任浏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沿溪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何涛同志任浏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雷光同志任浏阳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彭睿同志任浏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李爱莲同志任浏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岳同志任浏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免去其镇头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建良同志任浏阳市人民法院土地房屋征收审判庭副庭长;
周如意同志任浏阳市人民法院沿溪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吴新炎同志任浏阳市人民法院镇头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唐珠明同志浏阳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邱文红同志浏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免去杨晟同志浏阳市人民法院沙市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易慧琳同志浏阳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请审议决定。
院 长:戴智明
2014年2月20日
浏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4年3月4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耿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罗晓晖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兼);
李兵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兼);
周厚坤为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
周厚坤同志的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兼)职务。
汤珍桃同志的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兼)职务。
二○一四年三月六日
浏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4年3月4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维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唐志强为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罗艳芳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黄恢明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彭红辉为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彭向红为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王蔚为市人民法院大瑶人民法庭庭长;
谭卫明为市人民法院镇头人民法庭庭长;
周更生为市人民法院沙市人民法庭庭长;
陈愈超为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汤铁镖为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何涛为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陈雷光为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彭睿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李爱莲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李岳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张建良为市人民法院土地房屋征收审判庭副庭长;
周如意为市人民法院沿溪人民法庭副庭长;
吴新炎为市人民法院镇头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唐志强同志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罗艳芳同志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黄恢明同志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彭红辉同志的市人民法院大瑶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彭向红同志的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王蔚同志的市人民法院沙市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谭卫明同志的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周更生同志的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陈愈超同志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汤铁镖同志的市人民法院沿溪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何涛同志市的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雷光同志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爱莲同志的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岳同志的市人民法院镇头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周如意同志的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唐珠明同志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邱文红同志的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杨晟同志的市人民法院沙市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易慧琳同志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一四年三月六日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32人,按姓氏笔画排列)
邓 翔 | 邓立波 | 龙花明(女) | 刘一江 | 刘仙娥(女) |
刘良成 | 刘雨文 | 刘学文 | 孙 龙 | 孙立武 |
杨 智 | 李 安 | 李学荣 | 李建军 | 连志明 |
肖凤伟 | 肖赛男(女) | 张 竞(女) | 张友根 | 张雪云(女) |
陈小玲(女) | 易怀泉 | 徐飞跃 | 唐林军 | 黄才胜 |
黄蔚德 | 焦爱国 | 鲁建文 | 鲁忠良 | 赖才腾 |
廖春华(女) | 黎善其 |
请假: 上午:孙建科、刘学文
下午:孙建科、李安、赖才腾、黎善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