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9月14日浏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何桂海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沙市人民法庭庭长;
汤铁镖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余园静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郑小罗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罗艳芳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周波同志为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长;
陈钟婧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大瑶人民法庭庭长;
彭睿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张坊人民法庭庭长;
刘安民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沿溪人民法庭副庭长;
罗勇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大瑶人民法庭副庭长;
潘玲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沙市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如意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邓嫣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左凌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魏晓玲同志为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姚龙武同志为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吴昺阳同志为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康娜萍同志为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何桂海同志的市人民法院张坊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郑小罗同志的市人民法院大瑶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罗艳芳同志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陈钟婧同志的市人民法院沙市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彭睿同志的市人民法院沿溪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刘安民同志的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张如意同志的市人民法院大瑶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邓嫣同志的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左凌同志的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职务;
魏晓玲同志的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唐志强同志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陈贤良同志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张晓红同志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汪先珍同志的市人民法院沙市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吴新炎同志的市人民法院镇头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刘题红同志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佐成同志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胡德贵同志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向红同志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启响同志的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