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雄文辞去浏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
决 定
(2026年3月20日浏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浏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王雄文辞去浏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报浏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关于接受王雄文辞去浏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
决 定
(2026年3月20日浏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浏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王雄文辞去浏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报浏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