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议 程
(2014年1月12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长余勋伟关于浏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书面审查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王坤球关于浏阳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浏阳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书面审查市财政局局长陈清关于浏阳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浏阳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4年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建文关于浏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院长戴智明关于浏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喻湘川关于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日程
(2014年1月12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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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 地点 | 下 午 | 地点 |
一 月 十 三 日 |
8:30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第一阶段): (1)宣布大会开幕(唱国歌); (2)余勋伟市长作政府工作报告。 9:30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第二阶段): (1)鲁建文主任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戴智明院长作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喻湘川检察长作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审查计划工作书面报告; (5)审查财政工作书面报告。 |
欧 阳 予 倩 大 剧 院 |
2:00各代表团会议: (1)审议人大常委会、政府、法院、检察院、计划、财政工作报告。 |
各 代 表 团 讨 论 地 |
一 月 十 四 日 |
8:30各代表团会议: (1)审议人大常委会、政府、法院、检察院、计划、财政工作报告; (2)讨论六个工作报告决议(草案)。 |
各 代 表 团 讨 论 地 |
2:30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通过六个工作报告决议; (2)中共浏阳市委书记曹立军同志讲话; (3)宣布大会闭幕。 |
欧 阳 予 倩 大 剧 院 |
关于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在2014年1月12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上)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友根
各位代表: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84名。闭会后,沿溪镇第四选区选举产生的黄阳代表调离本行政区,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淳口镇第二选区选举产生的寻金花代表、枨冲镇黄板桥、三元、和平选区选举产生的唐竹亭代表先后提出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分别经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同意接受其辞职,其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应参加本次大会的381名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现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81名。
特此报告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1月14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余勋伟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就,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市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确定的战略目标,牢牢把握“项目攻坚年”主题,深入实施“交通融城、产业兴城、人才活城、生态美城”发展战略,继续突出交通建设、产业繁荣、城镇提质、人才选用、改革创新、作风转变六个重点,真抓实干,赶超奋进,着力打造湘赣边区域性中心城市,奋力开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新局面。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同德、攻坚克难,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挺进三十强、再创新辉煌”而努力奋斗!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14年1月13日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 长 余勋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人民政府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挺进三十强、再创新辉煌”目标,团结拼搏,克难奋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市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转方式、调结构,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全年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40亿元,增长14.5%,工业总产值1798亿元,增长23.5%。完成财政总收入75.9亿元,增长37.3%,长沙考核财政收入64.2亿元,增长37.2%,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6.7亿元,增长48.5%。固定资产投资568亿元,增长30.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9亿元,增长13%。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20元。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达372.9亿元和301.1亿元,分别增长19.5%、28.6%。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财政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居长沙九区县(市)第1位,城市创新能力居全国第48位、全省第1位,县域经济与县域基本竞争力挺进全国50强,由第60位跃升至第47位。
工业经济量效齐增。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1340亿元,增长35%,成功创建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园区经济增长强劲,经开区、制造产业基地、两型产业园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510亿元、177亿元、30亿元,分别增长39%、33.1%、41.4%,完成财政收入17.5亿元、6.1亿元、1.3亿元,分别增长40%、20.5%、56.6%。全市规模工业企业达790家,年产值过亿元企业262家,过10亿元企业12家。乡镇特色工业集中区快速发展,实现工业总产值183亿元,增长26%。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机械制造、健康食品等支柱产业主导作用进一步增强,蓝思科技排名跃居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第309位,尔康制药引进全国首个药用辅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宇环数控税收增幅达170%。花炮产业集群实现生产总值190.9亿元,增长10.5%。新组建大型烟花集团3家,淘汰散小乱差花炮企业100家,研发应用无硫发射药,实现烟花燃放安全环保新突破。成功举办第十一届中国(浏阳)国际花炮文化节系列活动,浏阳花炮上榜中国“五星级地理标志”。
农业基础不断夯实。实现农业总产值125亿元,粮食播种面积123.6万亩,冬种油菜45万亩,新增油茶1.3万亩,人工造林6.3万亩。蔬菜、水果、花木等种植业稳步发展,生猪、黑山羊、水产品等养殖业效益提升。发放农机购置补贴2250万元,农机拥有量达12.7万台。发展农民合作社750家,全市达2719家,成功获批“全国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市)”。投入水利建设资金6.6亿元,长兴湖水库建设顺利推进,富岭水库实现关闸蓄水,除险加固小型水库46座,清淤山塘1.3万亩,疏浚沟渠260公里,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1处,解决了10.4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开发整理耕地3.6万亩,完成73个行政村电网改造工程和西湖山变电工程。新建沼气池1215口、生物质炉灶735台,农村生活能源结构不断优化。切实抓好防汛、防火、防疫和抗旱工作,实现了大旱之年无大灾。
第三产业更加繁荣。以全省第一的成绩荣获“湖南省旅游强县”称号。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成功创建为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确立“一园四镇”开发建设管理模式。全市接待游客1033.3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00亿元,分别增长15%和21.6%。完成自营进出口总额13.8亿美元,增长18%,蓝思科技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保持全省第一。新建改建标准化农贸市场9个,新增“湖南省国际知名品牌”2个,出台《浏阳蒸菜制作标准》,天马路美食休闲特色街区和平水汽车商贸特色街区初具规模。长沙海关浏阳办事处主体工程竣工。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0亿元,销售面积131万平方米。成功举办城市商务节、漂流节、房交会等节会活动。光大银行、招商银行顺利入驻,全市银行增至14家,金融保险、仓储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活力彰显。
二、抓项目、引人才,发展后劲持续增强
招商引资取得新突破。创新招商方式,拓宽招商渠道,注重项目开发和包装推介,成功举办“美丽浏阳”十大招商系列活动,推介重大项目140个,实现市外境内到位资金133亿元。新引进项目179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40个,10亿元以上项目10个,浏阳河智慧低碳产城融合示范区、基伍通讯等投资过100亿元项目成功签约,为我市跨越发展增添了强劲动力。
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开工重点项目97个,累计投资197.2亿元,增长14.1%,纳入长沙市的40个重大项目全部开工,开工率居长沙九区县(市)首位。积极对接国家产业扶持政策,争取上级资金24亿元。创新开展重点工作季度讲评和重点项目观摩活动,深入推进“两帮两促”,项目建设进展顺利。蓝宝石新材料、介面光电触控屏等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完成投资48.8亿元,产业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经开区和制造产业基地生活配套及服务产业完成投资14.2亿元,园区承载功能进一步提升。金阳大道、蒙西铁路等项目正式启动,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人才工程取得新成效。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出台优秀人才表彰奖励实施办法和特殊人才政府津贴制度,落实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实施“5358”工程,面向全国引进优秀党政人才235名、教育卫生类人才492名,其中重点领域引进博士8名。以“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方式,组织“揽万名英才·助浏阳腾飞”等大型人才招聘活动,招聘企业中高层管理人才1000名、企业专业技能人才15000名。搭建人才成长平台,公开选拔50名年轻干部到乡镇(街道)和园区挂职锻炼,为发展积蓄了人力资源优势。
三、重建设、强管理,城乡面貌明显改善
交通网络日益畅达。全力促成长浏高速竣工通车,市域高速路网全面贯通,通车里程达227.3公里,居全省第1位,17个高速互通口全部投入使用,乡镇(街道)均可在20分钟内进入高速。南横线一期、开元东路东延线二期建成通车,S309浏阳至官渡公路提质改造顺利完成。启动西北环线建设和张小公路、浏跃公路改造。修建农村公路384.4公里,完成永安立交桥、沿溪桥等危桥改造项目。新建李畋路、复兴南路等城市道路,拉通北正南路、邮电路、石霜路等5条断头路,提质改造蕉溪岭隧道至花炮广场路段、花炮大道、锦程大道等6条城市道路,“对外大开放、对内大循环”的交通格局基本形成。
城乡建设亮点纷呈。启动北正南路、黄泥湾等片区旧城改造,推进长兴湖、新屋岭等片区新城开发。完成花炮节“十大工程”建设,改造济川河两岸、花炮广场中心岛、西湖山山门等基础设施,提质居民聚集区3处、背街小巷6处,建设停车场5个,亮化城市道路23公里,建成集里环线汽车加气站。改造李畋路和锦程大道供水主管网,疏通城区下水管网堵点68个。依法科学推进征地拆迁,实现29个项目清零。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乡镇城建项目全面铺开,其中永安、大瑶、镇头、沿溪、大围山等5个重点镇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2.7亿元,建成项目26个,有效改善了镇区基础条件,城乡面貌日新月异。
人居环境逐步优化。大力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和市容市貌、乡村环境、交通秩序、非法营运四项整治。坚持疏导结合引导流动摊贩规范经营,强力整治渣土扬尘污染,拆违拆旧17.3万平方米,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植树312万株,建设大型垃圾焚烧炉80座,治理生猪养殖污染面积60.7万平方米。启动浏阳河流域综合治理和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完成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强力推进二氧化硫等主要排放物总量减排,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98%。成功获批“湖南省循环经济示范县(市)”。
四、惠民生、促和谐,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保障水平得到提高。民生领域支出45亿元,占公共财政总支出的73.1%。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工程,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4012人,新增城镇就业1.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9%。加大社会保障力度,“五大保险”新增参保4.6万人,报销城乡居民医疗费用4.6亿元,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2亿元、城乡低保金1.3亿元、大病医疗救助金1816万元、慈善款物937万元。改建扩建敬老院4所,新增床位400张。建设保障性住房2412套,改建农村危房1300户,切实保障和改善了基本民生。
公共事业加快发展。完成教育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推进里仁、李畋等学校建设,提质改造义务教育薄弱学校72所,建成教师公共租赁房400套、中心幼儿园12所,成功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国检。捐资助学达6500万元,田溪希望小学建成并投入使用。完成4个乡镇卫生院、39个村卫生室标准化改造。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所有药品(除中药饮片外)实施零差率销售。顺利通过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市)验收。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32‰以内,获评“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实施科技项目150个,申请专利715件,成功创建省知识产权示范县(市),连续12年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称号。新增5处全国文物保护单位,新建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成功举办浏阳河首届音乐节等文艺活动,长沙市八运会总分排名四区县(市)第1位,获评“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深入开展群众工作,完善信访源头化解机制,实现特护期进京赴省“零非访”目标,成为长沙市唯一的“零”访县(市)。落实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开展“安全大检查”清除隐患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刚性执法,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依法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领域违法行为,全年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开展“春雷行动”、“百日会战压发案、万人巡防保平安”、“星城金盾”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荣获全省“平安县市区”称号。
五、优作风、提效能,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全年办理人大议案1件、人大代表建议619件,承办政协委员提案309件,办结率均为100%。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行政许可事项23项,对接省市权力下放事项28项。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58万件。按照“三个一律”要求,实行开门办公和市级领导公开接访、审批事项限时办结、财政切块资金和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财源建设,坚持开源节流,强化税收征管,清收欠缴税费8亿元。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严控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经费支出,“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0.3%。开展“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坚决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发展环境持续好转。改版升级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民声e线谈”在线交流活动,开启“浏阳发布”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继续办好“民声通道”栏目,全年在线受理各类诉求1156件,畅通了网络民意渠道。
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人民武装、司法、审计、统计、市志档案、新闻出版、人防、外事、对台侨务、民族宗教等工作得到加强,工商、质监、武警、消防、烟草、气象、移民、水文、盐务、邮政、电信、移动、联通、石化、检验检疫、海事等部门作出积极贡献,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文联、科协、关工委、老龄委等群团组织及其他社会团体均取得新的成绩。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发展形势,我们始终不畏难、不动摇、不懈怠,举全市之力、集全民之智,众志成城、砥砺奋进,开创了百舸争流、千帆竞发的蓬勃态势,迈上了蓄势腾飞、跨越赶超的崭新征程。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得益于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团结拼搏和努力奋斗。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向老领导、离退休老同志和各界人士,向驻浏部队、武警官兵、政法干警,向所有关心支持浏阳发展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前进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经济持续高位增长压力较大,结构性矛盾突出,转型升级任重道远;可用财力不足,资源要素紧缺,环境容量制约等发展瓶颈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社会管理创新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予以解决。
2014年政府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措施
2014年是推进“六个走在前列”,率先建成“三市”、强力实施“三倍”的关键之年,也是实现浏阳跨越赶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之年。放眼全国,十八届三中全会奏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中国经济再一次扬帆起航。着眼浏阳,三条高速全线贯通,市域交通串联成网,城乡建设加快推进,发展空间将更加广阔;园区经济突飞猛进,支柱产业强势崛起,龙头企业纷纷入驻,发展动力将更加强劲;人才优势日益彰显,干部群众精诚团结,全市上下创新求变,发展氛围将更加浓厚。我们坚信,浏阳正处于一个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新的一年,我们要以只争朝夕、奋勇当先的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干劲,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全力推进浏阳新一轮建设大提速、产业大繁荣、品质大提升、民生大改善。
2014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挺进三十强、再创新辉煌”目标,牢牢把握“项目攻坚年”主题,深入实施“交通融城、产业兴城、人才活城、生态美城”发展战略,继续突出交通建设、产业繁荣、城镇提质、人才选用、改革创新、作风转变六个重点,真抓实干,赶超奋进,为建设湘赣边区域性中心城市而努力奋斗!
2014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长沙考核财政收入增长1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20%;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长沙市下达的责任目标以内。
为确保上述目标任务实现,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交通先行,完善城镇功能,加速推进城乡建设
基础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条件,必须加快交通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强化精细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以城乡建设质量的提升拓展经济社会发展空间。
坚持融城发展,畅通交通路网。按照“对外大开放、对内大循环”的思路,推进金阳大道、南横线二期工程建设,实现从浏北、浏西两个方向融入大长沙,接受省城的辐射带动发展。提质改造与周边县市特别是省际边区的出口通道,充分发挥湘赣边交通枢纽作用。全力配合蒙西铁路浏阳段建设,完成征地拆迁并启动项目建设。加快浏中文公路、大围山旅游干线公路、园永公路、沙市至赤马湖公路、社港至大洛公路和七宝山至官渡公路建设,完成浏跃公路、荷石公路和官渡至大围山公路提质改造,确保张小公路竣工通车,修建农村公路346公里,促进城乡道路联网成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大治超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规范道路运输秩序,提升城乡交通建管水平。
加快城乡建设,提升承载功能。高标准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构建“一轴三带”城镇发展格局。加快城市“东进”步伐,拉开城市发展骨架,以西北环线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长兴湖、道吾山、新屋岭等片区开发,建设充满活力的生态宜居新城。提质改造老城,综合开发黄泥湾、西门口、浦梓港等片区,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加快浏阳河六桥建设,改造城市主次干道5条、背街小巷5处、新建续建停车场10个,缓解城区交通拥堵状况。建设小区花园10个、垃圾中转站3个,提质居民聚集区2个,进一步完善承载功能。抓好示范带动,推进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重点培育一批工业重镇、旅游新镇、文化名镇、边贸强镇,努力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
推进环境同治,建设美丽家园。深入实施城乡统筹环境同治,落实“门前三包”、“庭院三包”责任制,继续抓好四项整治工作,严肃规划刚性,严格国土管理,强力推进拆违控违,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快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深入开展“三年造绿大行动”,保护好西湖山、天马山、道吾山、蕉溪岭等生态环境,重点建设浏永、浏东、浏跃、浏文4条绿色景观大道和5条城市绿道。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建设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垃圾渗漏液处理厂,完善城乡污水管网,切实提高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率。加强三大河流、农村面源和重金属污染治理,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
二、坚持园区引领,促进产业提质,着力做强工业经济
实施“产业倍增”战略,抓好园区平台建设,坚持走内涵式集约发展之路,努力构建“板块驱动、多极支撑”的工业经济体系。
完善功能配套,夯实园区发展平台。按照企业集中、产业集群、资源集约、功能集聚的要求,把园区打造成集聚高端产业的重要平台。经开区加快建设长郡实验学校、金乌艺术中心等配套设施,成立园区出租车公司,切实增强承载功能,全力打造“千亿园区,百亿集群”。制造产业基地拉通永和路、新河路等主干道,完成普洛斯物流项目建设,推进永安新城二期、海滨商业广场等配套工程建设。两型产业园实施东进扩容,完成紫荆东路、立新路、富岭水库引水工程、东线污水收集管网系统等基础项目和德康工业园、香嘴巴等产业项目建设,打造省级安全食品产业园区。整合优势资源,扶持花炮原材料、现代家具等产业发展,做强乡镇特色工业集中区。
壮大支柱产业,促进工业全面繁荣。做大做强工业集群,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以蓝思科技、介面光电、基伍通讯等领军企业为依托,吸引相关配套企业进驻浏阳,致力打造全国乃至世界一流的移动智能终端产业集群。以国家创新药物孵化基地为平台,依托尔康制药等医药龙头企业,加快引进新项目、新技术、新产品,努力在国家一类新药的生产研发上实现突破,培育一批明星药企。促进宇环数控等优势企业创新发展,推进浏阳制造融入长沙制造产业体系,引导现代装备、汽车零配件、再制造产业向高端制造业发展,形成浏阳品牌。引进包装、冷冻、仓储、食品机械等上下游产业,延长产业链条,打造安全放心、富有特色的健康食品产业集群。
实施“四化两型”,推进花炮转型升级。引导花炮产业走“集约化、专业化、机械化、信息化和安全型、环保型”的“四化两型”之路,着力建设花炮产业集中区。全面整顿行业秩序,促进行业转型提质,树立浏阳花炮“科技、安全、环保”新形象。成立花炮技术咨询团队,整合本土花炮产业技术资源,加大科技研发力度,重点支持无硫微烟新材料、新产品和自动化程度高的新机械研发推广。建设花炮标准检验所,完善电子防伪信息系统,提高品牌保护能力。搭建花炮产业集群信息平台,升级传统营销体系。促进花炮产业向产品研发和服务贸易两端延伸,着力提升花炮产业附加值,创造新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
三、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农民收入
以新农村建设为引领,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三农”扶持力度,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生态引领发展现代农业。按照高效农业、特色农业、规模农业、生态农业、景观农业的发展思路,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巩固提质粮食、蔬菜、生猪等优势产业,重点发展花木、水果、油菜、油茶、黑山羊等特色产业。遏制耕地抛荒,确保粮食安全,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15万亩,油菜46万亩,蔬菜45万亩。推广生态养殖,出栏生猪150万头、牛4万头、黑山羊80万只,出笼家禽1500万羽,水产品2.8万吨,初步建立标准化养殖体系。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园、围山万亩水果园、花卉苗木产业园等农业园区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提高农机装备水平,继续推进水稻、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
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打造美丽乡村。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除险加固水库13座,清淤山塘1.3万亩,疏浚沟渠260公里,续建配套灌区1个,更新改造机埠36处,新建沼气池1000口,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6处,解决9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推进六大仓储基地建设,健全粮食储备体系。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好三大河流和株树桥库区水源综合保护工作。严格保护耕地,继续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开发整理耕地4.7万亩,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推进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切实做好防汛、防火、防疫等工作。
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加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培育现代农业领军人才、农村实用型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引导农民就近就业,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调整优化种养结构,鼓励发展家庭农场,支持农民兴办专业合作社,健全农产品供应体系,引导农超对接、农企对接,鼓励多样化经营,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鼓励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强化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确保各项政策补贴、项目补助及时到户,提高农民政策性收入。
四、舞活旅游龙头,力促三产繁荣,有效激发经济活力
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是扩大经济总量、优化经济结构的战略选择。突出以旅游带动商贸繁荣,建设活力迸发的现代服务体系,促进三产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
完善配套,建设旅游强市。打响“旅游新方向,中国大围山”品牌,启动大围山5A级景区创建,加快大围山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一园四镇”和浏东公路沿线生态旅游示范带建设。完善胡耀邦故里旅游区、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纪念馆等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力争将中国花炮文化博物馆创建为国家4A级景区。办好“春赏花、夏漂流、秋品果、冬滑雪”系列特色旅游节会。组织策划旅游项目招商会,推介一批重点旅游招商项目。力争接待游客1200万人次,旅游收入突破120亿元。
加强引导,优化商贸格局。完善城区商业网点布局,大力发展楼宇经济,打造美食、汽车、土特产等特色商业街区。加大本地品牌培育力度,鼓励使用本土产品,引导蒸菜、菊花石等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办好城市商务节、房交会等节会,繁荣城市商贸业态,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壮大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业态。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城乡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和城区专业市场整合优化,完善乡镇商贸网点。实施百城千镇县乡流通再造工程,健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和农村现代化物流配送体系,促进乡镇流通主体规模化、连锁化和品牌化,努力建设湘赣边商贸物流中心。
打造特色,塑造文化品牌。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重点打造“欢乐浏阳河”、“智慧浏阳河”、“浪漫浏阳河”三大文化品牌。以“心中那首歌,最美浏阳河”为核心主题,办好浏阳河音乐节、“浏阳河之夜”周末剧场等特色活动,丰富城市文化内涵。做大做强“智慧浏阳河”文化创意孵化基地,重点推进浏阳河城区段文化创意产业建设。争取将浏阳河文化产业园申报为省级重点园区,着力提升“浏阳河”文化品牌的国际影响力。
五、注重招强引优,加快项目建设,切实增强发展动力
牢牢把握“项目攻坚年”主题,以大招商促进大开放,以大项目推动大发展,全力以赴狠抓招商引资,下大力气发展民营经济,努力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民营经济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全力抓好招商引资。牢固树立“招大商、选优商、引强商”理念,科学规划,分类指导,严格准入,重点开展产业招商、园区招商、片区招商,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强、财税贡献大的项目,有效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健全重大招商项目调度协调机制,严格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优化政务服务和投资环境。继续聚焦珠三角、长三角、港澳台等重点区域,精心组织“美丽浏阳”系列招商活动,科学筛选、包装、推介一批重点项目,提高招商的针对性和成功率,力争引进项目180个以上,其中投资过亿元项目40个以上。
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准确把握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资金投向,加大项目储备、申报力度,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市投资计划。全年铺排重点项目112个,投资230亿元,重点建设“十大基础设施项目”、“十大产业项目”、“十大民生项目”。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做好转办、交办、批办、督办工作,加强协调服务,着力破解用地、资金、人才等要素瓶颈,营造“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优服务”的项目发展环境。落实和完善项目法人制、联点责任制等工作机制,深入开展重点工作季度讲评和重点项目观摩活动,树立以项目建设论英雄、排座次、定奖惩的工作导向。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拓宽民营经济投资领域,落实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创新中小企业帮扶机制,完善领导联系企业制度,浓厚亲商、爱商、护商氛围。清除市场壁垒,加强市场监管,建设开放透明、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深入实施“5358”工程和“揽万名英才·助浏阳腾飞”计划,继续开展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支持民营企业管理创新、品牌建设和上市融资,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大学生“科技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失业者“自主创业”,推动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民营经济聚集,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六、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持续改善民生民利
突出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实现民生共建共享,健全广覆盖多层次的就业社保体系、均等化便利型的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网格化的现代治理体系。
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推进社保扩面征缴,新增“五大保险”参保4万人。积极探索医疗保险付费制度改革,严格管理社保基金,确保安全运行。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新增城镇就业1.4万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000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城乡低保、临时救济、大病救助和残疾人、失独困难家庭帮扶力度,积极开展助学助医、安老救孤等慈善公益活动,及时救助困难群众。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新建改建乡镇敬老院7所,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体系,建设公共租赁房2190套,改造棚户区600户、农村危房1100户,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继续加大对基层的关心和支持力度,市财政增加1亿元支出用于提高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保障水平,其中乡镇(街道)差额拨款人员人均增加8000元,各村(社区)年运转经费由12万元提高至15万元。
促进公共事业发展。优化配置城乡教育资源,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改造农村薄弱学校65所,建设教师公共租赁房400套,引进优秀教育人才380人。加快建设教师进修学校及附属小学等重点项目,缓解城区入学难问题。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力争教育强乡镇(街道)创建率达100%。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成公共卫生中心。继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新建改建乡镇卫生院3所、村卫生室19个。坚持中西并重,巩固中医工作国家先进县(市)成果。积极应对计生政策新变化,提高计生管理服务水平。鼓励自主创新,申请专利850件,投入科技扶持资金2500万元。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成乡镇综合文化站10个,完善农村体育设施80处,送戏下乡100场。推进胡耀邦故居、秋收起义纪念园等重点文化项目建设,加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市场监管,办好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等文体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加强基层自治,依法开展新一届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落实领导公开接访、“四访一包”制度,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推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健全事故预警和防范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坚持严查严管、严处严罚,探索推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积分管理办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深化“平安浏阳”、“法治浏阳”、“和谐浏阳”建设,完善天网工程,构建网格化、信息化、社会化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两抢一盗、黄赌毒、非法集资、传销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七、加强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政府效能
当前,浏阳正处于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政府工作重任在肩。我们必须坚决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深化改革,建设创新政府。推进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用好用足用活上级
下放的管理权限,做好简政放权工作,赋予园镇更多发展自主权。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努力实现“一站办结”。深入推进财税分配体制改革,加大整合专项资金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启动金融市场化改革,畅通社会资本进入金融行业渠道,探索成立民营银行。创新国有平台公司运营体制,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市政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依靠改革创新充分释放经济社会发展潜力。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提高政务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增强信用意识,维护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和土地招拍挂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行政行为。坚持依法治税,提高财源建设管理水平,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财力。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推进现代法治政府建设。
转变作风,建设廉洁政府。践行“一线工作法”,坚持“三个一律”,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规定,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行行政审批项目收费政策、收费标准公开,打造“阳光政务”。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索拿卡要等不正之风。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各位代表,蓝图绘就,正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需策马加鞭。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奋发拼搏的高昂斗志、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脚踏实地的务实作风,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为实现“挺进三十强、再创新辉煌”目标而努力奋斗!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浏阳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4年1月14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浏阳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关于浏阳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4年1月13日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坤球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全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计划执行情况
2013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我市以“六个走在前列”大竞赛活动为抓手,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大环境,加速向“挺进三十强、再创新辉煌”宏伟目标迈进,圆满完成了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经济实力再上台阶
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940亿元(预计数,下同),增长14.5%,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8.1:72.1:19.8;完成财政总收入75.9亿元,增长37.3%,长沙考核口径财政收入64.2亿元,增长37.2%,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6.7亿元,增长48.5%,增幅居长沙九区县(市)之首。成功获批全国首批“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和全省首批“循环经济示范县(市)”。城市创新能力居全国第48位、全省第1位。市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挺进全国50强,跃居第47位,较去年提升13位,综合实力稳居全省第二。
工业增速势头强劲。实现工业总产值1798亿元,增长23.5%。其中,电子信息284亿元,增长56.6%;生物医药161亿元,增长23.9%;机械制造146亿元,增长26.7%;健康食品145亿元,增长30.5%;鞭炮烟花190.9亿元,增长10.5%。全市年产值过亿元企业达262家,其中过10亿元企业12家。
农业生产保持稳定。实现农业总产值125亿元,增长6.8%。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23.6万亩,水果、花木、蔬菜、油茶、油菜、烤烟等种植业稳步发展。出栏生猪199万头、牛2.9万头、黑山羊71.6万头,出笼家禽1202万羽,水产品总量2.6万吨。人工造林面积6.3万亩,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750家,成功获批全国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市)。
三产发展凸显活力。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186亿元,增长11.2%。全年接待游客1033.3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00亿元,分别增长15%和21.6%,成功创建大围山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9亿元,增长13%。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正式入驻,全市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372.9亿元和301.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5%和28.6%。成功举办第十一届国际花炮文化节、城市商务节、房交会等节会活动。仓储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初显成效。
(二)项目建设成效显著
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68亿元,增长30.5%。安排重点建设项目100个,完成投资197.2亿元,占计划的102%。引进项目179个,完成市外境内到位资金133亿元,增长22.8%。实现向上争资25亿元,占任务的142.9%;融资27亿元,占任务的174.2%。
交通设施日益完善。长浏高速建成通车,南横线一期、开元东路东延线二期顺利竣工,S309浏阳至官渡提质改造提前完工。浏跃公路提质改造、张小公路、淳乌公路大修稳步推进,硬化农村公路384.4公里。启动金阳大道、西北环线、浏中文公路建设。拉通邮电路、石霜路等5条断头路,提质花炮大道、环府路、景程大道等6条城区道路。城乡交通设施逐步完善,“对外大开发、对内大循环”的路网基本成型。
工业项目加快推进。完成工业投资350亿元,增长29.1%,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61.6%,工业投资占固投比重位列长沙市九区县(市)第一。浏阳经开区引进项目16个,总投资达200亿元,其中投资过30亿元项目1个,过10亿元项目2个。制造产业基地引进项目13个,总投资21.2亿元。两型产业园引进项目21个,总投资8.1亿元。
房地产项目理性回落。完成房地产投资40亿元,同比增长29.8%,较去年回落25.4个百分点。房地产在建项目48个,房屋新开工面积126.6万平方米,实现房屋销售面积131万平方米,销售金额46.5亿元。
(三)民生民利持续改善
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120元。新增城镇就业1.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转移农村劳动力1.8万人,占年初任务的166%。完成职业培训1.2万人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612万元。
民生保障不断加强。建成保障性住房2412套,改造城市棚户区157户,改建农村危房1300户,发放建房补助356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率分别达97%和99.1%。新增“三无”(五保)保障对象310户共316人,其他城乡低保对象186户共370人,发放城镇低保金4063万元,农村低保金9264万元,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实施科技项目150个,申请专利715件,实现高新技术产值634亿元。投入3亿元完善教育设施设备,办学条件明显改善,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国检。新建乡镇综合文化站5个,村(社区)文化活动室10个。浏阳烈士陵园、秋收起义纪念园等项目进展顺利。浏阳河文化产业园、花炮文化创意园建设稳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机构更加完善,低生育水平得到巩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3‰。
两型建设深入推进。全面开展两型示范创建活动,制定了10类两型创建标准体系,三口镇等4家单位成功获批为省两型示范单位,获批数量居全省县市区前列。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成功引进浏阳河智慧低碳产城融合示范区项目。全民绿化三年行动和城乡环境同治强力推进,植树312万株,治理养殖污染面积60.7万平方米,拆违拆旧17.3万平方米,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实现100%;实施浏阳河、南川河、捞刀河综合整治,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SO2)比上年削减2%,化学需氧量比上年削减2%,万元GDP能耗下降4.8个百分点。在全省县级城市中率先启动定期发布城区空气质量制度,城区空气优良率保持100%,群众环境满意度和幸福感不断提升。
二、2014年宏观经济形势分析
2014年,我市经济发展将继续保持良好势头,总体呈现“又快又稳,逆势上扬”的发展态势。但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
从全球看,世界经济低速增长态势仍将延续,潜在通胀和资产泡沫压力加大,世界经济已由危机前的快速发展期进入深度转型调整期。从国内看,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但宏观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经济运行存在下行压力,稳中求进仍是经济工作总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总体部署,将进一步激发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从我市看,经济发展基本面持续好转,跨越赶超动力强劲。在金融方面,金融安全区建设成效显著,金融体系日益健全,全市目前已拥有14家金融机构和3家小额贷款公司,存贷款余额总量大、增长快,为我市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在投资方面,经开区等七大经济板块聚合发力,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事业等重大项目快速推进,投资将继续保持较高速度增长。在消费方面,随着省会半小时经济圈和市域一小时经济圈形成,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就业再就业形势良好,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消费能力整体提升,消费活力将持续迸发。在出口方面,受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大等因素的影响,鞭炮烟花、电子信息等产业出口形势面临新的挑战。
三、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
长沙市考核口径财政总收入增长18%。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20%。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2%。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5%。
工业总产值增长18%,规模工业总产值增长22%。
农业总产值增长5%。
自营进出口总额增长5%。
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18%。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5%。
城镇化率提高2.5个百分点。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32‰以内。
四、工作措施
(一)注重协调发展,提升宏观管理水平
加强宏观管理。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力实施“交通融城、产业兴城、人才活城、生态美城”发展战略,加强对宏观政策、经济发展形势的研判,切实提高经济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深入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引导工业园区特色发展,打造七大核心经济板块,优化发展空间布局。探索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发展规划、国土利用规划等规划相统一的方法和路径,逐步实现一张图管全市。加强对专项规划编制(修订)的管理,建立规划编制(修订)审批、备案机制,确保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各专项规划之间相互协调。
激活发展要素。严格项目用地管理,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提高土地资源效益,创新征拆办法,确保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强化招商引资,更加注重产业链招商,规范融资平台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努力破解建设资金难题。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扎实推进“5358”工程,提高劳动力综合素质,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积蓄人力资源优势。
强化两型引领。利用好全国发展和改革试点城市和国家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重要组团的平台作用,统筹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综合配套改革。加大两型示范创建力度,深入推进“两型五进”工程,策划实施一批两型建设和改革重大项目,培育一批两型示范点,打造1-3个两型示范综合片区。加强对森林、水源、湿地的保护,确保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大力推广清洁低碳技术,努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进省循环经济示范市建设。加快太阳能应用推广,引导风力发电有序发展,积极推进管道天然气入浏工程。严格实行企业准入制度,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淘汰落后产能。继续推进“城乡统筹环境同治”和“全民绿化三年行动”,加强柏加生态绿心区的保护建设,不断提高人均绿化面积和森林覆盖率。综合治理域内三大河流,依法关停河流两厢污染企业。努力完善运营条件,发挥乡镇污水处理厂作用。
(二)注重投资驱动,提升项目建设效益
主抓项目建设。牢牢把握“项目攻坚年”主题,强力推动金阳大道、西北环线、蒙西铁路、浏中文公路等“十大基础设施项目”、蓝思科技三期、基伍科技智谷、大围山生态旅游整体开发等“十大产业项目”、浏阳经开区长郡实验学校、乡镇卫生院敬老院、保障性住房等“十大民生项目”建设,启动浏阳—大围山、浏阳—跃龙—柏加、浏阳—永安、浏阳—大瑶—中和等四大绿道建设,确保实现交通融城、产业兴城、生态美城战略目标。
严抓项目管理。贯彻执行《浏阳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浏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重点项目管理,定期开展项目讲评和项目观摩活动,加大项目建设的督查考核力度,树立以项目建设论英雄的工作导向,确保项目建设计划如期完成。创新社会投资项目管理,优化备案、核准手续,放宽社会投资准入领域,畅通社会投资渠道,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带动作用。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坚持“凡是需要财政安排资金的项目必须纳入政府投资计划,凡是纳入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财政资金安排必须兑现”原则,从立项、审批、招投标、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着手,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紧抓项目争取。加强对中央和省市政策的研究,顺应国家发改委投资改革思路,精心做好项目策划、包装和储备,更加重视对示范试点等发展平台的争取。探索建立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财政垫付制,努力提高项目质量,争取更多项目纳入上级投资计划。创新考核奖励举措,提高全市争资引项工作积极性。围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现代制造、健康食品等产业链,找准优质项目,招大引强。
(三)注重转型跨越,提升工业经济质量
壮大工业引擎。深入实施“百亿集群、十亿企业”工程,全力推进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机械制造、鞭炮烟花、健康食品等产业集群深度发展。以基伍通讯为主体,建设集手机制造、科研检测、商务销售于一体的智能手机整机生产基地,打造世界一流的移动智能终端产业集群。加快蓝思科技玻璃面板、蓝宝石新材料生产基地、介面光电触控屏生产线等项目建设,延长电子信息产业链。推进凯中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汉龙水电设备生产等项目建设,做大做强制造与再制造业。全面实施“环保烟花产业示范工程”,鼓励花炮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业内并购重组,走集团化经营道路。加大花炮新材料、花炮机械的研发力度,增加花炮文化创意含量,建立生产、检测、运输、燃放等行业国际标准和认证体系,打造浏阳花炮安全、环保品牌。抢抓长沙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契机,探索建立花炮贸易跨境电子商务试点。
夯实支撑平台。做大园区经济总量,增强园区支撑作用,着力打造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产业基地、两型产业示范园、浏阳河文化产业园、花炮产业集中区、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大围山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等七大板块园区。推进生物产业基地会展中心、再制造产业发展展示中心、再制造旧件回收物流拆解清洗中心等项目建设,完善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荷花、大瑶、沙市、镇头、沿溪、龙伏、社港等工业集中区的引导,明确功能定位和产业方向,努力营造齐头并进的发展态势。
实施配套改革。创新园区管理模式,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园镇发展协调互动、深度融合。探索建立“大园带小园”的发展模式,推动园区资源、管理、技术等优势向工业集中区覆盖。抓住国家“营改增”税制改革机遇,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四)注重优化结构,提升三产服务品位
加快城镇建设。充分利用我市地处长株潭城市群和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有利区位条件,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产城融合发展,努力将我市打造为湘赣边区域性中心城市。高质量建设长兴水库片区等项目,稳步推进北正南路拓展以及原建设局、粮食局仓库、蒲梓港、黄泥湾、城西、宝塔岭公园、教师进修学校、圭斋路老地税局、外贸宿舍等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提升城市品位。加快永安、大瑶、镇头、沿溪、大围山等中心城镇和特色镇建设,以浏永——浏大——大文公路为主轴,以浏东、浏跃、永社公路为分支,着力构建“一轴三带”城镇发展格局,依托新型城镇网络,探索农民进城镇新路径,稳步提高城镇化率。
发展现代服务。优化商业布局,精心打造商贸、饮食、汽车等特色街区,提升消费水平,发展楼宇经济。支持家居建材城、花炮商贸城、彩虹商业广场、博大大酒店等项目建设;加大浏阳蒸菜品牌推广力度,做强餐饮业;合理规划汽车4S店布局,推动汽车消费健康发展。加快浏阳大型烟花物流园、大鸿运物流园等项目建设,规范发展电子商务、邮政、快递等第三方物流业。推进夕阳红托老康复中心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加强浏阳河文化、花炮文化、菊花石文化三大文化品牌建设,做好浏阳河文化产业园、花炮文化创意园等大型文化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策划包装等招商工作,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做活旅游文章。加快大围山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加大“旅游新方向,中国大围山”品牌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大围山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进以柏加、镇头、普迹为核心的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的规划建设,大力发展庭院总部经济,打造“浏阳河九道湾”旅游品牌。整合红色旅游资源,抓好耀邦故居文物资料保护研究中心、秋收起义纪念园、烈士陵园项目建设。依托大浏、浏醴、长浏高速,做好旅游区域协作文章。
(五)注重夯实基础,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
加大农村投入。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清淤扩容山塘1461口,除险加固重点小Ⅱ型水库13座,渡槽61处,实施小溪河小河段河道治理及革命老区水土保持治理,提高防洪抗旱能力。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力度。开发整理耕地4.7万亩,新建沼气池1000口,完成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建设20处。
提高农业效益。稳定粮食生产,继续做好新增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和优质稻产业开发项目,提高单位粮田产粮能力。深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发展培育精品农业,深入推进“一村一品”工程,加快花木、水果、蔬菜、油菜、油茶、烤烟、禽畜养殖等特色产业发展。建设沿溪、三口、古港3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园,万亩围山水果精品园和浏阳花卉苗木产业园,鼓励农业合作社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抢抓国家大力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向县城、中心镇集聚机遇,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农产品加工规模、档次、效益和品牌影响力。
加强科技推广。加大科技兴农扶持力度,稳定农业科技推广队伍,注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健全农民培训机制,培养技术型农民。培育扶持农机大户,提高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
(六)注重民生改善,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强化民生建设。巩固全省教育强市地位,统筹推进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深入推进合格学校建设,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自主创新,努力提高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落实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减轻城乡居民医疗负担。完成市公共卫生中心主体工程等项目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积极对接计生政策调整,加强计生管理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计划生育工作在全省争先进位。大力发展文体事业,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开展“欢乐浏阳河”等文娱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夯实保障措施。深入推进创业富民工程,以创业带动就业。新增城镇就业1.4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1.1万人,实现再就业3000人。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创新大病救助等困难救助补助办法。加大城乡低保、孤残和老年人生活保障力度,加快慈善、助残、养老事业发展,积极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新建续建保障性住房2190套。
优化社会环境。创新社会管理,推行政务公开,鼓励群众依法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强化“三个一律”要求。加强价费管理,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城市人行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开展花炮、矿山、交通、危化、建筑、食品、药品等领域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化“平安浏阳”、“法治浏阳”建设,依法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消费氛围,倡导“低碳生活、绿色出行”的生活理念。
各位代表,新一轮机遇将带来新一轮发展,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凝心聚力,砥砺奋进,为“挺进三十强、再创新辉煌”而努力奋斗!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浏阳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4年1月14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财政预算,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4年1月13日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陈 清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会议报告浏阳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民团结奋斗、努力拼搏,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全面进步。同时,财政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759163万元,占调整预算105.7%,同比增加206047万元,增长37.3%。长沙市考核口径收入(公共财政收入)完成641803万元,占调整预算107.3%,同比增加174062万元,增长37.2%。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367195万元,占调整预算113%,同比增加119882万元,增长48.5%。
分征收部门完成情况:市国税局完成289182万元,比上年增加57404万元,增长24.8%;市地税局完成210882万元,比上年增加35627万元,增长20.3%;市财政局完成259099万元,比上年增加113016万元,增长77.4%,其中国土收入完成117360万元,增长37.5%。
基金收入完成139863万元(其中国土收入117360万元),比上年增加36042万元,增长34.7%。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公共财政总支出完成616037万元,同比增加155488万元,增长33.8%。剔除上级专项追加和结转项目201517万元,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完成414520万元,同比增长40%。
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分科目完成情况详见附表2。
2013年基金支出完成147332万元,比上年增加31618万元,增长27.3%。
2013年省下达我市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700万元。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我市将该资金部分用于偿还前期转贷资金本息,其余部分重点用于安排教育、廉租房及农村公路建设等方面的民生支出。
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结算,全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36719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5943万元,上级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70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59049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4500万元,收方合计684387万元;公共财政总支出完成616037万元,上解支出17108万元,付方合计63314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1242万元,剔除结转使用项目51131万元,净结余111万元。全年实现收支平衡,并略有节余。
上述预算执行情况是快报数,在决算编制汇总后还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3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呈现“三个同步”的特点:
(一)财源培育与经济发展相同步,在经济稳步增长和发展质量持续提升的带动下,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成果显著。全面贯彻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一方面促进投资、消费、出口同步拉动,保持经济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全年统筹安排财政性政府投资资金34.65亿元,支持南横线一期、S309浏阳至官渡公路、张小公路、城市提质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金融体系,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存贷款余额保持快速增长,有效促进域内内需扩大;积极争取上级花炮出口退税政策继续执行,加大海关建设投入,市财政本级负担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支出5800万元。另一方面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全市安排新型工业化、花炮产业集群发展、科技、商贸旅游等专项资金1.1亿元,促进花炮、食品等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落实大围山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文化产业园和浏阳河智慧低碳产城融合示范区的支持政策,支持“湖湘宝地、美丽浏阳”系列招商推介和“5358人才工程”实施;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积极稳妥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实现减税3000万元;突出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出台扶持企业上市奖励政策,支持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加快发展;继续鼓励银行、信用担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强对企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全年统筹整合拨付专项奖补资金2300万元。同时,突出“产业繁荣”举措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优先支持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机械制造等现代制造业和金融业等现代服务业,优先支持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优先支持新型城镇化发展,在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上述产业和区域税收实现了快速增长,成为拉动全市税收增长的主要力量。
2013年我市主要经济指标稳步提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40亿元,增长14.5%,工业总产值1856亿元,增长27.4%,增速均居长沙九区县(市)第1位,城市创新能力居全省第1位,县域经济与县域基本竞争力首次挺进全国50强,由第60位跃升至第47位。在经济增长和发展质量提升的强力带动下,财政收入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同时质量不断提高,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占公共财政总收入比重达57.2%,比上年提升4.3个百分点,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机械制造、金融、花炮等重点行业对税收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91%。区域发展呈现你超我赶的良好态势,乡镇实现税收12.7亿元,占全市公共财政收入的16.7%;城区实现税收9.8亿元,占全市公共财政收入的12.9%;园区实现税收19.8亿元,占全市公共财政收入的26.1%。
(二)支持“三农”发展与优先保障民生相同步,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稳步提高。我市小城镇数量众多,行政村(社区)达401个,农村常住人口达64万,切实将强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十分重要。2013年,统筹上级和本级财力安排农林水事务支出8.5亿元,重点支持了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农村公路建设等工程;发放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家电汽摩下乡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专项补贴共计3.22亿元;投入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集中连村和“美丽乡村”试点建设项目资金5638万元,进一步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机制;投入村级运行保障经费4812万元,着力保障村级组织有序运行;投入粮食、烤烟、油菜、育林、油茶等农业产业化发展奖补资金7430万元;投入扶贫整建村、新农村建设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同心示范村(社区)建设、敬老院建设、农村土地整理及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一体化重点镇建设等奖补资金共计2.18亿元。完善和健全“四园一基地”财政体制,发挥财政政策支持乡镇发展的杠杆作用,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稳步提高。
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年八大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总支出的73.1%。全市教育支出10.87亿元,全面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支持幼儿园建设、学生资助、教师公租房、薄弱学校改造等项目,出台支持长郡中学落户经开区政策,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化。全市医疗卫生支出5.38亿元,倾力支持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改革、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卫生事业改革,为城乡居民提供全方位的医疗保障。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亿元,支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大病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提标,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建设保障性住房2015套,改建农村危房1300栋,切实保障和改善了基本民生。增加公共安全投入,为社会稳定提供财力支持。积极整合财政资金,强力推动城乡社区建设和节能环保事业,全年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75亿元、节能环保支出2.17亿元,启动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作,支持乡镇25座污水处理厂建设、城区污水和排水管网改造、“两清一保二维护”、城乡统筹环境同治、垃圾填埋场建设、循环经济、可再生能源建设等。
(三)深化财政改革与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相同步,继续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和市委“三个一律”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增长,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公开财政专项资金172项384批次共21.9亿元。二是充分发挥部门协同作用,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征管,继续完善财税和国土收入市镇(乡)、市园财政体制,创新税收征管考核办法,规范国土收支管理,确保财政收入任务完成。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初步建立了交通等民生项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投入机制,大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三是加快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规范化步伐,完成政府性债务“五级”联审清理工作,启动对国有融资平台公司资金“双控”管理。四是全面推进工资统发改革,启动第二步津补贴和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规范工作。五是加快实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六是首次试编2014年全口径财政综合预算,将监察、审计、财政等监督程序贯穿预算编制全过程。同时,我市的金融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库集中支付、财政信息化建设、公务卡改革、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投资评审、公车管理、财政监督和会计管理等财政改革管理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七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全年争取上级各项资金26.1亿元。八是坚决落实市人大决议,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8件,满意率达100%,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机制不断健全。
2013年,在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成绩来之不易。但仍然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表现在可用财力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预算执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仍需进一步提高等。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改革创新,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和新特点,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求真务实,不断提高财政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2014年财政预算
2014年财政工作将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挺进三十强、再创新辉煌”目标,牢牢把握“项目攻坚年”主题,深入实施“交通融城、产业兴城、人才活城、生态美城”发展战略,继续突出交通建设、产业繁荣、城镇提质、人才选用、改革创新、作风转变六个重点,真抓实干,赶超奋进,为打造湘赣边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要求和《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全市经济发展规划和财力情况,拟对2014年全口径预算安排提出如下建议:
(一)财政预算安排建议
1、财政收入预算安排建议
全市财政总收入安排957300万元,比上年增长26.1%;长沙市考核口径收入(公共财政收入)安排757300万元,比上年增长18%;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安排4407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
分征收部门安排情况:市国税局344100万元,比上年增长19%;市地税局262500万元,比上年增长24.5%;市财政局350700万元,比上年增长35.4%,其中国土收入20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70.4%。
2、财政支出预算安排建议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489376万元,比上年增加74856万元,增长18.1%。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分科目安排情况详见附表4。
3、财政预算平衡情况
综合财政收支预算和体制情况,2014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安排4407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26247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59363万元),减去上解中央、省、市支出17500万元,本级可用财力为549447万元;全年安排财政支出548739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59363万元,本级财政支出489376万元(含园区体制兑现和乡镇分成体制预计支出),收支相抵,结余 70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17280万元,比上年增长55.4%,其中国土收入20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17280万元,比上年增长47.5%;全年收支相抵,实现预算平衡。(详见附表5)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建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9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900万元;全年收支相抵,实现预算平衡。(详见附表6)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84258万元,同比增加24613万元,增长15.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69005万元,同比增加37758万元,增长28.8%。(详见附表7)
(五)政府性债务预算安排建议
全市计划新增政府性债务335300万元,比上年增长29.81%。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40000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83925万元,其他相关债务11375万元。
根据省政府下达我市2014年度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数,将对举债计划进行再分配,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2014年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2014年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第一年,财税部门将围绕市委确定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落实,科学理财巧谋划,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
(一)进一步突出发展重点,加快经济转型升级
牢牢把握“项目攻坚年”主题,安排政府投资项目资金40亿元,加大对重点基础设施领域的投入力度,着力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作用,积极支持政府性融资平台发挥建设主力军作用,引导和扩大社会投资。突出交通建设,构建“对外大开放、对内大循环”的交通路网,提升交通区位优势,加快“交通融城”步伐,努力打造湘赣边区域性中心城市。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着力构建“一轴三带”城镇发展格局,精心绘好“湖湘宝地、美丽浏阳”的壮美蓝图。改造提升传统花炮产业,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努力构建产业结构高级化、产业发展集聚化、产业竞争力高端化的现代产业体系,筑牢实体经济基础。多举措推动工业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强化科技创新驱动,支持企业技术研发,创立自主品牌,提升核心竞争力;大力支持旅游项目开发;鼓励发展电子商务、蒸菜等产业连锁经营,支持文化产业、特色商业街及专业市场建设;完善外贸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扩大出口;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5358人才工程”实施,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浏创业。加快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产业基地、两型产业示范园、浏阳河文化产业园、花炮产业集中区、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大围山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等七大板块园区建设,构筑“板块驱动、多极支撑”的经济格局,进一步发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机械制造、花炮产业等支柱产业对经济发展的拉动效应,牵引各主导产业升级发展。
(二)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继续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保基本、可持续”原则,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完善财政对基层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以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公共交通、社会保障和就业、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领域为重点,着力解决因发展不平衡而造成的公共服务水平差异。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对粮食生产、水利建设和县乡道路等项目继续实施“以奖代投”政策,大力支持长沙市确定的城乡一体化重点镇建设。加大环境治理、绿道建设投入力度,突出节能减排,充分发挥浏阳河智慧低碳产城融合示范区的引领作用,实现产城融合发展,打造生态宜居名城,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以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投入,大力推动节能降耗,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市财政本级安排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总支出74.7%。
(三)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管理,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性债务预算执行机制。继续推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压专项、扩一般、公式化、直接测算到基层”的方式,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市镇(园)财政体制,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公车管理等财政改革。全面实施公务卡支付制度,强化财政信息化管理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增强预算透明度,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国土收支管理,全面推进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 “双控”管理。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和完善 “源头规范、责任明确、程序严格、风险可控”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认真研判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财政改革形势,密切跟踪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及时对接、摸清底子、拿出盘子,尽最大可能壮大我市可用财力。继续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综合治税平台作用,加强税源控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强化征管措施,提高税收占比,确保收入任务完成。高度重视财源建设,巩固主体税源,培育后续财源,优化收入结构,促进财税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财税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行力
紧扣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财税工作部署,按照“六个走在前列”竞赛活动的要求,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坚持“三个一律”。不断增强财税干部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干部作风,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规定,以制度管人、管事,全面和超额完成财税任务。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政策,完成 2014年公用经费预算标准在上年基础上压缩5%的目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力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机制,将工作职责、业务办理程序、流程图、办结时限、服务承诺标准张贴上墙并在网上公布,视情况定期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通报,牢筑公共财政理念,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审批程序和制度,真正把行政行为置于阳光之下,确保依法行政、高效从政落到实处,及时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以及社会的有效监督,切实做到取信于民。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强化财税干部思想教育,努力建设学习型和服务型机关,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清正廉洁、业务精良、开拓创新的财税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我们一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服务,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共同谱写“挺进三十强、再创新辉煌”的壮丽篇章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附表1:
2013年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征收部门 | 2012年 完成数 |
2013年 | ||||
年初预算 | 调整预算 | 完成数 | 占比调整预 算 | 增 速 | ||
总 计 | 553,116 | 650,000 | 718,000 | 759,163 | 105.7% | 37.3% |
其中:地方收入 | 247,312 | 292,000 | 325,000 | 367,195 | 113.0% | 48.5% |
上划收入 | 220,429 | 256,000 | 273,000 | 274,608 | 100.6% | 24.6% |
国土收入 | 85,375 | 102,000 | 120,000 | 117,360 | 97.8% | 37.5% |
长沙市考核任务 | 467,741 | 561,300 | 598,000 | 641,803 | 107.3% | 37.2% |
一、市国税局 | 231,778 | 270,000 | 288,000 | 289,182 | 100.4% | 24.8% |
其中:地方收入 | 40,987 | 50,000 | 52,000 | 52,267 | 100.5% | 27.5% |
上划收入 | 190,791 | 220,000 | 236,000 | 236,915 | 100.4% | 24.2% |
二、地税 | 175,255 | 206,000 | 210,000 | 210,882 | 100.4% | 20.3% |
其中:地方 | 145,617 | 170,000 | 173,000 | 173,189 | 100.1% | 18.9% |
上划 | 29,638 | 36,000 | 37,000 | 37,693 | 101.9% | 27.2% |
三、市财政局 | 146,083 | 174,000 | 220,000 | 259,099 | 117.8% | 77.4% |
其中:非税收入 | 60,708 | 72,000 | 100,000 | 141,739 | 141.7% | 133.5% |
国土收入 | 85,375 | 102,000 | 120,000 | 117,360 | 97.8% | 37.5% |
附表2:
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代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2012年完成数 | 2013年 | |||||
年初 预算 |
调整 预算 |
完成数 | 占调整预算 | 增减额 | 增减 百分比 |
|||
总计 | 295929 | 339325 | 372325 | 414520 | 111.3% | 118591 | 4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32139 | 35701 | 39284 | 39284 | 100.0% | 7145 | 22% |
204 | 公共安全 | 11425 | 12854 | 14291 | 14291 | 100.0% | 2866 | 25% |
205 | 教育 | 75312 | 82836 | 93194 | 93194 | 100.0% | 17882 | 24% |
206 | 科学技术 | 3262 | 4439 | 4947 | 4947 | 100.0% | 1685 | 52% |
207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2455 | 2824 | 3133 | 3133 | 100.0% | 678 | 28%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36169 | 39639 | 46684 | 46684 | 100.0% | 10515 | 29% |
210 | 医疗卫生 | 9229 | 10839 | 11784 | 11784 | 100.0% | 2555 | 28% |
211 | 节能环保 | 2731 | 3001 | 4399 | 4399 | 100.0% | 1668 | 61% |
212 | 城乡社区事务 | 36072 | 45170 | 45803 | 87998 | 192.1% | 51926 | 144% |
213 | 农林水事务 | 19063 | 22927 | 24955 | 24955 | 100.0% | 5892 | 31% |
214 | 交通运输 | 25450 | 28556 | 32209 | 32209 | 100.0% | 6759 | 27% |
215 |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15353 | 21028 | 21255 | 21255 | 100.0% | 5902 | 38% |
216 |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547 | 612 | 673 | 673 | 100.0% | 126 | 23% |
220 |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2821 | 3177 | 3635 | 3635 | 100.0% | 814 | 29%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00 | 230 | 230 | 230 | 100.0% | 30 | 15% |
222 |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320 | 368 | 425 | 425 | 100.0% | 105 | 33% |
229 | 其他支出 | 23381 | 25125 | 25425 | 25425 | 100.0% | 2044 | 9% |
附表3:
2014年财政收入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征收部门 | 2012年完成数 | 2013年 | 2014年 | ||||
年初 预算 |
调整 预算 |
完成数 | 增速 | 年初 预算 |
增速 | ||
总 计 | 553,116 | 650,000 | 718,000 | 759,163 | 37.3% | 957,300 | 26.1% |
其中:地方收入 | 247,312 | 292,000 | 325,000 | 367,195 | 48.5% | 440,700 | 20.0% |
上划收入 | 220,429 | 256,000 | 273,000 | 274,608 | 24.6% | 316,600 | 15.3% |
国土收入 | 85,375 | 102,000 | 120,000 | 117,360 | 37.5% | 200,000 | 70.4% |
长沙市考核任务 | 467,741 | 561,300 | 598,000 | 641,803 | 37.2% | 757,300 | 18.0% |
一、市国税局 | 231,778 | 270,000 | 288,000 | 289,182 | 24.8% | 344,100 | 19.0% |
二、市地税局 | 175,255 | 206,000 | 210,000 | 210,882 | 20.3% | 262,500 | 24.5% |
三、市财政局 | 146,083 | 174,000 | 220,000 | 259,099 | 77.4% | 350,700 | 35.4% |
其中:非税收入 | 60,708 | 72,000 | 100,000 | 141,739 | 133.5% | 150,700 | 6.3% |
国土收入 | 85,375 | 102,000 | 120,000 | 117,360 | 37.5% | 200,000 | 70.4% |
附表4:
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汇总表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代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2013年 完成数 |
2014年 | ||
年初预算 | 增减金额 | 增减 百分比 |
|||
总计 | 414520 | 489376 | 74856 | 18.1%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39284 | 44969 | 5685 | 14.5% |
204 | 公共安全 | 14291 | 16566 | 2275 | 15.9% |
205 | 教育 | 93194 | 109287 | 16093 | 17.3% |
206 | 科学技术支出 | 4947 | 5825 | 878 | 17.7% |
207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133 | 3680 | 547 | 17.5%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6684 | 54550 | 7866 | 16.9% |
210 | 医疗卫生支出 | 11784 | 13959 | 2175 | 18.5%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4399 | 5473 | 1074 | 24.4% |
212 |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 87998 | 103781 | 15783 | 17.9% |
213 | 农林水事务支出 | 24955 | 29712 | 4757 | 19.1% |
214 | 交通运输 | 32209 | 37481 | 5272 | 16.4% |
215 |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21255 | 24454 | 3199 | 15.1% |
216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673 | 1014 | 340 | 50.5% |
220 |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 | 3635 | 4409 | 774 | 21.3%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30 | 270 | 40 | 17.4% |
222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425 | 487 | 62 | 14.7% |
229 | 其他支出(含偿债基金7400万元) | 25425 | 33460 | 8035 | 31.6% |
附表5:
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 | 110 | 一、教育 | 5500 |
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 450 | 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 | 5500 |
三、地方教育附加收入 | 5500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 620 |
四、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收入 | 240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 620 |
五、育林基金收入 | 1360 | 三、城乡社区事务 | 166400 |
六、森林植被恢复费 | 1100 | 政府住房基金支出 | 500 |
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 | 3000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200000 |
八、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 | 620 |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 | 1100 |
九、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500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 3000 |
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 | 1100 | 四、农林水事务 | 5700 |
十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200000 |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支出 | 240 |
十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 3000 | 育林基金支出 | 1360 |
十三、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 300 | 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 | 1100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 | 3000 | ||
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560 | ||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 | 110 |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 450 | ||
六、其他支出 | 300 | ||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 300 | ||
收入合计 | 217280 | 支出合计 | 217280 |
附表6:
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上 年 预算数 |
本 年 预算数 |
项 目 | 上 年 预算数 |
本 年 预算数 |
一、利润收入 | 788.70 | 810.00 | 一、教育 | ||
二、股利、股息收入 | 146.42 | 90.40 | 二、科学技术 | ||
三、产权转让收入 |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 | ||||
四、清算收入 | 四、交通运输 | 788.70 | 810.00 | ||
五、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五、商业服务业 | 73.21 | 45.20 | ||
…… | |||||
十二、其他支出 | 73.21 | 45.20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 935.12 | 900.40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935.12 | 900.40 |
上年结转 | 结转下年 | ||||
收入总计 | 935.12 | 900.40 | 支出总计 | 935.12 | 900.40 |
附表7:
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3年预算 | 2014年预算 | 增减情况 | |||
收入 | 支出 | 收入 | 支出 | 收入 | 支出 | |
合 计 | 159,644.13 | 131,246.30 | 184,257.56 | 169,004.68 | 24,613.43 | 37,758.38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32,884.21 | 22,292.68 | 45,351.00 | 43,476.00 | 12,466.79 | 21,183.32 |
失业保险基金 | 5,318.51 | 3,562.58 | 6,777.13 | 4,019.84 | 1,458.62 | 457.26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21,696.10 | 18,122.68 | 23,792.39 | 20,093.33 | 2,096.29 | 1,970.65 |
工伤保险基金 | 8,650.78 | 7,794.35 | 9,563.06 | 9,532.57 | 912.28 | 1,738.22 |
生育保险基金 | 1,468.39 | 857.63 | 1,615.95 | 976.29 | 147.56 | 118.67 |
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 29,472.45 | 20,453.73 | 30,398.57 | 24,657.40 | 926.11 | 4,203.67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43,792.20 | 43,057.66 | 49,990.47 | 49,944.26 | 6,198.27 | 6,886.60 |
机关养老保险基金 | 16,361.50 | 15,105.00 | 16,769.00 | 16,305.00 | 407.50 | 1,200.00 |
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4年1月14日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上
大会财政预算初审组
大会主席团: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局长陈清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大会财政预算初审组在市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会前初审的基础上,结合大会期间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对预算草案和报告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执行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和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调整预算,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努力克服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大力发展经济,积极培植财源,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实现了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增幅继续居长沙市各区、县(市)首位。在刚性支出增长较快的情况下,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积极筹措和科学调度资金,实现了预算收支平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与此同时,我们在审查中也发现,我市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也还存在一些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主要是:财政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可用财力不足,收支矛盾突出;政府性债务增长较快,还债压力增大等。
二、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
财政预算初审组认为,财政部门提出的财政预算草案和《政府工作报告》应相一致,同时,各代表团讨论和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的意见认为,应将预算收入安排调整为全市财政总收入957300万元,比上年增长26.1%;完成长沙市考核口径收入757300万元,比上年增长18%;完成地方公共财政收入4407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预算支出也应作相应调整。今年,初次实行了全口径预算,将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社会保险基金和政府性债务全部纳入了预算并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总体上看,预算草案是合理可行的。因此,建议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调整后的2014年财政预算,通过市财政局局长陈清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请审查的《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关于完成2014年财政预算的建议
为了全面完成2014年的预算任务,切实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大会财政预算初审组结合代表们的审查意见,提出如下建议:
1、继续突出项目建设。要牢固树立“大项目大发展、小项目小发展、无项目不发展”的思想,抓住“项目攻坚年”的有利契机,千方百计引进和建设一批大项目、好项目,要以市委确定的“十大基础设施项目”、“十大产业项目”和“十大民生项目”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加强项目协调,优化项目服务,落实项目责任,强化项目考核,强力推进项目建设,以项目促发展。
2、大力助推园区发展。要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重点扶持浏阳经开区、制造产业基地、两型产业示范园等园区的发展,实现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机械制造、健康食品等产业的集聚。特别是要发挥蓝思科技等领军企业对电子信息产业的整合带动作用,吸引相关产业落户浏阳,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移动智能终端产业集群。通过园区的壮大升级,实现浏阳经济税收的持续增长。
3、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保持对基层投入的稳定增长,以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交通、社会保障和就业、环境保护为重点,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要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遵守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
4、着力防范财政债务风险。要继续适度融资举债,保障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同时,要把控制政府债务规模,防范财政债务风险作为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规范举债行为,落实偿债责任,严控新增债务,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债务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浏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
决 议
(2014年1月14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建文所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201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浏阳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把方向把准、把中心突出、把载体拓宽、把队伍建好的总体要求,紧扣规范、创新、做实、提高的工作主题,围绕助推发展、关注民生、保护环境、公正司法四大工作重点,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全市谱写“挺进三十强、再创新辉煌”壮丽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3日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鲁建文
各位代表:
我受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3年工作简要回顾
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中共浏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挺进三十强、再创新辉煌”的全市工作大局,按照把方向把准、把中心突出、把载体拓宽、把队伍建好的总体要求,坚持规范、创新、做实的工作主题,突出助推发展、关注民生、保护环境、公正司法四大工作重点,认真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紧扣大局,助推发展打开新局面
发展是执政兴邦的第一要务。我们紧扣这个中心,谋全局、议大事、抓重点,在服务发展中积极作为。一是审议决定重要事项。先后就政府融资、集合债券发行、边远学校帮扶等六项工作作出决定、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农村饮水安全、重点水利工程保护、烤烟生产、花炮产业整合提升、乡村公路养护、全民健康行动以及“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调整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报告。围绕旅游开发建设这个全市新一轮跨越发展的战略重点,组织部分代表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调研,形成了较有份量的调研报告。在第三次常委会上就旅游开发建设这个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了强化规划管理、主攻开发重点、完善设施条件、策划营销卖点等审议意见。引起市政府对此的高度重视,迅速作出了一系列加快全市旅游开发建设的重大决策。二是视察推动重大项目。采取常委会视察和工作委员会视察相结合的方式,从促进项目建设入手,先后就城乡一体化建设、城乡环境同治、食品安全监管、浏阳河保护治理、城区市场建设与管理、城市管理与拆违等工作组织了视察。紧扣城乡统筹这个科学发展的根本要求,重点组织视察了柏加金科天湖新城、南横线公路、永安宇环数控公司、永安通城商业广场、大围山东门古镇、狮口战地漂流等一批农村开发建设项目,提出了破解难题、加快推进、注重质量、提升效益的视察意见。在项目建设的推进中,较好地履行了人大助推发展、服务大局的职责。三是评议促进重点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对副市长主管工作的测评、部门专项工作的评议以及常委会重要议题的整改跟踪测评。在专项工作评议中,重点突出优化发展环境这个主题,选择市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农业局、招商局等五个单位的一个方面的工作开展了评议。着力在问题查摆、客观公正、整改落实上下功夫,形成了风清气正、务求实效的评议氛围,收到了较好的评议效果。通过年终视察测评,代表对五个单位的评议整改均表示满意。
(二)创新载体,依法监督呈现新气象
创新是我们事业不断进步的内在动力。我们在认真遵循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开拓创新,把监督载体拓宽,努力提升监督的实效。一是开展财政投入调研分析。听取和审议了2013年财政预算方案、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2年财政“同级审”工作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12年财政决算和201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为延伸财政预算监督的视角,选取了大瑶等6个工业集中区和全市污水处理厂两类项目进行了财政投入效益调研分析。在深入调研分析和充分审议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理顺体制、调整定位、扩大招商、积极扶持和慎重新建、完善配套、探寻机制的审议意见,推动市政府对此进行了专题研究落实,为工业集中区的健康发展和污水处理厂的有效运转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二是试行司法庭审旁听评议。继续深入开展了“司法公正行”活动,听取和审议了法院执行工作的情况报告,组织开展了法制宣传日活动。根据人民群众的期盼,着力于司法公正监督形式的创新,抽取一起寻衅滋事案,组织代表就程序适用、事实把握、判决依据、言行规范开展旁听评议,提出了20多个方面建议和意见,为司法公正监督探索了新的途径。三是组织政府工作专题询问。大力推进政府职能部门的依法行政,组织了《社会保险法》的执法检查,开展了对食安监管工作的跟踪监督。为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以浏阳河保护治理为专题,就非法采砂、废水直排、养殖污染、植被破坏等问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代表对12个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了询问,提出建议批评意见。通过跟踪整改,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同时,对3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受理来信218件、来访492人次,促进了一批信访问题的妥善解决。
(三)开展“三联”,服务中心创造新成果
主题活动是代表履职的综合平台。我们组织代表开展了助推发展联企业、强化监督联部门、履职为民联群众的“三联”主题活动。让广大代表通过这个载体,站到这个平台,展示风采,发挥作用。一是健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按照规范化、常态化的要求,明确了代表联系群众的方式、内容和具体做法。全面建立了代表活动室、小组履职台帐以及代表信息公开、选民走访、履职登记等制度,促进了代表的积极履职。努力发挥代表的自身优势,坚持为选区办实事、做好事,先后解决各类具体问题400多起。通过综合考核,全市评出了61名优秀代表,较好地激发了代表为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的热情。二是实施助教“十百千”工程。在积极开展企业帮扶活动,推进创业富民的同时,启动了帮扶农村偏远学校的“十百千”工程。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1100多人为偏远学校捐资2400多万元。除代表直接联系和乡镇协调安排的帮扶对象外,市人大统筹安排420多万元,重点帮扶了山区29所学校、9个教学点的87个建设项目和800多名贫困学子,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三是建立部门工作联络机制。从知情明政、强化监督的要求出发,全面建立了代表联系部门的工作制度,统一安排368名代表联系了134个市直政府职能部门和工作单位。通过听取联系单位的工作情况,提出具体的批评建议意见,认真履行监督员、宣讲员、推介员的职责,促进了部门工作作风的有效转变。
(四)倾情服务,代表工作取得新成效
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力量。我们围绕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努力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的条件。一是努力拓宽代表履职渠道。从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活动方式入手,努力为代表履职搞好服务。通过组织政府工作通报会、部门专项工作汇报会以及寄送人大公报、印发人大刊物、更新人大网站,为代表及时提供了各类履职信息。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议和参加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调研、工作视察以及“司法公正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环保世纪行”、“三湘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等活动,有效地拓宽了代表的履职途径。二是认真办理建议批评意见。把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作为服务代表的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各部门的办理责任。狠抓了办理走访制度、重点督办制度和回复反馈制度的落实,试行办理满意度的公开测评通报,努力推动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一次大会以来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意见593件,通过认真交办,办结率为100%,满意率为95.28%。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的议案办理,也已进入规划编制、政策出台、项目招商的前期阶段,开发建设工作得到了有效地推进。三是切实加强代表联系工作。采取统一安排联系对象的方式,建立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工作机制。33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联系了292名代表,开展定期走访、互相交流、对口帮扶活动。为了确保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反馈渠道的畅通,建立了人大主任代表接待日制度,搭建了与代表零距离交流的平台。对代表反映的67条具体意见分别转交了相关部门办理,为代表作用得到经常性发挥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健全机制,自身建设迈出新步伐
自身建设是有效履职的关键所在。我们抓住这个关键,在分片做好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的同时,重点加强了常委会的自身建设。一是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机关学习培训、会议组织、活动开展等16项管理制度。采取集中讲座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系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上级有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开展了监督法和预算法的法规讲座,为全面做好人大工作夯实理论功底。在机关开展增强效率意识、精品意识和务实意识的大讨论,切实推进工作作风的改进,提高了工作水准。坚持深入实际,开展调研报告评优竞赛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先后完成了21个课题的调研任务。其中《关于采取切实措施遏制花炮生产安全事故势头的调查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很快进入了政府工作的决策程序。二是努力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先后组织召开常委会议8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报告14项,作出决定、决议17项,提出审议意见9项,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146人,接受了唐建新辞去副市长的请求,任命了张作林为副市长。在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的同时,突出抓好议题选择、调查研究、审议发言、跟踪落实四个环节,提高了常委会议的组织水准。坚持依法做好会前准备,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审议质量得到了全面提升。同时健全了审议意见跟踪反馈机制,抓好办理落实,全面增强了常委会会议的实际效果。三是加强基层人大工作指导。坚持常委会领导和委办分片联系基层人大工作制度,邀请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主任列席常委会议,参加工作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活动。举办了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基层人大工作业务水平。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评出“人大工作先进乡镇(街道)”10个、“重视支持人大工作的优秀党(工)委书记”10名、“优秀人大工作者”20名,形成了上下联动、密切配合、互相协作的良好工作局面。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同心同德、扎实工作,认真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是中共浏阳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及所属部门和单位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让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全市人民和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向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监督工作的实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还有待进一步抓实;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新的一年认真加以改进。
二、2014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4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科学跨越、加速赶超十分重要的一年。我们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中共浏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东风,按照把方向把准、把中心突出、把载体拓宽、把队伍建好的总体要求,紧扣规范、创新、做实、提高的工作主题,围绕助推发展、关注民生、保护环境、公正司法四大工作重点,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全市谱写“挺进三十强、再创新辉煌”壮丽篇章不断作出新的贡献。
(一)把准方向,坚持党的领导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显著标志。我们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充分发挥这一政治制度的优势。一是维护市委坚强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障。我们要自觉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重大决定、重要审议、重点调研事前请示汇报的要求。按照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做好“一府两院”的人事任免,确保市委人事安排意图的实现。从人大工作的自身规律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更好地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市三者的有机统一。二是围绕大局开展工作。发展是执政兴邦的第一要务。人大工作只有围绕发展这个全市工作大局来开展,才能有更广阔的舞台,才能获得人民更好的认可。我们要学会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市发展的大局中进行谋划,切实推进,充分发挥助推发展的作用。紧扣市委提出的“交通融城、产业兴城、人才活城、生态美城”的发展战略,围绕“交通建设、产业繁荣、城镇提质、人才选用、改革创新、作风转变”六个重点,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对有利于全市长远发展、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事情,立说立行,适时作出决定决议,形成合力,共同致力于“挺进三十强,再创新辉煌”的发展大业。三是营造精诚团结局面。人大与“一府两院”都是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有着共同的目标追求。我们要在依法行使监督权的过程中,始终把加大人大监督的力度和支持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结合起来。准确把握监督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实现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不断改进和完善监督方法,使我们的监督既不流于形式、又不越俎代庖,收到应有效果。健全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协调联系机制,加强沟通联络,努力营造一种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的良性互动、同舟共济、和谐发展的工作氛围。
(二)服务中心,助推科学发展
服务中心、推进发展是人大工作必须始终遵循的基本原则。我们要切实按照这一原则要求,在推进科学发展、实现奋力赶超的浪潮中,积极作为、大显身手。一是主动设谋,抓好调研献策。搞好调查研究、积极献计出策,是人大助推发展的重要途径。我们要从浏阳实际出发,瞄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以及全市工作推进的难点,把调研课题选准。根据浏阳作为“湘赣边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战略定位,抓住深化改革、转变方式、调整结构、做强产业这些关键问题,解剖麻雀、探寻对策。始终坚持深入实际,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要求,反映群众的期盼,使全市工作的重大决策更好地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今年将重点围绕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带建设这个课题做好调查研究,进行建言献策,为促进浏阳双向融城、推进浏西片区的开发、完善区域经济格局贡献智慧和力量。二是搞好评议,着力优化环境。专项工作评议是推进部门改进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有效手段。我们要在坚持对副市长主管工作进行测评、抓好代表联部门工作的同时,继续以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对市司法局、水务局、人口计生局、规划局、工商局、烟草专卖局等六个单位进行专项工作评议。从扩大群众参与、创新评议手段、敢于揭露问题、探寻建设意见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突出抓好整改,实行整改全程跟踪,着力于便捷、诚信、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建设,为全市新一轮跨越发展创造条件。三是关注民生,激发各方力量。人大是民意代表机关,必须始终把关注民生民利摆在突出的位置。我们要抓住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这些事关民生福祉的问题,通过人大的履职,加大保障力度,促进民生民利的改善。今年将重点就《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以加速推进我市义务教育的普及提高和均衡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培养人才。
(三)突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
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是人大最主要的职能。我们要在继续抓好面上监督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大财政预算、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和审议跟踪四个方面的监督力度。一是实行政府债务跟踪,拓展财政预算监督的视角。财政预算监督是人大对整个经济运行监督的重点。我们要在逐步推行全口径预算的基础上,使人大监督由公共财政预算监督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拓展。加大预算初审力度,充实初审力量,改进初审办法,努力提升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加强财政“同级审”工作,逐步建立审计成果公开制度,不断强化审计成果的运用,确保审计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今年将对去年人大审批的政府性债务开展跟踪监督,以确保资金使用管理的科学有效。二是完善庭审旁听评议,增强司法公正监督的实效。司法公正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迫切期望。我们要按照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深入开展“司法公正行”活动,督促解决一批矛盾尖锐、问题突出、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涉法涉诉问题。认真总结去年的成功经验,采取“一场一评”或“多场一评”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庭审旁听评议工作。今年将重点抽取几个典型案件组织代表进行旁听,开展评议。按照监督不干扰的原则,加强案情了解,强化法律武装,做到抓到要害处,评到关键点,真正发挥旁听评议在促进司法公正建设中应有的作用。三是加大专题询问力度,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依法行政是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在着力依法办事的机制建设的同时,通过加大监督力度,切实解决行政权力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围绕环境保护有关法律的贯彻落实,开展环境同治代表“随手拍”活动,发动代表通过视频、图像形式,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见。今年将重点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区交通拥堵问题,从道路交通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交通发展、交通法规执行、交通秩序管理等方面,组织对相关部门开展专题询问,致力推进城区和谐、有序、顺畅、快捷的交通秩序环境的建设。四是健全跟踪督办机制,抓好审议意见的有效办理。审议意见的有效办理是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关键。我们要按照议而有决、决而有果的工作原则,从健全机制入手,切实完善专题交办、跟踪督查、适时反馈、效果测评的工作制度,推进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认真办理落实。今年将抽取一名副市长归口的工作部门,听取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工作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努力促进办理实效的提高。
(四)深化“三联”,发挥代表作用
“三联”活动是代表履职的重要载体。活动开展以来,广大代表在助推发展联企业、强化监督联部门、履职为民联群众的活动中做出了很好的成绩。我们要在把握“项目攻坚年”的主题,新启动“项目建设推进代表城乡行”和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环保世纪行”、“三湘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等活动的同时,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拓展活动形式,提高主题活动的组织水平。一是完善联络制度,保持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代表源于人民群众之中,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我们要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选民的机制,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活动室、信息网、接待日的制度落实好,充分发挥听民意、顺民心、集民智、汇民力的作用。努力当好人民的代言人,进一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突出活动重点,扎实开展创业帮带活动。经济建设是代表发挥作用的主战场。我们要通过“十佳人大代表优秀企业”和“十佳帮扶企业优秀代表”的评选,进一步掀起代表创业发展、建功立业的新热潮。组织有实力的代表,发挥自身优势,通过联系一家企业或一个基地或一户家庭的方式,开展创业富民帮带活动。采取融资金、教管理、传技术、帮营销等措施,带动周边企业做大做强,引导选区群众自主创业,促进全市创业富民活动的深入开展,取得实效。三是完善督办机制,认真办好建议批评意见。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直接关系到代表的履职热情。我们要从抓建议批评意见的撰写入手,抓建议批评意见的有效办理。开展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撰写培训和优秀建议批评意见的评选,不断提高建议批评意见的撰写水平。引导代表按照人民群众期盼、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委政府关注、部门力所能及的原则进行建议批评意见的选题,做到反映大事、言之有据、建议具体、便于办理。针对办理中存在的重答复轻落实、重程序轻结果的问题,建立重点建议批评意见市长领办、主任联办、常委会督办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办理的实际满意率。
(五)抓住关键,加强队伍建设
打铁还须本身硬。抓人大的履职必须先抓队伍建设。我们要抓住这个基础环节,着力综合素质的提升,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熟悉的人大工作队伍。一是要努力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代表的履职能力直接关系到人大工作整体作用的发挥。我们要采取印发资料、集中讲座、交流心得等形式,加大代表培训的力度。围绕提升代表维护核心、胸怀全局的能力,突出中心、善于监督的能力,理顺情绪、协调关系的能力以及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改进代表培训工作。重点抓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法制理论、人大基本知识以及其他专门知识的学习,用科学理论、先进理念和现代知识武装代表头脑。把理论学习与履职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在理论与实践的碰撞中,产生新思路、找到新方法、开辟新途径,不断创造新的履职成绩。二是要全面加强基层人大工作指导。基层人大工作是全市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基层人大工作水平对于做好全市人大工作非常重要。我们要切实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坚持常委会主任和机关委办联系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制度,邀请基层人大主席参加市人大各项履职活动,推进基层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人大履职活动的组织水准。继续开展重视支持人大工作的“十佳”党委书记评选,争取各级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使基层人大工作有为有位,增进权威。年内组织一次基层人大工作论坛,着重就基层人大如何服务大局、强化监督、关注民生、增强活力进行经验交流、开展理论探讨,努力提高基层人大工作水平。三是切实推进常委会自身建设。常委会能否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建设状况。我们要把学习作为一种人生追求、一种工作方法、一种生活习惯,努力建设学习型、务实型、服务型机关。按照群众路线教育的要求,切实加强群众工作的观念、方法和本领的修炼,使我们的工作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顺应人民群众的期盼。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科学把握工作的尺度,正确处理好监督与保护、监督与支持、监督与发展的关系。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努力营造一个为民履职、求真务实、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各位代表,时代赋予我们重任,人民寄予我们厚望。让我们在中共浏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紧紧依靠全市广大人民群众,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同心同德、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全力推进我市的民主法治进程,为浏阳“挺进三十强,再创新辉煌”而努力奋斗!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浏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1月14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院长戴智明所作的《浏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浏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3日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法院院长 戴智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按照“打造先进文化引领的规范化服务型法院”的奋斗目标,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为浏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致力于三个浏阳建设,强化执法办案,公正司法能力逐步增强
牢牢把握“平安浏阳、和谐浏阳、法治浏阳”建设对审判工作的新要求和新任务,不断强化执法办案,切实提高公正司法能力。2013年受理各类案件10018件(含旧存案件),均衡结案率为93.2%,整体司法状况位居长沙法院系统前列。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努力营造安定环境。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全年受理刑事案件990件1447人,审结922件1384人。一是严厉打击严重侵犯人身权、财产权及毒品类犯罪,雷强等18人涉恶案、刘阳等4人抢劫驾豪车女性案、叶瑞林持有贩卖毒品案等重大案件得到了依法审判。二是严厉打击职务犯罪,全年有水务局原局长苏定国、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黎伟民等13人因贪污、受贿或挪用公款犯罪被判处刑罚。三是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一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及盗、毁国家保护动植物犯罪得到严惩。四是注重未成年人案件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和轻微刑事案件的和解,依法、合理适用缓刑,强化刑事被害人的救助,积极减少社会对立面。
——调判结合化解民事纠纷,极力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受理民事案件2925件,审结2524件。一是依法审理了涉及民生的损害赔偿、医疗教育、山林权属等侵权纠纷,做好了各个环节的辨法析理工作,确保了民生计划的有效实施。二是重视伦理常情、亲情感化的作用,稳妥处理各类婚姻家庭和相邻权纠纷,加大“反家暴”工作力度,促进了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三是建立全面、全程、全员调解工作体系,不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全年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63.3%。四是推行专业审判制度,设立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案件等专业合议庭,实现同类型案件庭审、记录、文书制作的专业化,统一了法律适用。
——平等保护处理行政纠纷,全力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受理行政案件54件,审结49件;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722件,执结480件。一是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依法审理了行政处罚、山林确权、工伤认定等行政案件,维护了行政执法权威,保护了民生民权。二是运用协调、和解机制,努力寻找依法妥善解决争议的最佳方案,促成行政纠纷得到实质性解决,全年行政案件协调和解率为51%。三是加大非诉执行案件审查和执行力度,完善非诉执行听证程序,稳妥处理好了城市发展中涉及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案件,全年征收社会抚养费220余万元,拆迁房屋面积3万余平方米,确保了全市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
——多管齐下破解执行难题,着力兑现胜诉权益。全年新收民商事执行案件1570件(另旧存955件),实际执结1602件。一是以开展“阳光执行年”活动为契机,深化执行公开机制建设,及时公开执行依据、执行程序和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二是用足用好法律规定的执行强制措施,加大规避执行的成本和代价。全年集中查询被执行人财产104次,扣划案款568次4500余万元,组织拍卖、变卖34场次,变现案款2000余万元,对102名被执行人予以罚款和司法拘留,有26人次列入执行征信“黑名单”。三是开展了“反规避、清积案”执行月、小额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特殊案件专项清理等活动,坚持了每周一次的巡回执行,组织干警凌晨出发,分片包块,按区域上门寻找被执行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持续保持了执行高压态势。
二、致力于服务型创建,强化司法为民,群众工作机制日趋完善
以开展“六个走在前列”大竞赛活动为契机,按照创建服务型法院要求,真抓实干,切实强化各项司法为民举措。
——依法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全年受理商事案件2802件,审结2315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5亿元,营造了良好的经营环境。一是依法审理了涉及金融改革、民间借贷、非法融资、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等案件,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二是妥善审理了涉农案件,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收入分配权,促进了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三是组织开展了“经济服务月”活动,与重点企业结对帮扶、走访座谈,帮助企业依法抵御经营风险,规范和改善内部管理,确保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
——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围绕全市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中的拆迁、腾地、违法用地等影响浏阳发展的问题,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切实化解了项目建设中的矛盾纠纷。二是依法及时审理了融城对接、产业升级、招商引资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纠纷,发挥审判规制和指引作用,促进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三是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方法,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慎用司法强制措施,积极减少了因诉讼活动给项目建设造成的负面影响。
——全面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一是遵循“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开展巡回办案89场次、巡回法律咨询4场次、集中宣判3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5000余份,印发布告8000余份。二是将“立案信访窗口”打造成全程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解决当事人立案、送达、申请执行等诉求,提高了为民办事效率。三是强化司法救助力度,全年对93名有实际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8.6万元;对50名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的困难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金19.2万元。
——积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一是坚持法官日常值班制度,设置民情意见电子邮箱,建立网络舆情及群众诉求收集和处理机制,积极维护群众的表达权利,得到了省高院的认同和推广。二是对群众诉求实行包案督办制度,把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分解落实到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真正做到了包案到人、责任到人。三是通过开展“百日大走访”、派干警到群众工作站工作、分区与司法协助员、人民陪审员座谈等,积极深入矛盾集中部位,宣传法律,化解纠纷,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
三、致力于司法作风转变,强化队伍建设,干警综合素质稳步提升
按照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法院队伍要求,强化队伍作风转变和规范化管理。
——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围绕增强党员干警党性要求,坚持了以支部为单位“一月一学”的政治学习制度;组织学习了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了“学习党章、遵守党章”主题教育活动;启动了“梦想与路径”青年干警访谈节目;建立了向党委、人大报告重大工作事项、重大案件办理情况和重要工作部署制度;开设道德讲堂,推崇文明之风,积极提升了干警的思想境界和职业水准。
——注重司法能力建设。健全了教育培训机制,鼓励干警在职学习,全年选送36名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推荐1名干警攻读法学博士学位,选派4名干警到乡镇挂职锻炼;开展了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活动,认真查找庭审、文书制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季度召开1次案件质量讲评会,及时讲评、整改问题;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交流,互动进行人才培养,成为了中南大学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训基地”。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重大事项报告审批制度;强化廉政教育,通过组织观看廉政警示片、发送廉政短信、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开展隔级谈心等,使党员干警始终坚守司法廉洁底线;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审执部门设置廉政监督员,强化内部监督和制度的执行,保持了连续15年队伍“零违纪”。
——深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及上级法院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把改进司法作风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关键来抓,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开展了以“反四风”为主要内容的清查整治,坚持了每天轮流由院领导带队进行作风督查,每周发布督查通报,有效防止了执法不规范、司法不文明、工作“庸、懒、散”等现象。
四、致力于规范化建设,强化工作创新,模范法院品牌全面彰显
牢牢把握法院工作主线,针对薄弱环节、重点领域,强化工作机制创新,积极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创新绩效管理模式。积极引入岗位竞争激励机制,建立起全院、全员标准化、精细化绩效考评制度,强化日常考核和层级考核;推行“适岗竞争”和“轮岗交流”,注重绩效考核结果在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方面的运用,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深入开展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法警比武等岗位练兵活动,每季度开展“岗位之星”评选,积极营造创先争优的干事氛围。
——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强化审判流程节点监控,建立了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审判管理体系,每月定期召开审判管理工作会议,找短板、研对策,实现了各项指标均衡发展;建立诉讼进展情况书面通报制度、案件催办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均衡结案意识,杜绝了无法定理由延长审限的现象;全面落实了网上报结和文书报结,加大了报结案件和发改案件的评查、评析力度,全年无不合格案件,呈现出均衡结案率高、服判息诉率高、发改率下降、信访率下降的良好态势。
——创新工作管理制度。坚持靠制度管人、按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出台了服务企业、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审判、执行衔接,涉林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等工作规定;修订完善了民商事案件审理分工,审委会讨论范围,网络舆情管理,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实施意见等制度,使全体干警掌握了审判工作的服务重点,增强了司法为民和服务大局意识,保证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强化接受监督意识。注重信息化在审判中的运用,积极搭建司法公开平台,全面实现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人大议案、建议、意见督办督查制度,明确办理程序和要求,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实现了接受人大监督的规范化和经常化;认真落实委派民主监督员制度,以高度的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共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26人次参加庭审观摩和现场评议活动,就执行和刑事审判工作分别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人大内司委进行了专题汇报,认真办结了1件人大代表意见。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在全院干警的努力下,我院的工作运转更加顺畅,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整体司法质效继续走在全省、全市前列,荣膺了“湖南省数字法院系统应用先进单位”、“长沙市优秀法院”等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法院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的工作离市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一是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二是新型案件增多,审判难度加大,法官处理疑难案件和做群众工作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执行难”的问题还依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克服和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和委员继续给予关注、理解和支持。
2014年工作思路
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2014年,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制度要求,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立足打造先进文化引领的规范化服务型法院目标,努力在服务大局、执法办案、保障民生、树立公信、廉洁司法等方面创造新的业绩,积极为浏阳“挺进三十强、再创新辉煌”提供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和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一)以服务大局为第一要求,着力在促进转型跨越发展上有新作为。找准审判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结合点,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一是认真研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妥善处理产业结构调整、城乡统筹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与“两型社会”建设密切相关的案件,依法引导、保障、支持有利于转型升级的经济活动。二是紧密跟踪改革动向,开展前瞻性研究,准确审理好深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重大复杂新型案件,依法支持改革,保护创业,制裁侵权,打击犯罪,以法治方式服务、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三是审慎、妥善处理因经济发展过程中引发的各种纠纷,全面考量案件涉及的各种因素和裁判对各方面的影响,防止因个案处理失当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二)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着力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新成效。围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不断探索社会矛盾化解方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增强审判工作实效。一是严厉打击故意伤害、抢劫、绑架、强奸等暴力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转变和更新刑事司法理念,突出庭审的中心地位,有效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制约和引导作用,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确保刑事司法公正。二是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的规制和指引作用,依法处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纠纷;不断拓展商事审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倡导诚信经营,防范经营风险,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三是进一步畅通行政诉讼渠道,依法审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案件,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行政纠纷,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加强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工作,防止违法具体行政行为进入执行程序,促进依法行政。四是继续采取分片集中执行与专项执行相结合,加大对规避执行的打击力度;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的沟通协调与配合,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完善网上查询系统,建立司法查控体系;进一步规范执行流程,合理确定执行节点时限,消除执行流程中的瓶颈,努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三)以保障民生为第一目标,着力在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上有新举措。密切关注深化改革及物价、房贷、就业等政策变化对民生的影响,切实保障民生民权。一是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建设,依法妥善审理、执行好住房、医疗、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农产品买卖等领域的小案件,保障大民生。二是逐步建立案件信息平台,开通12368电话热线,及时将在审、在执案件的进展情况通过手机平台告知当事人,充分发挥司法服务的主动性、高效性。三是推动司法救助纳入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拓展司法救助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司法救助和诉讼费缓减免制度,使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均能得到有效的司法救助。四是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前提下,依法选择并适用更为经济的程序性措施,尽可能避免因诉讼给当事人生产生活造成的消极影响。
(四)以树立公信为第一追求,着力在提高执法办案质效上有新突破。一是狠抓庭审和文书质量,积极规范庭审流程,细化工作标准,强化工作责任,杜绝程序瑕疵、文书差错、行为不规范等影响司法公信力的现象发生。二是注重对审判质效数据分析,建立健全发改和再审案件研判、常规案件类型化处理制度,加大案件评查和抽查力度,着力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审判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案件合格率继续保持在100%,整体司法质效、社会民意满意度继续走在全省、全市法院前列。三是实行案件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督促程序、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抓好均衡结案,努力缩短诉讼周期,尽快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进一步健全司法公开、司法民主机制,加快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落实人民陪审员数量“倍增计划”,依法拓展陪审范围,明确权利义务,保障人民陪审员充分行使陪审权利。五是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意识,积极配合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巡查、观摩庭审和现场评议,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五)以廉洁司法为第一标准,着力在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上有新进步。以提升能力素质为根本,坚持走内涵式发展路径,努力建设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一是以人事调整为契机,根据案件总数、部门人案比、审判人员的业务专长、岗位需要等情况,优化配置审判资源,将优质审判资源向办案一线倾斜。二是以增强全体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的能力为重点,不断完善培训制度,改进培训方式,切实提高法学理论水平,不断拓宽法官成才平台,壮大专家型法官队伍。三是找准法院工作与坚持群众路线的结合点,始终站稳群众立场、坚持群众观点、增强群众感情,破除司法陋习,改进司法作风,努力赢得群众信赖。四是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大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力度,强化“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查究”,着力构建符合审判规律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各位代表,在深入推进全面小康建设、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进程中,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为此,我们将紧紧依靠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政协的支持帮助,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以及社会各界的理解关心,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坚定信心,统筹谋划,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浏阳“挺进三十强、再创新辉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1月14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喻湘川所作的《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3日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喻湘川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简要回顾
2013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围绕“公正、效率、安全”三个主题,紧扣“六个走在前列”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忠实履职,为浏阳的发展稳定提供了应有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民生优先与环境优化并重,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1、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要求,更加有效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22人,提起公诉37人;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批准逮捕10人,提起公诉11人;依法打击强揽工程、强行阻工、强迫交易、敲诈勒索、串通招投标等影响项目建设的犯罪和涉企违法犯罪,批准逮捕16人,提起公诉27人。加大督促起诉保护国有资产的力度,对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的行为督促起诉11件,协助市政府追回拖欠款1.5亿元。
2、及时回应人民群众诉求。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注重对弱势群体和特别困难当事人的司法保护,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农民工讨薪等领域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4件,为农民工追回300多万元的欠薪,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与民政、慈善等部门联合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进行了救助。扩大检务公开,加强检察宣传,选择典型敏感案件到案发地召开释法说理现场会3次,以案说法,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3、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在全省率先建立加强检察职能与环境保护监督协作的工作机制,为环保部门依法正确履职提供支持。与政法各家建立社区矫正联络互动工作机制,对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特殊人群,建立动态性监管台帐,定期深入基层调查核实情况;对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3名社区矫正对象建议收监,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加强对非监禁刑罚审前社会调查评估环节的工作监督,有效减少了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产生。
二、坚持打击犯罪与转变理念并重,全面维护社会稳定
1、快捕快诉惩治刑事犯罪。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人民群众要求,稳、准、狠地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699件970人,提起公诉952件1421人。全力维护公共安全,依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横行乡里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涉毒涉爆、入室盗窃、地下“六合彩”等犯罪,坚持快捕快诉,批准逮捕414人,提起公诉523人,对公安部督办、媒体广泛关注的“6·8”特大网络制贩枪支系列案,提前介入,批捕9名犯罪嫌疑人,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护青山绿水,依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失火放火等危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犯罪,批准逮捕8人,提起公诉61人。
2、刑事和解化解社会矛盾。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亲友、邻里等因矛盾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积极稳妥地适用刑事和解,依法从宽处理,共相对不捕157人,相对不诉73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加强对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成立未成年人案件专案小组,办理附条件不起诉2件5人,向法院提出宽缓量刑建议56份,巩固了“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成果。
3、综合治理服务平安建设。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巡回接访制度,受理群众司法诉求,为群众释疑解惑,化解矛盾。积极开展“检察官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送法上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强接待窗口建设,畅通24小时举报电话和民生服务热线,举报线索归口管理,对所有群众来信来访全部按程序及时处理答复,连续四届获评“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三、坚持惩防结合与规范执法并重,深入推进反腐倡廉
1、加大办案力度。贯彻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方针,加大惩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的力度。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5件1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9件12人,渎职侵权案件6件6人。所办案件中本地案件13件16人,占办案总人数的89%。查办的典型案件有:湖南省醴茶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经理曾伟贪污、受贿案,浏阳市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黎伟民玩忽职守、贪污、受贿案,洞阳镇原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处主任李湘民受贿案等,案件的查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规范执法行为。更加注重办案安全、办案质量与办案效果,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执法办案和服务大局的关系,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安全防范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坚持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没有因执法不当激化或引发新的矛盾。全面推行以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回访监督卡为内容的“一案三卡”执法监督制度,共在不同诉讼环节监督职务犯罪案件16案22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3、强化犯罪预防。坚持侦防一体,惩防结合,多形式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开展警示教育、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11场次;为工程项目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13次;对职务犯罪案件全部实行“一案一分析一建议”,全面分析案发原因,针对案发特点有针对性地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帮助整章建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1、加强侦查监督。既重视追究漏犯漏罪,又注重防止冤及无辜。对应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件;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批准逮捕或移送起诉的,依法追捕9人、追诉29人;对不构成犯罪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批捕24人、不起诉14人;对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58人、不起诉11人。
2、加强审判监督。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交通肇事、故意伤害、强奸、抢劫、寻衅滋事等十五类犯罪案件发出量刑建议814份,采纳率94%,促进了量刑规范化。认真贯彻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建立多元化民行检察监督格局,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3件,审查后办结18件,提请抗诉1件,建议再审3件,督促履职1件,法院再审改变原审判决6件。
3、加强执行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对留所服刑、呈报减刑、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案件同步监督审查把关,全年共审查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3人、审查呈报减刑141人,纠正减刑不当5人,确保刑罚变更执行的统一正确实施。对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建议办案单位按程
序变更强制措施5人。针对民事执行行为,发出检察建议监督纠正不当执行12件。认真开展交付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破解交付执行监督难题。
五、坚持思想提升与能力培养并重,有效激发队伍活力
1、更新执法理念。适应刑诉法和民诉法的修改实施,扎实开展转变执法理念教育实践活动,干警的执法理念和监督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了案件质量,杜绝了冤假错案。多形式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干警对检察职业的认同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
2、激发队伍活力。建立良好的用人机制,树立公平公正的用人导向,营造以实绩论英雄的干事氛围。精简会议文件,减少评比验收,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坚持从优待检,注重解决干警的实际困难。坚持抓好群团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工会、妇委会、青工委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活跃机关氛围,增强凝聚力。
3、提升办案能力。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科室学习制度,鼓励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和高学历教育,倡导终身学习理念。全面推行网上办公办案,提高干警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高度重视和加强对年轻干警的培养,建立健全案件讨论制度,扎实开展传帮带活动,对新进人员安排经验丰富的骨干一对一结对帮扶,整个队伍呈现出良好的精神面貌。
六、坚持制度管理与接受监督并重,努力改进检察工作
1、抓管理提质效。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加强机关管理,获评“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完善案件管理制度,推行信息化办案,加强对办案流程的跟踪监督和同步监督。建立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追究,严把案件质量关,我院制作的2份抗诉书分别荣获全国十佳法律文书和全国优秀法律文书。规范从宽处理案件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对拟不捕、不诉、决定取保候审等重点案件,由纪检监察部门同步审查监督,共33案36人次。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认真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严格控制办案风险。
2、抓廉政保廉明。狠抓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干部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认真落实《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坚持从严落实公车使用、办公用房清理腾退等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不断提高干警拒腐防变的意识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各项开支,不搞利益驱动办案,树立高效廉明形象。
3、抓监督促规范。自觉服从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坚决执行各项决策部署,及时请示报告重大案件和重要事项。真诚接受人大监督,切实落实审议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和其他事项。认真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听庭、评庭活动,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规范检察官与律师、当事人的联系,建立健全诉讼参与人接待工作机制,共接待律师阅卷133人次,接待当事人查询67人次。自觉接受政协、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重视涉检网络舆情处理,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是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帮助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和全体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和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执法理念、执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检察宣传工作还应进一步加强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我市检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配合推进检察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更新执法理念、加大办案力度、强化法律监督、提高队伍素质、提升执法公信力,为浏阳“挺进三十强、再创新辉煌”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能动司法原则,在“创新”上下功夫,更加主动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树立“支持投资就是支持发展,保护环境就是保护大局”的理念,切实增强服务全市科学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深入开展企业周边环境整治,依法严厉打击聚众扰乱企业秩序、寻衅滋事、串通投标、非法集资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营造创业富民安商的经济发展环境和项目建设环境。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认真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依法稳妥处置涉企案件,平等保护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不同地域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出现的新特点、新动向,充分运用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暴力犯罪、恶势力团伙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恪守法律监督职责,在“较真”上下功夫,更加扎实地抓好执法办案工作
认真贯彻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危害民生民利,发生在群众身边,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对涉农职务犯罪的司法关注度。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犯罪预防,扎实开展预防调查、预防建议、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等工作,加强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促进公职人员廉洁履职、依法履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和谐。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执法理念,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基本原则,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司法不公背后的权钱交易、徇私枉法案件,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推进法治浏阳建设。
三、抓住队伍建设关键,在“务实”上下功夫,更加全面地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抓班子带队伍,深化执法理念教育,转变干警的执法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防冤假错案的发生。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落实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精神。围绕争先创优目标,改进内部绩效考核,推行精细化管理,引导干警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扎实推进传帮带、岗位练兵、执法研究等工作,认真开展下访巡访、巡回办案、预约办案、送法下乡等活动,不断提高干警文明执法的素质、化解矛盾的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各项禁令和纪律作风建设规定,紧密结合“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执法管理要求,防止办人情案、关系案,弘扬司法正气。
四、把握执法公信重点,在“效力”上下功夫,更加自觉地增强接受监督意识
进一步增强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坚决执行市委决策,重大事项主动请示汇报,确保检察工作方向正确。牢固树立人大意识,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加强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广泛听取群众对检察工作特别是典型敏感案件的处理意见,顺应民意,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升执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实现浏阳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闭幕式上的讲话
曹立军
(2014年1月14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经过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就要胜利闭幕了。会议期间,各位代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共商发展大计,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报告。这是一次热烈简朴、求真务实、凝心聚力、团结奋进的大会。我代表中共浏阳市委,向大会的圆满成功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各位代表和同志们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一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团结带领广大人大代表,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推动浏阳科学跨越发展倾注了满腔的热情、付出了辛勤的劳动。2014年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浏阳改革奋进、跨越赶超的关键之年。在不久前召开的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上,我们提出了“咬定一个目标,紧扣一个主题,实施四大战略,力推六个突出”的发展总要求,即紧紧围绕“挺进三十强、再创新辉煌”目标,牢牢把握“项目攻坚年”主题,深入实施“交通融城、产业兴城、人才活城、生态美城”发展战略,继续突出交通建设、产业繁荣、城镇提质、人才选用、改革创新、作风转变六个重点,为把浏阳打造成为湘赣边区域性中心城市而努力奋斗。各级人大和各位代表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瞄准新目标,抢抓新机遇,勇于尽责,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为推动浏阳科学跨越发展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在此,我讲三点意见:
一、围绕大局,全力推动跨越赶超
一要奏响跨越赶超的大合唱。去年以来,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浏阳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蓬勃向上的良好态势。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规模工业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连续两年位居长沙九区县第一。县域经济与县域基本竞争力跃居全国百强第47位,一举挺进了13个位次。当前,浏阳发展已经站到了一个新的起点,各级人大和广大代表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服务全市发展大局,把跨越赶超的氛围造得更浓、劲头鼓得更足,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绳,团结全市人民全力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二要营造跨越赶超的好环境。转变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是实现浏阳跨越赶超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人大要按照市委的部署,重点围绕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系列规定,以及我市 “三个一律”、“阳光政务”等相关要求,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代表视察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各机关单位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的监督检查,认真督促职能部门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依法行政,大力整治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努力把浏阳打造成投资的洼地、创业的热土。三要争做跨越赶超的生力军。各级人大要牢牢把握改革奋进的时代机遇,通过深入开展视察与调研,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前瞻性思考和系统性研究,从最迫切的领域、群众最盼望的方面、最能取得突破的环节入手,为浏阳改革发展多献良策。要紧紧围绕 “项目攻坚年”主题,加大对重大项目建设的监督力度,力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在座的各位代表来自各行各业,是推动浏阳发展的先锋力量。我们真诚的希望,经济战线的代表要在创新创业上打头阵,抢抓当前的大好机遇,努力增投入、上项目、扩规模,着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把企业做得更大更强。农村战线的代表要在发展致富上当先锋,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积极投身新型城镇化建设,努力带动更多的群众加快增收致富。机关单位的代表要在优化服务上做表率,真正把企业当朋友,把群众当亲人,真心实意为项目建设、企业发展、基层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二、关注民生,大力促进社会和谐
为民代言、为民谋利是人大代表的基本职责。各级人大要把关注民生、反映民意、增进民利贯穿于履职尽责的全过程。一要办好民生实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秉承对人民负责、为人民办事、让人民满意的宗旨,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紧迫的问题纳入人大议事日程,经常开展视察、调研、监督、评议等活动,督促支持“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的惠及全市人民。各位代表要充分发挥自身能力强、掌握资源多的优势,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二要体察社情民意。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要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以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体察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声音、了解群众需求,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使党委、政府的决策更具针对性、操作性,更加顺民意、得民心。三要力促社会和谐。各位代表要进一步发挥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多做释疑解惑、协调沟通、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积极协助市委、市政府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三、开拓创新,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创新是人大工作永葆生机和活力的关键。各级人大要增强创新意识,积极探索做好人大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使人大工作创新中不断发展和提高。一要创新工作机制。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找准人大工作服务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切实提高人大工作的制度化、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使人大工作始终围绕发展大局,更加贴近浏阳实际。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有力保障。二要增强监督实效。要着力完善监督机制,规范监督程序,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坚持“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体现监督”,把监督与支持有效结合、有机统一起来,营造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加大对财政预算、公正司法、依法行政等方面的监督力度,切实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提升履职能力。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人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集中代表智慧,凝聚代表力量,进一步拓宽知情知政的渠道,搭好献言献策的平台,为代表充分履职创造良好条件。要引导广大代表站在时代前列,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大会闭幕后,希望全体代表牢记使命,不负重托,认真宣传好、贯彻好本次会议精神,在各自岗位上创造更加优秀的业绩,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各位代表、同志们,时代赋予我们重任,人民寄予我们厚望。让我们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挺进三十强,再创新辉煌”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关于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
报 告
(2014年1月14日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上)
大会秘书处议案组组长 邓立波
大会主席团:
在本次会议主席团规定的议案提出截止时间内,大会秘书处议案组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6件(见附件)。其中属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1件,属于社会管理工作方面的1件, 属于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1件,属于道路交通方面的3件。
这些议案,是代表们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我市“挺进三十强,再创新辉煌”的目标,在认真办好民生实事,创新推进社会治理,促进加速赶超,实现科学跨越等方面提出的真知灼见,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积极履职的热情和水平。
根据本次会议代表议案提出与处理事项的有关规定,大会主席团议案初审组对代表们提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提出如下初审意见:将唐文华代表领衔的“关于加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力度的议案”提交主席团进行审议。同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要求,将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袁锋代表领衔的“关于规划建设浏阳河生态经济示范区的议案”予以继续办理。
此外,截至目前,大会秘书处议案组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56件,将按照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交有关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办理情况书面答复有关代表。
附件一:
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的议案:
唐文华代表领衔:关于加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力度的议案
附件二:
议案组收到的6件议案:
1、李建雄代表领衔: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议案
2、童波代表领衔:关于加强我市新型毒品专项治理工作的议案
3、唐文华代表领衔:关于将张坊变电站单一电源改为双电源的议案
4、唐文华代表领衔:关于加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力度的议案
5、郭传征代表领衔:关于对S309官渡至张坊镇铁树坳路段进行提质改造的议案
6、欧阳崇辉代表领衔:关于大文公路提质改造建设的议案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
(2014年1月12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席团成员名单(53人,按姓氏笔画排列):
卜继炘 | 邓 翔 | 邓立波 | 龙花明(女) | 付旭明 | 刘一江 |
刘仙娥(女) | 刘良成 | 刘雨文 | 刘学文 | 寻爱国 | 孙 龙 |
孙立武 | 孙建科 | 李 安 | 李学荣 | 李家喜 | 李建军 |
杨 智 | 连志明 | 肖凤伟 | 肖赛男(女) | 吴 震 | 邱小和(女) |
余勋伟 | 张 虎 | 张 竞(女) | 张友根 | 张若林 | 张艳平(女) |
张雪云(女) | 陆伟光 | 陈 庆 | 陈小玲(女) | 陈松权 | 易怀泉 |
周文舜 | 屈传义 | 徐飞跃 | 唐文华 | 唐林军 | 黄 淼 |
黄才胜 | 黄正根 | 黄蔚德 | 曹立军 | 焦爱国 | 鲁忠良 |
鲁建文 | 赖才腾 | 廖春华(女) | 黎善其 | 魏湘江 | |
秘书长: | 孙建科(兼) |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三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14年1月12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曹立军 余勋伟 吴 震 付旭明 鲁建文 李家喜
周文舜 孙建科 刘仙娥 张友根 刘一江 杨 智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14年1月12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式,34人,按姓氏笔画排列)
卜继炘 | 邓 翔 | 邓立波 | 龙花明(女) | 付旭明 |
刘一江 | 刘仙娥(女) | 刘良成 | 刘雨文 | 刘学文 |
寻爱国 | 孙 龙 | 孙立武 | 孙建科 | 李 安 |
李学荣 | 李家喜 | 李建军 | 杨 智 | 连志明 |
肖凤伟 | 肖赛男(女) | 吴 震 | 余勋伟 | 张 虎 |
张 竞(女) | 张友根 | 张若林 | 易怀泉 | 周文舜 |
唐林军 | 曹立军 | 鲁建文 | 赖才腾 |
卜继炘 | 付旭明 | 刘一江 | 刘仙娥(女) | 寻爱国 |
孙建科 | 李家喜 | 杨 智 | 吴 震 | 邱小和(女) |
余勋伟 | 张友根 | 张若林 | 张艳平(女) | 张雪云(女) |
陆伟光 | 陈 庆 | 陈小玲(女) | 陈松权 | 周文舜 |
屈传义 | 徐飞跃 | 唐文华 | 黄 淼 | 黄才胜 |
黄正根 | 黄蔚德 | 曹立军 | 焦爱国 | 鲁忠良 |
鲁建文 | 廖春华(女) | 黎善其 | 魏湘江 |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各代表团正副团长及联团领导名单
代表团 | 团长 | 副团长 | 联团领导 |
一 团 | 屈传义 | 邓 翔 | 邱山东 |
二 团 | 陈松权 | 李道兴 | 陈荣华 |
三 团 | 黄 淼 | 胡 湘 | 熊清溪 |
四 团 | 张艳平 | 夏代旭 | 谭 果 |
五 团 | 唐文华 | 张劲松 | 张作林 潘美山 |
六 团 | 魏湘江 | 陈 建 | 刘 旭 |
七 团 | 邱小和 | 黄 武 | 余勋伟 |
八 团 | 黄正根 | 任飞跃 | 周文舜 |
九 团 | 李学荣 | 何志刚 | 吴 震 |
十 团 | 陆伟光 | 寻梓辉 | 曹立军 |
十一团 | 陈 庆 | 罗建云 | 付旭明 |
十二团 | 张 虎 | 林继平 | 胡金文 |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秘书处副秘书长名单
(2014年1月12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星辉 肖赛男(女) 唐林军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成员初审议案人员名单
(2014年1月12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按姓氏笔画排列)
邓立波 刘一江 刘仙娥(女) 孙建科 连志明
张 竞(女) 唐林军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初审财政预算人员名单
(2014年1月12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按姓氏笔画排列)
龙花明(女) 孙 龙 孙立武 李建军 杨 智 肖凤伟
张友根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
不是市十六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会议(共274人):
一、市人大办公室副主任;市人大各工委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委员(66人)
刘赋辉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邓君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承水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公室)副主任
罗建中 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朱保朝 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蔡晨波 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邱元雄 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汤文明 市人大内司工委委员
李维 市人大内司工委委员
张力 市人大内司工委委员
陈丽 市人大内司工委委员
谭卫民 市人大内司工委委员
刘向阳 市人大内司工委委员
娄晓波 市人大内司工委委员
陈细流 市人大财工委委员
邹志德 市人大财工委委员
屈飞云 市人大财工委委员
张明务 市人大财工委委员
赵坚 市人大财工委委员
熊华 市人大财工委委员
黎建煌 市人大财工委委员
王伟 市人大财工委委员
汤珍桃 市人大财工委委员
周厚坤 市人大财工委委员
江伟 市人大联工委委员
郭建华 市人大联工委委员
罗霖 市人大联工委委员
付浩 市人大联工委委员
邱自佑 市人大联工委委员
周绍益 市人大联工委委员
屈向华 市人大农工委委员
黄先智 市人大农工委委员
高瞻远 市人大农工委委员
陈燕 市人大农工委委员
唐文觉 市人大农工委委员
吉甫成 市人大农工委委员
曹向红 市人大农工委委员
孙卫成 市人大教工委委员
鄢平建 市人大教工委委员
周红阶 市人大教工委委员
罗荣棠 市人大教工委委员
周发文 市人大教工委委员
王旭招 市人大教工委委员
唐宋 市人大教工委委员
刘中付 市人大教工委委员
李勤 市人大城环工委委员
首建湘 市人大城环工委委员
钟静江 市人大城环工委委员
刘文钦 市人大城环工委委员
张宏桥 市人大城环工委委员
黄珍 市人大城环工委委员
熊烈 市人大城环工委委员
张冬生 市人大城环工委委员
肖明辉 市人大城环工委委员
涂亚 市人大城环工委委员
彭光前 市人大城环工委委员
贝远铭 市人大淮川街道工委委员
陈波 市人大淮川街道工委委员
鲁武 市人大淮川街道工委委员
张闹钟 市人大淮川街道工委委员
唐鸿宾 市人大集里街道工委委员
黎武 市人大集里街道工委委员
刘小英 市人大荷花街道工委委员
刘斌 市人大荷花街道工委委员
丁爱武 市人大关口街道工委委员
邢建波 市人大关口街道工委委员
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调研员(8人)
邓雪琴 副市长
莫小佳 副市长
邓阳锋 副市长
赵丁山 副市长
戴武明 副市长
宋福生 副调研员
李玉奇 副调研员
肖云 副调研员
三、市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11人)
戴智明 市人民法院院长
刘题红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周超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高德懋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花梅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肖永林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喻湘川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利国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金振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志雄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钟斌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四、省、长沙市驻浏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4人)
张红专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陈愈勇 七宝山硫铁矿矿长
邱灿平 五七九工程管理处处长
谭爱喜 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浏阳办事处主任
五、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制造产业基地、 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大围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株树桥水库管理局、一中、田家炳中学、职业中专、胡耀邦同志故居管理处行政负责人(11人)
周剀 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管委会副主任
邹先瑜 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管委会副主任
罗其胜 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管委会副主任
伍建明 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管委会副主任
周耀辉 制造产业基地管委会主任
刘丹 市委党校校长
涂向阳 大围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
李万仕 株树桥水库管理局局长
袁章军 浏阳一中校长
陈奎 市职业中专校长
胡厚坤 市委办副主任(兼)、胡耀邦同志故居管理处主任
六、市直局以上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108人)
杨厚波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预防腐败局局长(兼)
钟伟明 市委办副主任
高志仕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孙仕定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
蔡细毛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台办主任
赵 炜 市民宗局局长
于逸平 市编委办主任
唐小红 市委农村工作部(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部长(主任)
黎莉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委老干部工作局局长
周瑞明 市委办副主任(兼)、信访局局长
彭世明 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李兆佳 市志档案局局长
刘家川 浏阳日报社社长
温浩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市委办副主任(兼)
熊东 市接待办主任
王星辉 市政府办主任
孙建中 市政府办副主任
陈大友 市政府办副主任
周孟德 市政府办副主任(兼)、财源办主任
郭曦 市政府办副主任(兼)、法制办主任
韩昶 市政府办副主任、征补办主任
李在跃 市政府办副主任
冯早成 市政府办副主任
黎安 市政府办副主任(兼)、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杨俊钦 市政府办副主任(兼)、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邓尧林 市政府办副主任
李志勇 市政府办副主任(兼)、工业新城投公司总经理
李峰 市政府办副主任(兼)、常务秘书
黎靖 市政府办副主任
蒋东霞 市人民政府督办员
王坤球 市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局长
陈耀文 市教育局局长
李长祺 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局长
张益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周学文 市民政局局长
苏柏松 市司法局局长
陈清 市财政局局长
缪传良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英定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易华堂 市环保局局长
李声义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邓华 市水务局局长
欧阳武 市农业局局长
卢从发 市林业局局长
肖成新 市商务局局长
余海波 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局长
赵文兵 市卫生局局长
罗呈瑞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邓映先 市审计局局长
周森源 市统计局局长
黎和平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局长(主任)
唐洪胜 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局长
屈文毅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范荣国 市粮食局局长
谭力 市旅游局局长
李良如 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
陈旭 市住房保障局局长
胡自钦 市供销合作社总社主任
刘美成 市工务局局长
汤显华 市鞭炮烟花管理局局长
何勇 共青团浏阳市委书记
周卫东 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刘来宏 市科协主席
黎星照 市两型产业园管委会主任
欧雷 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王运平 市移民开发管理局局长
罗旭 市烤烟生产指导中心主任
黄永忠 市公路管理局局长
卢岳仁 市自来水公司经理
欧阳成林 市水建投公司总经理
熊赛 大围山旅游投公司总经理
高志 文化产业园管委会主任
张勇 市人民医院院长
周平 市中医医院院长
许欣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谭义 市盐务局局长
黄茶香 湖南烟花爆竹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主任
方波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李晓敏 市邮政局局长
姚震宇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付虎 省电信有限公司浏阳分公司经理
童铄 市联通公司总经理
袁佑鸿 市石油公司经理
雷满飞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谭小卫 市国税局局长
周叙述 市地税局局长
谭浩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寻真 市人民银行行长
谭蜀湘 市农业发展银行行长
罗成林 市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
张朝晖 市建设银行行长
王仲冬 市工商银行行长
徐勤 市农业银行行长
易广志 市中国银行行长
李建英 长沙银行行长
贺诗军 中信银行行长
蒋志 邮政储蓄银行行长
汤捍东 市交通银行行长
王宇林 市华融湘江银行行长
罗斌 市新华书店经理
凡安清 市气象局局长
吴佳忠 市水文局局长
危恒 市地方海事处处长
罗学贤 长沙市车辆超限越载集里桥检测站站长
张颂 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邓鹏程 市武警中队中队长
李 兵 市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王玉兵 市人寿保险公司经理
七、乡(镇)人大副主席、市人大街道工委副主任,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66人)
周健芝 市人大淮川街道工委副主任
谭执中 市人大集里街道工委副主任
寻婷 市人大荷花街道工委副主任
周华 关口街道办事处主任
罗马英 市人大关口街道工委副主任
武安磐 溪江乡乡长
凌旺 溪江乡人大副主席
陈志刚 古港镇人大副主席
巫文根 高坪镇人大副主席
廖尚福 三口镇镇长
李胜 三口镇人大副主席
郭驰 沿溪镇镇长
汤瑞林 沿溪镇人大副主席
陈光友 官渡镇镇长
李晓龙 官渡镇人大副主席
谢波 永和镇镇长
谢炳南 永和镇人大副主席
刘学辉 七宝山乡乡长
沈水艳 七宝山乡人大副主席
陈静 达浒镇镇长
胡滨 达浒镇人大副主席
卢焕新 大围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选
宋新丰 大围山镇人大副主席
张晔 张坊镇镇长
黄英正 张坊镇人大副主席
古长根 小河乡乡长
钟诗勇 小河乡人大副主席
寻文 澄潭江镇镇长
杨传柳 澄潭江镇人大副主席
刘正再 中和镇镇长
唐建华 中和镇人大副主席
谭应启 文家市镇镇长、文家市秋收纪念馆馆长
袁思来 文家市镇人大副主席
杨启露 大瑶镇人大副主席
刘国泰 杨花乡乡长
陈和龙 杨花乡人大副主席
鲁常战 金刚镇镇长
张辉暑 金刚镇人大副主席
彭庆辉 葛家乡乡长
吉钟 葛家乡人大副主席
王海 太平桥镇镇长
李文英 太平桥镇人大副主席
朱永建 枨冲镇镇长
宁志强 枨冲镇人大副主席
孙谦 镇头镇镇长
袁海军 镇头镇人大副主席
肖世明 普迹镇镇长
黄珣 普迹镇人大副主席
江洪兵 官桥镇镇长
凌欣 官桥镇人大副主席
汤建军 柏加镇镇长
徐红星 柏加镇人大副主席
陈鹏飞 洞阳镇镇长
曹广 洞阳镇人大副主席
刘胜光 永安镇人大副主席
苏跃龙 北盛镇人大副主席
曾云峰 沙市镇镇长
易先超 沙市镇人大副主席
马超容 淳口镇镇长
卢义兵 淳口镇人大副主席
李运胜 蕉溪乡乡长
徐江洪 蕉溪乡人大副主席
李渔海 龙伏镇镇长
高积义 龙伏镇人大副主席
寻子俊 社港镇镇长
钟立敏 社港镇人大副主席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临时党委组成人员名单
书 记:曹立军
副书记:余勋伟、吴 震、付旭明、鲁建文
委 员:(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刘一江 汤相福 孙玉樟 孙建科 李 斌 李 翔
杨 智 肖柏林 余慧佳 张友根 周文舜 周逢明
胡汉堂 姜林峰 唐朝晖 焦清平 雷 义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各代表团临时党支部书记名单
临时党支部以代表团为单位,书记名单如下:
第一代表团:党支部书记 李 翔 淮川街道工委书记
第二代表团:党支部书记 姜林峰 关口街道工委书记
第三代表团:党支部书记 焦清平 溪江乡党委书记
第四代表团:党支部书记 汤相福 沿溪镇党委书记
第五代表团:党支部书记 周逢明 小河乡党委书记
第六代表团:党支部书记 肖柏林 中和镇党委书记
第七代表团:党支部书记 雷 义 金刚镇党委书记
第八代表团:党支部书记 唐朝晖 枨冲镇党委书记
第九代表团:党支部书记 孙玉樟 镇头镇党委书记
第十代表团:党支部书记 余慧佳 沙市镇党委书记
第十一代表团:党支部书记 李 斌 社港镇党委书记
第十二代表团:党支部书记 胡汉堂 淳口镇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