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1年12月27日浏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邓科建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谢 波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谭应启同志为市教育局局长;
邓 恩同志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陈治国同志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一斌同志为市公安局局长;
余慧佳同志为市民政局局长;
肖柏林同志为市司法局局长;
朱姿丰同志为市财政局局长;
陈国强同志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 锋同志为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 旭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局长(主任);
刘 刚同志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罗拥军同志为市水利局局长;
李 斌同志为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局长;
汪万江同志为市商务局局长;
陈 刚同志为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
欧阳武同志为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邹 芳同志为市审计局局长;
易志坚同志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杨品正同志为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孙玉樟同志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曾 义同志为市统计局局长;
古长根同志为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江 涵同志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凌 剑同志为市信访局局长;
傅庭信同志为市林业局局长;
张 晔同志为市医疗保障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