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浏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3月27日浏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浏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戴水文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政府2025年及“十四五”期间的工作成效,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和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强调,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长沙市委和浏阳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聚焦争当全国县域经济领头羊,持续深化“招商质效提升年”“园区发展提质年”建设,纵深推进“产业强市、消费活市、强镇富市、开放兴市、民生立市”战略,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高水平建设“县域经济新典范、共同富裕先行区”,奋力实现“十五五”精彩开局。
会议号召,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浏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为奋力开创浏阳高质量发展崭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浏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浏阳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6年3月27日浏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浏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浏阳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浏阳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浏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浏阳市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关于浏阳市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6年3月27日浏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浏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浏阳市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浏阳市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财政预算。浏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浏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浏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3月27日浏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浏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邱山东所作的《浏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浏阳“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在高水平建设“县域经济新典范、共同富裕先行区”中贡献人大力量。
浏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浏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3月27日浏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浏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院长李红兵所作的《浏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法院2025年主要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浏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3月27日浏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浏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朝阳所作的《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主要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浏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浏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关于浏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年3月27日浏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浏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浏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中共浏阳市委关于制定浏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精神,指导思想明确、发展思路清晰、目标设定积极稳妥、任务举措务实可行,符合浏阳实际,顺应人民意愿,是浏阳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要求,“十五五”时期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浏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在打造“三个高地”上持续用力,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奋勇争先,围绕争当全国县域经济领头羊,紧扣高水平建设“县域经济新典范、共同富裕先行区”总目标,立足省会副中心城市、湘赣边区域性中心城市定位,奋力实施产业强市、消费活市、强镇富市、开放兴市、民生立市五大战略,全力打造先进制造业新引擎、世界烟花文旅名城、绿色发展县域标杆,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为确保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确保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浏阳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