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重新核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
决 定
(2021年5月27日浏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浏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重新核定如下:
古港镇88名,高坪镇71名,沿溪镇66名,官渡镇66名,永和镇71名,达浒镇63名,大围山镇63名,张坊镇67名,小河乡56名,澄潭江镇89名,中和镇61名,文家市镇82名,大瑶镇108名,金刚镇88名,葛家镇59名,枨冲镇75名,镇头镇83名,普迹镇72名,官桥镇63名,柏加镇61名,洞阳镇75名,永安镇91名,北盛镇86名,沙市镇91名,淳口镇90名,蕉溪镇65名,龙伏镇77名,社港镇77名,共计210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